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異地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領取 結婚證 只能在雙方任何一方的戶籍地領取,不可以在異地領取結婚證。也就是說,想要 結婚登記 的男女雙方需帶著材料親自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 婚姻登記 機關提出申請。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 集體戶口 用集體戶口卡)、居民 身份證 原件及其復印件臘運旦; 2、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任何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悄早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輪擾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㈡ 成都異地領結婚證
法律分析:(一)、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二)、結婚登記的程序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顫旁扮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茄灶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啟友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㈢ 異地結婚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異地結婚證辦理需要材料具體如下:
1、結婚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的證明;
3、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異地結婚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兆沖知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判派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族消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㈣ 異地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1、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以及戶口本原件、復印件;2、雙方當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3、雙方當事人之間無直系血親關系以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聲明;4、三張兩寸近期免冠雙人合影結婚證件照,照片的底色應以紅色或是藍色為主。《婚姻登記條散頃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沖模陸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碼者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㈤ 不是成都的可以在成都領結婚證嗎
可以。一、必帶材料: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必須至少有一方是成都戶口才能在成都辦理判消悶結婚證,雙方都不是成都戶口的無橋則法異地辦理結婚證;如果是集體戶口帶自己的那頁和戶主那頁掘彎就行;如果沒有身份證,去公安局辦理臨時身份證,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㈥ 成都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外地人在成都領結婚證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領結婚證,這是有很多條件的,而且不同的地方政府,要求可能會有差異,就來看看成都領結婚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領證條件有差異。
一、成都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1、戶口本。如果無法提供戶口本,那就可以提交公安部門或者是集體戶籍管理出具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屬於集體戶口的,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卡)」(「常住人口登記表(卡)鉛蠢蔽」中沒有戶籍地址的,那就要提交集體戶口首頁)。
2、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或者是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3張兩寸的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可以在民政局現場照,也可以選擇影樓照,影樓照的更好看。
4、沒有落戶的,可以憑戶口遷移證明等公安部門或者是有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戶籍遷出地或者是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二、外地人在成都領結婚:
如果雙方有一方是程度戶口,那就可以在成都辦理。如果兩個人的戶口都不在程度,那就不能在成都辦理。內地辦理結婚證,需要雙方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是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港澳台公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那就需要雙方當事人到內地居民的槐州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檔凱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的流程為:
1、男女雙方需要一起到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者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還需要各自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的「聲明人」一欄中簽字需要當著婚姻登記人員的面簽,不能在婚姻登記人員看不到的地方簽。
2、婚姻登記機關對提交的證件和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登記條件的,就准予登記。
成都的結婚登記機關周末不上班,特殊的節假日會開放。工作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點到12點,下午是13點到15點。
總結:
成都婚姻登記需要的證件就介紹到這里了,如果雙方戶口都不在成都,在成都領不到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