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規定的婚姻無效情形有
法律分析:我國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3、未到法定婚齡。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神渣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鉛野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槐瞎喊,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 無效婚姻有哪幾種
無效婚姻是指不具備婚姻條件的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系。如果一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屬於重婚,但後來與原配偶離婚的,則在一方與原配偶離婚之後,男女之間的婚姻關系即是合法有效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是指結婚的男女雙方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三)未到法定婚齡。我國法律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如果辦理結婚登記時沒有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但現在雙方都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那麼,他們之間的婚姻關系就是合法有效的,已經不再屬於無效婚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3. 什麼婚姻是屬於無效婚姻
下列婚姻屬於無效婚姻:(1)重婚的;即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是指存在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的當事人禁止結婚。(3)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即男不滿二十二周歲,女不滿二十周歲。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4. 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所謂無效婚姻,是指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謹告頃效:(一)友仔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祥陸有關夫妻在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5. 民法典中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無效婚姻的情形如下: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婚姻無效,無過錯方有權請握伏求損害賠償。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顫州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茄皮蔽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6.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屬於婚姻無效的情形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時,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 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無效: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在此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鬧氏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液升散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笑則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8. 民法典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系。按照一夫一妻原則的要求,有配偶者只能在婚姻終止即配偶死亡或依法離婚後再行結攜並婚,否則構成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民法典》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三)未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二十旅棗二周歲,女二十周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系。按照辯鎮跡一夫一妻原則的要求,有配偶者只能在婚姻終止即配偶死亡或依法離婚後再行結婚,否則構成重婚。
9. 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網路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租嘩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哪些情形,芹型首屬於婚姻無效的事由?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本條是關於婚姻無效情形的規定。第一種無效情形是重婚。我國基本婚姻制度系一夫一妻制,重婚違反一夫一嫌數妻制,屬於無效婚姻。第二種無效情形是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這既是為了婚姻雙方當事人及其後代的健康考慮,也是為了符合基本的倫理道德和維護親屬秩序。第三種無效情形是未達到法定婚齡結婚。除本條規定之外的其他有瑕疵的婚姻關系,不屬於無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