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新婚姻法男女多大年齡可以辦理結婚證
一、現在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規定,至今沒有修改過。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即男22周歲女20周歲,男女必須全部符合年齡要求,才可以領取結婚證。
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現行《婚姻法》規定,民族自治區可以根據本民族實際情況,對法定婚齡作變通規定。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
目前,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20周歲,女18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於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三、其他相關資料
1、中國香港法定結婚年齡是16周歲。
2、台灣法定結婚年齡為20周歲。父母同意下男18周歲,女16周歲。
3、大陸在1950年至1980年,法定結婚年齡時男20周歲,女18周歲。
『貳』 男人多大能領結婚證
我國195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1980年修改《婚姻法》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我國法律對多少歲才可以領結婚證的規定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001年修訂婚姻法,關於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引發了許多的爭議,有人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准,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也有的人建議降低法定婚齡。考慮到1980年確定的婚齡執行情況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沒有作出修改。所以目前領結婚證最小年齡男方為二十二周歲,女方為二十周歲。
按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結婚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按照這個條件的要求,男女結婚必須是雙方自願,而不是只一方自願。要求雙方自願,就排除了一方強迫他方結婚的憎況發生。結婚必須是本人自願,而不是父母或者其他什麼人願意。要求本人啟願,就排除了第三者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發生。結婚必須是當事人完全願意,而不是半推半就,半自願半包辦代替。要求完全自願,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勉強湊合結婚的情況發生。實行男女結婚必須雙方完全自願,是我國的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體現,是法定結婚的首要條件。
(2)結婚必須男女方均達到結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以周歲計算,而不以虛歲計算,任何一方未達到法定婚齡,不準登記結婚,達到了法定婚齡的男女推遲結婚的,尊重本人意願, 國家鼓勵晚婚晚育。
(3)結婚必須是雙方均無配倡的男女結合。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度。這就要求任何人都只能有一個配倡,不能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們。所以,結婚的雙方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而不允許違反甚至破壞一夫一妻制。這里的無配偶,是指無有現存的夫妻關系。對於已經結過婚的人,或因離婚或因一方死亡其夫妻關系已經消除,就是無釀偶人。以上就是男女結婚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
其實在很多國家對於男女結婚的年齡都是有要求的,只不過大多數都是最低年齡要求,只要達到了這個年齡就行。但是,因為各國的情況不同,因而在不同的國家規定的結婚年齡就是不一樣的。其中,只有在我國大陸地區男性的結婚年齡才是要求必須達到22周歲。
『叄』 年最新的婚姻法男的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女
男的22歲可以領結婚證,女的20歲可以領結婚證。
《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3)新婚姻法男人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擴展閱讀:
第二章結婚
第五條 結婚自願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法定婚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禁止結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結婚登記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互為家庭成員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婚姻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脅迫結婚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婚姻的無效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肆』 新婚姻法規定多少周歲可以領結婚證
男年滿二十二周歲,女年滿二十周歲可以結婚。結婚時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自願,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伍』 最新婚姻法男人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就是什麼時候可以領結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1992年2月12日出生的男性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方也須年滿20周歲)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2014年2月12日就可以辦理。
『陸』 今年最新婚姻法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18歲可以嗎
肯定不行,女孩子20,男孩子22
『柒』 男人大概多少歲就可以去領結婚證
男生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性必須年滿二十周歲能領結婚證,男女只要達到了結婚年齡就可以進行結婚登記,成為合法夫妻。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捌』 中國婚姻法規定男女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