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婚姻法車子的分割
新婚姻法已經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關於車子分割問題的處理方式:如果該車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的,不得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該車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B. 婚後買車新婚姻法是怎麼說的
如果是用婚後收入買的車子,即使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婚後取得的財產,原則上應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積蓄購買的車輛,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是用婚前積蓄購買的車唯姿輛,登記在配偶的名下,則屬於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咐配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衡山指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C. 新婚姻法新車分割問題
婚姻羨虧法已失效,最新《民法典洞派銷》規定是:如果車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就不用進行分割,歸一方個人所有;如果車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先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納游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D. 新婚姻法婚後買車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婚後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 新婚姻法離婚汽車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汽車分割應以汽車的現價為基準,拿車的一方給另一方折價款。如果雙方對於汽車的現價達不成一致的意見,可以由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委託有質資的評估機構對汽車的現價進行評估,法院在根滑敏據評估結論進行判決和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坦讓大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讓豎保護。
F. 新婚姻法有說婚後買車寫一方名字屬於個人所有是嗎
新婚姻法有說婚後買車寫一方名字是不是屬於個人所有需要根據婚後購買車的條件。具體如下:
1、如果是用婚後收入買的車子,即使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用婚前的積蓄購買的車輛,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
3、如果是用婚前積蓄購買的車輛,登記在配偶的名下,則屬於共同財產。
另外,如果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車子屬於婚後共有財產,夫妻倆一人一半權益,
婚姻法規定,婚姻期間取得財產和收入,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不管財產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夫妻倆一人一半權益,不管車輛登記在夫妻倆誰名字。
關於新婚姻法里涉及婚後共同財產的介紹: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2、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
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清銀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5、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
第6、夫妻雙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離婚後,一方橘正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8、本圓基解釋施行後,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以本解釋為准。
網路-關於《新婚姻法》涉及婚後財產的介紹
G. 新婚姻法對婚前婚後的車子是怎麼規定
汽車的歸屬以登記為准。可以視為不動產野運 適用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購買的車子屬於共橋脊凱同財產。因為敏喚汽車的特殊性需要經過管理部門登記後才確定所有權。
H. 新婚姻法婚前買車的歸屬是怎麼規定的
婚前購買的車輛,按照法律規定,一般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也可以通過訂立協議,約定婚前購買的車輛歸屬為夫妻雙方共同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買車是否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是視情況而定的。民法典中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的規定,婚前婚後的財產分割都是有區別的。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買車,且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一方出首付款按揭買車,登記在一方名下,車輛所有權歸登記人所有,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如果離婚,另一方可以主張分割婚姻期間用於還貸部分的資金數額。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一)、工資、獎金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①生產獎;
②節約獎;
③勞動競賽獎;
④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⑤其他獎金。」因此,工資、獎金、津貼收入等屬工資的范疇。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所謂生產、經營,既包括從事個體生產勞動,也包激鏈碧括在工業、農業、服務業、信息業、金融證券業等等領域中從事組織管理、承包、租賃、投資等經營活動。喚陪生產、經營的收益,是指從事上述一切活動所得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知識產權的收益首先決定於知識產權的類型,諸如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名稱權、地理標識權、商業秘密權等,因為權利類型不同,其收益也各不相同。
「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給夫妻雙方的財產
除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外,其他的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明舉。
二、婚前買車離婚怎麼判
我國民法典規定的是法定共同財產所有制,自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取得的財產推定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當然法律允許雙方就婚前財產、婚後財產進行協商約定,可以約定雙方共同所有部分共同部分個人或者全部個人所有。婚前財產、婚後財產的區別是以登記結婚時間為界限,登記結婚之前取得的財產登記在個人名下,屬於個人所有,登記結婚之後取得的財產在法律上推定為共同所有。婚前購買的車輛登記在個人名下,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有貸款,婚後償還的貸款則屬於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車輛所有人需要將婚後還貸的一半款項補償給對方。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車,或者婚前已經償還完車輛貸款,離婚時車輛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I. 新婚姻法婚後買車的問題是怎麼規定的
新婚姻法婚後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拍御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念賀碰共同所有或部分各仔談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J. 婚姻法關於動產(車輛)的歸屬問題
你好
登記的是子女個人的名字,這是父母對子女的個人贈與,屬於夫妻一主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解除三》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租睜爛合弊漏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早嘩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