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如果是集體戶口的話只需帶自己的那一頁就行。
3、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4、各自的戶口簿及身份證的復印件(婚姻登記處留存)
結婚登記是夫妻之間產生法律關系的必備程序,結婚登記程序是夫妻之間發生法律效力的必經程序,如果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夫妻關系在法律上是不能得到承認的。同時,在進行結婚登記時要准備好自己所有應當具備的材料,避免無法登記的情況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② 婚姻登記需要帶什麼證件
婚姻登記需攜帶以下證件:一、婚姻雙方身份證原件。結婚雙方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無需攜帶復印件。二、結婚雙方戶口本原件。如為集體戶口,到所在單位到集體戶口首頁復印件並加蓋公章,以及自己的集體戶口原件。三是婚姻雙方的合影。③ 辦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婚姻登記條例》明運如第五條第一款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激啟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悄寬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④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婚姻登記需要歸檔的材料有: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如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出國人員、華僑以及外國人,還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等。⑤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去民政局結婚需要帶的證件包括: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自願結婚的,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⑥ 婚姻登記需要帶什麼證件
婚姻登記要帶戶口本和身份證,還有合照。現在已經取消婚檢證明。戶口纖衡簿、身份證:戶口簿上需有戶籍專用章,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戶口簿丟失的笑豎埋,應到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身份證與戶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更正並加蓋印章。現役軍人按部隊文件規定須持軍人證件和由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6868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碰螞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⑦ 辦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那你結婚證的話,是雙方帶上各自的身份證,各自的戶口本,然並渣後額結婚照,兩個人一起拍的那種照片,只要到照相館里,只要跟他說拍結婚照,結婚證的照就可以了,然後還要帶上復印件,就身份證的復印件,戶口本的復印件就可以了,這樣的話,你最好是在外面就先絕瞎悄弄好,弄完了以後再去辦結婚證,因為辦結婚證的地方辦這個東西很貴,拍神信個照也很貴
⑧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攜帶什麼材料
婚姻登記需要帶的證件:戶口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港澳台居首耐民辦結婚證需要的材粗芹升料有: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領結婚證的手續:
1、領表
將雙方的身份證與戶口簿原件准備好,兩個人一起到領表的地方,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會發一張表,裡面主要填寫一般資料(包括姓名、年齡、身份證號、戶口地址等)。
2、登記
在婚姻登記室外面等候,叫到號碼後進入對應的座位,工作人員會問一些簡單的問題,然後發給每人一張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填寫後,工作人員要求男女分別先後站立,念聲明書。工作人員會把兩張結婚證交給新人並送上祝福。
3、頒證儀式
從登記處出來後還要有個頒證儀式。工作人員給新娘換上婚紗岩老(免費)。頒證儀式短暫而神聖,司儀宣讀《民法典》和夫妻雙方對婚姻的責任。這個過程有錄像,是否購買全憑自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