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才算情投意合
情投意合的婚姻,是彼此相愛適合的兩成熟人,願意一起互相攙扶著過完一生,
愛情不能靠強求 ,是靠緣分的,是需要等待睜羨譽的。
一段合適的婚姻,除了彼此相愛有感情外,還需要一個磨合期。
情投意合的婚姻,是慢慢相處,彼此相愛。能夠包容理解。
相遇是緣,相逢是緣,相愛也是緣。彼此坦誠相待,珍惜理解那份美緣。
用心去感受緣帶給我的美好感覺,感受一份緣來緣去的過程,感覺這種生派余命里程中的經歷。
人生路上彼此堅定,悉段執著,感動,感激,感恩,才是真正情投意合的婚姻。
2. 好的婚姻就要情投意合
結婚7年,我現在認為好的婚姻和愛情一樣,男女雙方都要情投意合。
婚姻是三觀一致的愛情,要以感情為基礎,以性格相投的准繩。婚姻不是戀愛,顏值、成就、一句挑逗的話、一個深情的眼神,一句安慰的話都可以成為建立戀愛的基礎,但是婚姻不行,它真的很復雜,它真的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如果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性格不合,長久的維系下去很難,也會很痛苦。
我的父母是半自由戀愛結的婚,我公婆則是完全的父母包辦,且二人性格十分不合。
父母這邊的相處模式是一個主內,一個主外,小事各自做主,大事一起商量,如果發生爭執,父親多半時候是讓著母親的,當然母親也是講道理的。在他們那個婚姻父母說的算的年代,兩個人竟然能靠紙條傳情,然後再請媒人提親的方式,贏得了婚姻。所以,盡管當時很窮,但是兩個人一直任勞任怨的工作生活、生兒育女,幾乎很少有爭吵,即使有父親也知道讓著母親。我有時候特別羨慕我媽,她在一個普遍大男子主義的時代竟然找到一個愛護她,謙讓她的男人,真是上輩子拯救了銀河系。母親說想買一件外套,沒過幾天,父親給買回來了,這點我新時代的老公都做不到呀!我想他們婚姻之所以穩定幸福就是源於兩個人的情投意合吧。
而公婆那邊呢,現在兩個人都年近半百,還經常爭執的面紅耳赤。一件芝麻蒜皮的小事,兩個人也要爭個明明白白。一度,婆婆的親友都勸她離婚,但是考慮三個孩子的生活,婆婆選擇繼續忍受不幸福的婚姻。她不知道的是,三個孩子寧可她離消褲婚,也不想看到他們兩個持續爭吵,甚至大打出手。聽婆婆說,他們剛剛結婚的時候還好,但是後來兩個人的個性差距越來越大,婆婆十分的勤勞,而公公更喜歡表面功夫則枝,所以兩個人慢慢的對生活產生了分歧,並且越來越大。婆婆一家嫌棄公公只會耍嘴皮子,公公這邊則厭惡婆婆性格倔強強勢。兩個人吵吵鬧鬧了一輩子,這兩年,孩子們都相繼結婚有了自己的小家了,才平淡下來。
成家後,婚姻的影響就無處不在。拿爬長城孫橋敏這件事來說二種不同的婚姻吧,我們有了小孩後,我父母和公婆輪流幫我們帶小孩,來北京,長城、故宮肯定是要去看看的。我爸媽這邊呢,媽媽腳不好,走不動,爸爸二話不說給她買了纜車票,表面嫌棄,但是還是細心照料。公婆那邊呢,婆婆非常想去看,想著我們放假自己帶孩子的時候,讓公公帶她一起去,公公也答應了。但是突然有一天,公公自己去了長城,一聲招呼也沒和婆婆打。導致婆婆非常失望。
說實話,我覺得公公這件事做的很過分,老公也責備他,他解釋說別人叫他一起去就去了,婆婆在家帶孩子又走不開,就沒叫她。理由很充分,但是我就想,如果是我爸,他肯定不會這樣做,他肯定知道老婆很想去,所以一定要帶她去一次。但是公公後來總說沒啥可看的,光禿禿的,以此拒絕婆婆的請求。
在我看來,好的婚姻就是兩個人共築一個溫暖的小巢,然後一起互相取暖,彼此成就。壞的婚姻就是一座不成功的漏室,抵擋不住風雨,兩個人還總爭吵是對方的錯。好在,現代社會,我們不用再父母包辦著去選婚姻,不用維系不愉快的婚姻。
但是婚姻不像愛情,隨時都可以利落的抽身而出,婚姻里還有孩子,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可以結束,但是無論怎樣對無辜的孩子都是傷害,所以我們在選擇婚姻的時候務必慎重,務必再三追問,我們是否真的情投意合。我不反對試婚,但是如果一旦做出結婚的決定,最好是經過深思熟慮,不會離婚的那一種。
3. 情投意合,三年有成,婚姻天作之合,是什麼意思啊!
說明經過三年的戀愛,他們走進了婚姻,是一個幸福的一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