1. 結婚需要准備什麼
一、結婚需要的材料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一)、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新娘結婚准備清單
【新娘行頭】
1、結婚禮服一件;
2、小禮服一件;
3、鞋子兩雙;
4、回門衣服一套;
5、首飾若干。
【出嫁當天帶的東西】
床上用品2套、結婚拖鞋兩雙、睡衣兩套、 襪子兩雙、內衣褲兩套(都是男女各一)、牙刷牙杯2個、牙膏1支,沐浴露洗發水護發素、紅色臉盆2個、帶蓋紅桶2個、 小孩洗澡紅盆一個、毛巾兩條、浴巾兩條、化妝箱一個含鏡子頭梳(鏡子要圓的不能方的)、肥皂盒一個、喜娃娃一對、痱子粉、廚房圍裙、 化妝品一套、大小碗盆等各10件、錢若干、喜碗、喜杯等、准備裝禮金的紅包一個。
【廚房用具】
1、大家電:空調、電視一般都是兩個。冰箱、洗衣機。
2、小家電:電飯煲、餐具一套(有一百多頭的,也有八九十頭的,還有五六十頭的)、筷子兩盒、熱水瓶兩個、掛燙機之類的可以看需要購買。【陪嫁清單】
1、紅色桶、子孫桶
外面用大紅布包裹,桶內放置8樣物品。 分別為:紅花生、紅棗、桂圓、五個紅鴨蛋、爆米花、一捆筷子、一包衛生紙、柏樹枝一小捆。
另一個桶放滿米,上面放置的是紅棗、桂圓,兩桶上面均放置柏樹枝(小捆)和紅喜字,紅布包裹。
>>結婚女方要買幾個子孫桶
2、紅色臉盆。
一個紅塑料盆中放置的是新娘幫阿公、阿婆買的各一雙的皮鞋和襪子及帽子各一。鞋子里需放置襪子、3節花生、糖各2塊。 另一個盆中放置的是健康秤、帶籽萬年青一盆;兩盆中均放置些紅棗子、桂圓及柏樹枝(小捆)。並覆蓋紅喜字在上面。
3、床上用品准備2套。
一套帶去夫家給公婆的:紅色百子被1條、枕1對。
一套鋪新床上的,由以下4部分組成:
(1)傳統紅色百子被、綠色龍鳳被各1條;
(2)墊被3床、蓋被3條(羽絨、羊毛、蠶絲各1);
(3)枕頭2個,雙人枕1個;
(4)鋪床用紅色床品一套;
4、糖罐子:這個也是要一對的,裡面放一些糖,寓意甜甜蜜蜜。
四、新郎結婚准備清單
1、喜糖
男方需提前准備好喜糖用作回禮,可以買現成已經裝好喜糖的喜糖盒,也可以單買喜糖盒,另外買散裝的喜糖來裝。>>好吃又好看的喜糖推薦
2、禮賓花、綵帶
綵帶最好買阻燃那種,防止意外發生。
3、喜字、喜字拉花等
這些都可以用來裝飾家裡。喜字通常大門、新人房間門各貼一個,其他就看新人自己的習俗了,最主要是喜慶啦。
4、氣球
氣球可以用於家裡和婚宴酒店裝飾,婚車也可以用些小氣球裝飾一下。非常浪漫可愛。>>氣球怎麼挑選
5、煙和火柴
煙可以根據新人自己能力選擇,婚宴一般每桌2包,婚車司機每人1-2包,兄弟每人1-2包,還要給家裡的親友留些,簽到處上面留幾包煙和火柴備用。
2. 結婚都要准備哪些東西 全面詳細
結婚要准備以下事項:3. 結婚需要准備什麼
法律分析:結婚需要准備的東西有彩禮、嫁妝、結婚三金或五金、喜糖、喜煙、乾果、紅包、新郎和新娘的禮服、伴郎和伴娘的禮服、戒指、婚紗、西裝、捧花、婚鞋、請柬、禮簿、禮炮、蛋糕、婚車等。除此之外,如果是領證結婚,則需要准備雙方的戶口本、婚姻登記照、身份證及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森逗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則仔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此盯賣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4. 結婚的准備事項
結婚的准備事項
大家知道關於結婚的准備事項有哪些嗎?其實 結婚是每個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所以在任何的事情中都准備的很周全才可以,不然到那天就會很慌張。所以下面是我為大家分享關於結婚的准備事項。
結婚必備詳細清單——結婚前新娘准備物品
1、婚鞋:新娘婚鞋應提前1-2個月准備好,此外因為婚紗裙擺比較長,新娘應該在家多練習。
2、首飾:婚禮前一個月准備首飾,並且首飾要與婚紗搭配妥當。
3、新娘包:色系最好以亮為主,容量也要大,因為婚禮當天包包要准備的東西比較多。
4、美容美發美甲:新娘在結婚一個月前要多做純補水面膜和注意保證充足睡眠。在婚禮前最好提前做個發型和美甲。
結婚必備詳細清單——結婚前新人要准備什麼
1、准備工作:挑選結婚日期、確定婚禮形式、估計結婚預算清單,雙方家長商討開支的分配、確定宴會邀請名單、挑選婚紗影樓、准備新居,布置新房、安排婚前體檢,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確定婚紗禮服,確定伴娘、游仔伴郎人選。
2、采購類清單:喜帖、紅包、喜字綵帶、拉花、噴霧、戒指首飾、新娘化妝品、煙、酒、飲料、糖、花生、瓜子、茶葉、鮮花、蛋糕、水果、父母以及伴郎伴娘、小花童服裝。
3、禮儀、司儀方面清單:確定禮儀公司以及婚禮主持人、與司儀交談婚禮節目、與婚慶公司人員進行現場勘察、確定婚禮背景音樂、婚禮跟妝預約(帶禮服類物件)、確定婚禮化妝地點及時間、發型師、化妝師、確認婚禮當日化妝用花、確認婚禮當天的造型 、婚禮車輛預約(接送嘉賓用)、確定婚車數量、預約扎彩車時間地點、確定布置鮮花花色、確認捧花彩車式樣、確定婚禮當天婚車行進路線及所需時間、婚慶攝像攝影預約到達時間以及拍攝前准備事項、准備攝影像器材和膠卷錄像帶。
結婚需要准備哪些
結婚要什麼——訂酒席
辦婚禮必然少不了酒席,親朋好友歡聚神搭汪一堂,觥籌交錯間見證一對新人走進婚姻的殿堂。酒席是婚禮的門面,酒席辦得好會讓新人很有面子,也是對賓客的尊重。因此,結婚前需要事先安排好酒席的相關事宜,訂酒席,不僅僅是選一個酒店,交錢就完事的。它需要對酒席上的菜品搭配,座位安排,場地布景等等方面進行考察。
結婚要什麼——辦婚禮
現如今,很多新人的婚禮都會請專業的婚慶公司來操辦,婚慶公司會根據新人的喜好和預算,設計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婚禮。因此結婚前需要選擇好專業的婚慶公司,商量好婚禮的相關事宜,無論是請婚慶公枝譽司,還是自己籌備,都力求將一生一次的婚禮辦得圓滿而美好。
結婚要什麼——訂戒指
結婚最主要的信物,當然是鑽戒。而求婚表白禮物,無論是明星情侶還是普通大眾,紛紛不由自主地選擇了鑽戒。鑽戒儼然成為了求婚表白禮物的最佳之選。
5. 結婚應該准備些什麼東西
1、新娘胡棗鄭
婚紗(出門紗、儀褲頌式紗、外景紗)
禮服(敬酒服、迎賓服等)
晨袍
2-3雙婚鞋、絲襪
頭紗/頭飾等
婚紗內衣、胸貼、無痕內褲
小性感睡裙/睡衣
舒適的平底鞋/拖鞋
婚包/手包
腕花/胸花
2、新郎
西裝禮服1-2套
至少2件襯衫
舒適睡衣
領岩搜結/領帶/口袋巾
手錶
皮帶
袖扣
皮鞋、襪子
墨鏡
胸花
6. 結婚前需要准備什麼
兩人結婚前需要准備的材料有: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然後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中顫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雙方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會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賣野敗、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7. 結婚雙方需要准備什麼
一、男方准備: 1.禮品酬金,三金五彩。 2.定日子,選好黃道吉日。 3.壓茶紅包 4.壓桌禮(含酒席費用、廚師禮、端菜禮) 5.媒人禮 6.親人紅包禮,一般都是只給自己的比較親的弟弟哥哥 7.接新娘禮 8.挽面禮—新娘結婚彩妝費用 9.白手套,白手套是一種西方傳入東方的一種結婚典禮,代表了愛情的純潔、無瑕。 二、女方准備: 1.新娘服裝 2.茶盤,茶杯、桂圓紅棗茶 3.高椅、矮椅 4.媒人禮 6、婚紗 7、敬酒服 8、婚鞋 9、保暖用品 10、紅包 三、男方婚前新房布置 1、新房傢具。 2、新房一般有喜字:樓下進來樓梯的大門、家裡大門、家裡所有的門和窗; 3、新房一般有對聯:樓下進來樓梯的大門、家裡大門、陽台; 4、新房一般有大紅布:客廳祖宗牌位所靠的那邊牆拉上一塊紅布,然後紅布上一樣要有喜字; 5、氣球、閃燈等等 6、新房還有對杯對叢棚斗碗新房和娘家各放一套; 7、新房一邊床頭會有擺著兩根蠟燭,並且兩個蠟燭是點燃的,而且晚上都不要斷,表示子孫生生息息永不熄滅,紅紅火火陪伴到老。 8、桌上的水果要買多子果實,比如石榴、葡萄、提子、金桔之類的,避免蘋果、生梨。果盤里要有紅棗、花生、桂圓、蓮子,另外還可以買一些甘蔗,寓意節節高。 四、女方的陪嫁用品 1、陪嫁有被子:一般四床被子,被面顏色要不相同,如紅綠紫橘紅等。 2、陪嫁有紅皮箱:紅箱子里裝的是壓箱錢和嫁衣、喜糖還有喜果。 3、新郎新娘見面不管都是哪方,都會准備一些紅包給一些親朋好友 4、陪嫁用品有洗漱用品:紅桶一個,臉盆兩個,被子三套,枕頭三套, 5.還有一些床頭邊的桂子桂花糕餅,寓意著百年好合,早生貴子。 6、紅色的鞋子自然不能少,但要注意的是買鞋不要買漏腳趾的。 結婚雙方需要准備什麼2 1、新郎需要的東西: 西服,襯衫,襪子,領帶,腰帶,皮鞋,拖鞋,睡衣,內衣褲,結婚戒指首飾這些都是必備 2、新和畝娘需滲磨要的東西: 婚紗,頭紗,手套,頭飾,結婚戒指首飾,紅色禮服,新娘化妝品,襪子,內衣褲,結婚戒指首飾 ,新娘的新鞋,以及換婚紗的紅色行李箱,新娘補妝盒,蜜月穿的衣服 3、父母以及伴郎伴娘需要的東西: 為父母以及伴郎伴娘、小花童服裝,為父母准備些禮物、雙方父母胸花,還得准備些紅色紙巾,兒子的終身大事父母難免感動,或許用得上。預訂鮮花,新郎新娘胸花,司儀胸花。 4、准備客人需要的東西: 購買煙,酒,飲料、席卡(餐廳自帶可以不準備),拖鞋,睡衣 糖,喜糖袋若干、花生、瓜子、茶葉,煙、酒、飲料,水果, 挑選喜貼、喜字、綵帶、拉花、噴物等物品 5、准備其他零散小的東西: 購買錄像帶、膠卷,電池,膠帶膠水,紅繩,氣球 氣球充氣筒,小紅包若干(新郎及父母用)、請柬若干(領導、同事、朋友)、大紅包若干(給父母用)、紅布1塊(坐床用)、小紅布紅毛巾各2塊(包紅盆)壓床公仔,床頭燈,洗臉的紅盆、紅碗紅筷子兩對、別針若干(別胸花等)、木疏、鏡子、紅紙若干、寫禮帳本、棗、花生、桂圓、蓮子各准備少許(放床上,寓意早生貴子)。 結婚雙方需要准備什麼3 一、結婚雙方需要准備什麼東西 1、結婚的.話,男方這邊需要先准備去女方家拜訪的禮品,還有彩禮三金這些是最基礎的。在南方這邊需要准備的紅包是比較多的,除了定日子之外還需要用到媒人的紅包,親人的紅包一般都是給自己的弟弟或者是哥哥的,然後還有接新娘的紅包,還有新娘結婚,彩妝要花的錢。 2、新娘這邊是需要准備結婚的時候需要穿的服裝鞋子,然後家裡面要准備茶盤茶杯用來新郎接親的時候敬茶用的,另外需要准備一些椅子,同樣也要給媒人紅包。另外新娘還需要給自己准備一雙婚鞋,是用來出嫁當天穿的,之後的話就用不著了,可以送給身邊的女性朋友。 二、結婚男女雙方各出什麼錢 1、一般結婚的時候男方是需要負擔結婚的費用呢,包括了婚禮當天的婚慶的錢,還有酒席的錢,車隊的錢,男女的服裝費用錢,還有婚紗照的錢。如果女方家有要求買房子的話,那麼房子的費用也是要由男方這邊來出的,另外還需要付出的就是家裡面婚床婚房的裝飾,婚房裡面的其他一些家用電器的費用都是由男方這邊來出。 2、女方這邊都是給婚房買一些必用品,像空調電視機之類的,如果有傢具的話也可以跟男方分攤開來,一人一半。一般如果婚前說好了會買房子的話,都是男方付首付,女方再負責裝修的錢。但是以上這些費用也都不是固定的,都是看雙方的經濟條件和家庭情況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理論上都是採取自願的原則。
8. 結婚需要准備什麼
【法律分析】:結婚需要准備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配偶及與其沒有直系血親三代內旁系血親關系簽字聲明、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差弊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虛或族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9. 結婚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結婚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雙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合照;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困含芹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老指。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汪畢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