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婚姻法規定的晚婚年齡多少歲才算晚婚
法律沒有規定晚婚年齡,晚婚年齡一般是女性滿二十三周歲,男性滿二十五周歲,法律只規定了結婚年齡,即結婚時男必須年滿二十二周歲,女必須年滿二十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Ⅱ 婚姻法晚婚年齡是多少
中國法定晚婚結婚年齡是,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同時結婚還要滿足以下條件賣拍:
1、雙方基於自滾稿願辦理結婚登記;
2、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沒有法中備羨律禁止結婚的疾病;
4、雙方無配偶。
結婚登記程序具體如下:
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5)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Ⅲ 女生晚婚晚育的年齡
女生晚婚晚育的年齡
女生晚婚晚育的年齡,現如今越來越多的女性喜歡晚婚晚孕,雖然主要是因為工作的影響而晚婚,但是女性對於結婚這一件事情已經不是很熱衷了,下面我帶大家簡單了解一下女生晚婚晚育的年齡.
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男年滿二十五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 初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後初育的為晚育。
相關資料如下:
《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晚婚注意事項:
1、晚婚的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如果一方為再婚,另一方為初婚,初婚的一方即使已達到晚婚年齡,也不屬於晚婚。
2、初婚年齡不能以舉辦婚禮的日期來計算。
3、法定結婚年齡是《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晚婚年齡是計劃生育法規所規定的提倡結婚年齡,在男女法定結婚年齡基礎上各往後推3年。
晚育是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初育年齡的計算方法,以孩子出生的日期為准。計算公式:初育年齡=孩子出生的日期-母親出生的日期。
晚育注意事項:
1、晚育以女方年齡為准。只要女方24周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
2、男女雙方都必須是初育第一次生育、。如果男方為再婚並且再婚前曾生育過孩子,再婚後女方雖然是初育並且已達到晚育年齡,也不屬於晚育。
結婚的`流程
結婚必須依法辦理婚姻登記。辦理結婚證需要男女雙方一同到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申請。需要帶上的材料有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和三張兩寸紅底的免冠合影照片,以及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申請了之後還要經過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的審查,審查過符合結婚條件的,最後會予以頒發結婚證。
晚婚晚育年齡
《民法典》沒有晚婚年齡的規定。只是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它不是強制性的,而只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綜上,男的年滿25歲、女的年滿23歲這些年齡算晚婚晚婚是指在法定的結婚年齡的基礎上,適當推遲實際結婚年齡。華律網我為您整理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遲於法定年齡三年以上結婚者,為晚婚即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結婚者。現行規定是根據我國的婚姻狀況和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來確定的。
晚婚對於控制人口數量的作用,一是縮短婦女的生育期,有利於減少生育量,二是拉長兩代認的間隔,相對減少同一時點生存的人口數量。晚婚還有利於提高人口素質。
晚育是指適當推遲婦女婚後的初育年齡。
初育年齡是指婦女婚後生育第一個孩子的年齡。晚育年齡為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各同時加上三年零九個月以上。
晚婚假有多久
根據《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我國目前已取消晚婚假。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Ⅳ 女方多少歲算晚婚
在法定婚齡的基礎上,適當推遲實際結婚年齡。法定婚齡是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的結婚年齡的界限,並不是必須結婚的年齡界限。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遲於法定婚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三年及以上結婚者(女23周歲,男25周歲),即為晚婚。現行規定是根據中國的婚姻習慣和實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長的要求確定的。
二、女人幾歲算晚婚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方不得早於22周歲,女方不得早於20周歲。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亂團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一周,合計十天,(一次性連續享受,遇國定假日順延,含雙休日)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資、獎金照發。使用嘩擾橘。晚育假期的工資、獎金李滑照發,其獎金額由亨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其獎金額不得少於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
Ⅳ 婚姻法晚婚年齡是多少
法定婚齡以上三年結婚的是晚婚,即男性年滿25周歲,女性23周歲即是晚婚。晚婚的定義: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依法登記結婚的為晚婚,但前提是男女雙方都必須為初婚。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或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晚婚假天數按地方性行政法規規定有所不同)。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現在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也就是說從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後,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
晚婚對控制人口數量的作用:一是縮短婦女的生育期,有利於減少生育量;二是拉長兩代人的間隔,相對減少同一時點生存的人口數目。晚婚是實行計劃生育和控制人口增長的重要內容之一。晚婚還有利於提高人口素質。青年時期是長身體、長知識的時期。晚婚既可以使青年把更多的精力用於學習、工作和勞動,為德、智、體的全面發展奠定牢固基礎,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對人口素質的要求,又可以使青年懂得更多的優生、優育的科學知識,有利於下一代人口素質的進一步提高。
一、晚婚晚育有什麼好處?
(1)從計劃生育方面講,晚育可以延長人類繁衍的周期,有利於控制人口過快增長;
(2)雖然婚姻法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男女生殖器基本發育成熟,但心、肺、腦、骨骼等要到25歲左右才完全成熟,過早生兒育女對自己、對後代的身體都不利;
(3)20~30歲人的精力最旺盛,是專心學習、積極工作、發明創造、在事業上大有成就的黃金時 代,不能讓結婚、生育浪費了青春;
(4)晚婚晚育還有利於家庭經濟生活的安排和對子女的教育。
二、結婚登記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5)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春豎液前檢查證明;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纖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扒物系;
(3)未到法定婚齡。
Ⅵ 女生晚婚是指多少歲
女生晚婚是指多少歲
女生晚婚是指多少歲,不管是男性還是女性,到了一定的年紀就需要結婚生子的,很多人對於晚婚的年紀都不太清楚的,我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女生晚婚是指多少歲的相關資料,一起來看看吧。
一、按國家規定多大算晚婚,法定晚婚年齡是多少:
1、 首先晚婚的前提是雙方都是初婚的情況,如果說其中一方再婚,都不屬於晚婚的情況;
2、 法定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結婚的為晚婚;
3、 現行計劃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晚婚晚育可享受國家的鼓勵政策,其中雙方都達到晚婚晚育的年齡可雙方享受,其中一方達到的可單方享受。
二、最新晚婚晚育年齡、女性晚婚晚育年齡是多少:
1、已婚女性在24周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
2、晚育的前提條件是男女雙方是第一次有孩子,如果其中一方之前生育過孩子,就不是晚育的情況。
3、女方是第一次結婚的,也是符合晚婚的年齡,可男方有過小孩,都不屬於是晚育;
4、夫妻雙方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達到晚育的年齡,男方沒有達到25周歲也可以享受晚育獎勵。
三、晚婚晚育享受以下待遇:
1、 結婚雙方屬於機關或事業單位晚婚的,可享受婚假延長到15天;
2、 晚育的男方陪產假有7天;
3、 晚育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4、 婚假、陪產假、產假期間,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一、多少歲算晚婚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所以,我國公民的`法定婚齡男子為二十二周歲,女子為二十周歲。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結婚時正好處於法定婚齡那一年,一定要在生日之後第二天開始才能登記結婚。
女滿二十三周歲,男滿二十五周歲的初婚為晚婚,初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後初育為晚育。
二、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有哪些
(一)結婚的必備條件
結婚時必須具備的條件,又稱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要求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和無婚姻障礙。
結婚屬於身份行為,當事人享有專屬權,多數國家要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託代理。
2、結婚必須達到法定年齡。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這一規定說明,結婚自由雖然是我國公民享有的一項權利,但是,並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系的主體。
(2)晚婚,是指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的為晚婚;晚於是指已婚婦女年滿24周歲初育為晚育。
(3)法定婚齡屬於強制性的規則,晚婚年齡則只是號召和鼓勵性的措施。
3、符合一夫一妻制。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二)結婚的禁止條件
結婚的禁止條件又稱消極條件,或稱排除的條件、婚姻的障礙,即法律不允許結婚的情況。
禁止條件如下:
1、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結婚。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結婚。」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正處於發病期間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患者;
(2)性病患者未經治癒的;
(3)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
(4)正處於發病期間的法定傳染病。
當事人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並領取了結婚證,而且婚後尚未治癒的,構成宣告婚姻無效的原因之一。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依法作出該項婚姻無效的宣告,收回結婚證。但一方於婚後始患此類疾病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