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婚姻法對重婚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一切公開的或變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結合都是非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❷ 婚姻有效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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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條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須具備的要件。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
積極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消極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只進行了原則規定,沒有具體列舉。《母嬰保健法》規定,男女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鑒定證明。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的檢查。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間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扎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
符合上述條件的,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條件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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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成立要件分類
(1)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表明確法律對結婚當事人的自身情況和雙方的關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對結婚方式的要求。
(2)必備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備要件亦稱積極要件,當事人必須具備這些條件始得結婚,禁止條件亦稱消極要件或婚姻障礙,當事人只有不具備這些情形始得結婚。
(3)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傳統的親屬法學將此作為婚姻的成立條件的分類之一。前者是與公共利益即社會的公序良俗相關的,後者是僅與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相關的,這種分類法是為我國婚姻家庭法學所不取的。我國婚姻家庭法中有關婚姻成立要件的規定,既是保護個人利益的,又是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
必須具備的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四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願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法律對結婚年齡進行規定,也是許多國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齡的確定,均受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是自然因素,即人們的生理和心理的發育狀況和成熟程度,這一點受地理環境和氣候的影響很大。二是社會因素,即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條件 ,如政治 、經濟、人口狀況、道德、宗教和風俗習慣等。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農業經濟,就實行早婚政策,婚齡普遍較低。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禁止結婚的條件
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哪些?
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為結婚的禁止條件是近現代各國親屬立法的通例,被認為是文明社會的標志之一。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確立為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認為是結婚的必備條件。我國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第十條第一項規定:「重婚的」婚姻關系無效。
2、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我國婚姻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3、禁止結婚的疾病。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結婚,是保護結婚當事人的利益和社會利益的需要,也是許多國家立法的通例。我國婚姻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近親屬結婚,極容易將一方或雙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毫無保留地暴露出來,累積起來遺傳給後代。據統計,人類隱性遺傳性疾病有1000多種,如父母為近親,其帶來隱性基因發病率高出非近親結婚的150倍,出生嬰兒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親結婚,對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促進民族的繁榮昌盛具有重要意義。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指哪些?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類:
(1)患性病未治癒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和其他精神病發病期間);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
患麻風病是否可以結婚
原婚姻法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治癒的,禁止結婚。然而,有關醫學專家認為麻風病是一種普通慢性傳染病,隨著現代醫學水平的發展,對麻風病已有較好的治療方案,可以預防也可以把病徹底治好,並不可怕,我國已經基本消滅了麻風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風病未經治癒列入禁止結婚之列。但由於其傳染性,實踐中還是要慎重掌握。
倡導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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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條件要注意的問題是否有利於倡導婚姻自由、有利於為國家政策服務和有利於保障婚姻家庭的穩定。下面為您詳細介紹結婚條件要注意的問題。
當代結婚條件的價值主要有幾點:
第一、有利於倡導婚姻自由。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這一規定是反對封建的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為的法律依據,從而為當事人的婚姻自由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有利於為國家政策服務。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達到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這一規定有利於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有利於優生優育和提高婚姻質量。
第三、有利於保障婚姻家庭的穩定。
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有配偶者結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一記等。從而為維護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保障婚姻關系的穩定提供了法律保障。第四、有利於優生優育,保護當事人與社會的根本利益。
❸ 婚姻中如何防止婚外戀的發生
第一、建立共同的興趣 在婚姻中出現感情問題的最大源頭是兩人沒有共同語言,呆在一起索然無味。曾經在旅遊的過程當中見過一對老夫妻,兩人的年齡加起來超過了120,但是還像年輕夫婦一樣,互相餵食物聊一些表達自己觀點的話題。通過聊天之後發現原來他們兩個人有很多共同的愛好,比如說旅遊、攝影、美食、攀岩、下棋,兩個人的業餘生活總是被這些共同愛好所填滿,每天聊的話題圍繞著共同的愛好,甚至每次吵架都是為了在這些愛好上爭個輸贏。就是因為兩個人把每天的小日子都過得非常的豐富,兩個人都沒有其他的精力去追求所謂的婚外戀,感情就越來越好了。剛開始其實兩個人並沒有這么多共同的興趣,兩個人為了迎合對方去接觸他們喜歡的事物,慢的就形成共同的默契。婚姻就是這樣,愛好和共同話題都是可以培養的,不能夠只以自己的興趣愛好為主。 沒有共同的興趣愛好,只會讓婚姻生活變得索然無味,每天圍著柴米油鹽打交道,愛情的味道終會消散。所以說去了解一下你愛的人的愛好,培養共同的興趣,養成同樣的習慣,當愛情成為一種默契之後,你就會發現它可以把兩顆心牢牢地拴在一起。 第二、尊重對方,學會約法三章 婚姻的破裂大多數都是來因為對方不斷的索取以及自私,不斷的索取表現在總認為對方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自私是指以自己的情緒為主,說話做事不考慮對方的感受。曾經有一個這樣的案例,女方因為無法容忍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向老公提出自己的意見,老公非但不聽並且還表示當所有的收入以及女方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必須要為他著想。甚至還責怪女方對待自己的爸媽比對待公婆好,雖然說沒有動手打人,但是沒則檔語言上的冷暴力讓女方漸漸心寒,走上了出軌的道路。 生活習慣以及原則問題,在婚前就應該要約法三章,兩個人在平時的時候可以用感情處理一切問題。但是到了和原則有關的時候兩人都必須要保持理智,以尊重對方、尊重兩人定下的約定為前提進行處理,這樣才能夠讓對方感受到在家庭的重要性,畢竟在婚姻當中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如果總是以自己的情緒去處理所有問題的話,難免會傷到對方。 其實要防止婚姻當中出現婚外戀,最重要的還是要提升自身,千萬不要走入婚姻的殿堂之後就不再管理自己的身材,不再注意自己的形象。雖然結婚了但是也要不斷的提升自己要時刻吸引對方,女人一定要漂亮一輩子,男人也要對自己要求高一些,這樣的婚姻才能夠永遠保鮮。尊重他人、對自己要求高一些、培養共同的愛好,就可以讓他迷戀你一輩子。 婚姻中如何防止婚外戀的發生2 完美的婚姻需要兩個人一起努力打造,有問題及時處理,互相愛護關系,我想只要用心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不是嗎? 在看過那麼多因為出軌而造成的婚姻慘狀,很多朋友都對婚外戀這件事情忌諱不已。於是,朋友會問難道就沒有辦法預防婚外戀的發生嗎?不,辦法是有的,下面我將會告訴你。 第一條:就是要沖破平淡 把愛情不斷的更新,不斷的給對方創造新的條件,甚至有的時候故意的創造一些小插曲都行。總之一句話,你只要把戀愛生活中所做的事情搬到婚姻生活中就對了。例如: (1)在情人節和對方生日的時候,買一束玫瑰花和小枯亂禮物送給對方; (2)不在配偶身邊時,只要有空就打電話給對方,關心對方; (3)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不要只談柴米油鹽錢,要多談此外的話題; (4)甜言蜜語不可少,多說我愛你,要讓對方聽到你對他(她)的愛; (5)兩個人在一起發生不愉快時,可以吵架,但是千萬別動手。因為吵架處了可以宣洩情緒之外還可以讓你知道對方現在的想法,是能夠增進彼此了解的,對婚姻還是有益處的。事後,雙方都應盡快忘記發生的沖突,不能耿耿於懷。而打架則是直接傷害對方,百害無益。 第二條:要給對方自由 哲人說過距離產生美,不要把對方綁得太緊,否則距離太近,美將會消失,婚姻就會為危險。總之一句話,將心比心,己之不欲,勿施於人。例如: (1)每個人心裡都有隻屬於自己,不願被人知道的隱私(特別以往的戀情之類),如果你自己都做不到把你的隱私告訴對方,那麼就請你不要像挖掘機一樣,非要把對方的隱私挖出來。 (2)不要總盯輪以懷疑的目光問對方:你一天在忙些什麼?到那裡去了?為什麼回來這么晚?一次兩次還可以,如果三次四次五次六次的.這樣問下去,也許沒有問題也會因為煩你羅嗦的猜疑而出現問題。你覺得值得嗎? (3)不要看見自己的配偶和異性在一起,就無端的猜測對方對自己不忠,先把事情弄清楚再說,千萬不要被憤怒沖昏了頭,也許那個人只是你配偶的同事或一般的朋友。想想你自己,是否也有和異性同事或朋友在一起的時候。 很多人覺得婚外戀是單方面的傷害,夫妻中出軌的一方受益,另一方則遭受痛苦。事實上,這種看法是絕對錯誤的。婚外戀是一把地地道道的雙刃劍,它不僅傷害對方,同時給自己和家庭帶來毀滅性打擊。 第三條:充實婚姻生活 很多結婚的人發生婚外戀,不是對婚姻沒有新鮮感,就是因為沒有空虛和寂寞。如果此時遇到一個比較合得來的異性,日久生情,很容易踏進婚外戀的門檻。 所以,盡量讓自己忙碌起來,比如平常多看看書,多聽聽音樂,或者多運動,時刻保持愉快的心情,這樣就很容易擺脫寂寞。對於已經結完婚的夫妻來說,為生活多製造一些情趣,會讓夫妻情意濃濃,而遠離婚外戀的邊緣。 第四條:把經歷投入到婚姻生活中 結婚之後,有些男人因為面對生活和工作的壓力,對婚姻生活關心甚少。不管多麼忙,多麼累,都不要忽略對家人的感受,因為家才是你修養生息的地方。 比如,你可以想想多久沒有給父母打電話了?多久沒有和愛人溫存了?多久沒有關心孩子的學習了?不斷地反思自己和家庭的關系,才能讓你對自己的婚姻有所眷戀。 其實要想維持兩性婚姻的感情穩定,學會經常給自己的婚姻生活增添一些不同的色彩是夫妻雙方都需要好好的學習的。上面幾種方法夫妻可以學習,希望所有人都能幸福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