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檔案證明怎麼調取
法律分析:
調取婚姻檔案證明,是當事人前往婚姻登記機關調取的,也就是當事人備齊資料後去當地的民政局調取。需要調取婚姻檔案的,當事人可以帶是婚姻證、個人身份證明等的材料到結婚時的婚姻登記機關調取相應的結婚檔案。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或者:
查看婚姻登記檔案有幾種情況,一是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因工作需要可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三是因訴訟案件,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按照相關規定,對於個人而言,為了保護公民隱私,是不允許個人查閱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衍生問題:
可撤銷婚姻情形有幾種?
可撤銷婚姻情形:
1、行為人在主觀上需要脅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受脅迫人的身體或心理造成損害,為了達到迫使受脅迫人結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損害後果的發生。
2、行為人必須實施了脅迫行為,這種行為足以達到讓被脅迫者產生恐懼,或直接現實地對被脅迫者進行身體上或精神的傷害。
3、行為人的脅迫行為具有違法性。
❷ 調結婚證檔案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身份證,結婚證書。調取結婚檔案的流程如下:第一,如果婚姻雙方當事人想要調取結婚檔案的,那麼可以持合法身份證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第二,如果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結婚檔案的,那麼當事人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❸ 離婚所要的離婚檔案調查需要什麼手續
調取離婚檔案需要如下的手續:
1、本人持身份證、離婚證等相關材料,前往登記離婚的婚姻登記機構提出調取申請;
2、婚姻登記機構依法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
3、經查證屬實,符合相關條件的,准許調取。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❹ 律師可以去民政局查詢個人婚姻狀況嗎
律師在特定情況下可以查詢,但不是僅憑律師證就可以隨便查詢的。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由於辦案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持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可以去派出所或婚姻登記處查詢被告的婚姻信息等,查詢時還需要出具律所介紹信等真實材料,並進行查詢登記備份。查詢的目的和內容必須是與案件相關,不能用於其他用途或者以此侵害個人信息和個人秘密,查詢情況不得隨便向無關人員透漏,更不得公開泄露,否則造成嚴重後果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❺ 律師針對夫妻婚姻關系如何調取
律師不負責調節夫妻和婚姻關系,這種關系由心理師或家庭治療師負責。
律師一般是在訴訟離婚時才能用得上,如果夫妻關系在相處中需要調解,心理師和家庭治療師更專業。
❻ 調取婚姻登記檔案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身份證,結婚證書。調取結婚檔案的流程如下:第一,如果婚姻雙方當事人想要調取結婚檔案的,那麼可以持合法身份證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第二,如果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結婚檔案的,那麼當事人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結婚證時夫妻關系的法律證明,是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進行登記辦理的,我們也應該保證結婚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准確性,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當結婚證信息出現錯誤的時候應該及時辦理更正。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❼ 去民政局調結婚檔案需要帶什麼手續
首先你應該弄清楚——結婚檔案並不是在民政局。民政局是個行政機關,不辦理結婚登記,也不保管「結婚檔案」。無論是結婚登記還是離婚登記,或是對「婚姻檔案」(電子檔案)的保管,都是在民政局下屬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
其次,「結婚檔案」涉及當事人的個人隱私,並不能隨意調取。沒有一個合法的理由或是相關的手續,作為公民個人,不得調取「結婚檔案」。
第三,建議你先與當地縣級婚姻登記機關咨詢,將為什麼要調取「結婚檔案」的理由向當地縣級婚姻登記機關作出說明,他們應該會給你一個說法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