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跨省戶口怎麼遷
跨省戶口怎麼遷
戶口是對自然人按戶進行登記並予以出證的公共證明簿,記載的事項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跨省戶口怎麼遷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跨省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1、遷入手續:
(1)准備好相關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2)當事人可持《戶口准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3)當事人持戶口准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2、遷出手續
(1)大、中專院校錄取的新生
被大、中專學校錄取的新生,要求遷出戶口的,可持學校《錄取通知書》和本人家庭《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2)投靠、調動等原因要求遷出戶口的人員
因投靠、工作調動野枝飢、購房等情況要求遷出戶口的,應憑遷入地公安機關開出的《戶口准遷證》,同時攜帶遷出人的《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二、跨省遷戶口要本人去嗎?
可以由他人代辦。戶口遷移中涉三個環節,其中前兩個環節即辦理准遷和遷移證手續時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別人代辦,但最終一個環節即持遷移證入戶環節最好本人前往辦理。
三、跨省遷戶口怎麼遷?
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派出所領取《准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再憑《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搭侍身份證及本市配偶戶口簿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遷戶口所需資料: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頌返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貳』 外地結婚戶口落戶口怎麼辦
1. 異地結婚戶口怎麼辦
一、戶口辦理
1.可以不遷移戶口,但是女方戶口沒有轉,那麼若是孩子隨父親上戶口的話,女方的戶籍地派出所就要出具未在本地落戶證明(女方拿著出生醫學證明和結婚證戶口本去派出所辦理),嬰兒入戶的話,需要填寫嬰兒入戶申領表,需要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和准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還需要戶口本。
2.戶口遷移的手續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適用結婚後戶口遷移手續)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慧差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6.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7.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9.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10.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11.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3.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4.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5.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差碧基)休證;
16.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7.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8.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三.辦理程序
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派出所領取《准遷證》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再憑《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配偶戶口簿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2. 異地戶口,異地結婚,戶口怎麼辦
現在隨著外出打工的人員越來越多,異地人員結婚的情況也變得比較普遍,為此很多當事人不知道該怎樣辦理相關手續,今天我在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法律上關於內地人員異地的相關規定。
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虛謹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法律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 結婚後,外地戶口戶口如何遷入
夫妻投靠入戶的辦理
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凡申請夫妻投靠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以派出所驗核後,提供復印件)。
所需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市入戶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待業證(指非農業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發展的需要)。
4. 結婚後外地戶口遷移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 *** 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辦理夫妻投靠遷移戶口。
5. 異地結婚怎樣遷戶口
1、你弟弟在山東泰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婚後戶口投靠申請,並提交材料;
2、准備夫妻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和申請一起交到山東泰安的戶籍的派出所;
3、准生證的辦理視戶口辦理的快慢決定,如果戶口已經辦理轉移到山東,就在山東泰安當地的計生辦辦理;
要是戶口辦理的慢,就要在女方山西戶口所在地的計生辦辦理;
4、辦理准生證需要男女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女方的生育情況證明等證件。
6. 結婚後異地戶口怎麼遷
如果是遷往男方的。以下辦理要:雙方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
如下:1,去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一張表格。
2,到街道辦(村委或村公所)簽名蓋章。
3,到鄉鎮 *** 簽名蓋章。
4.到派出所簽名蓋章。(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在領表是讓派出所先蓋章)
5.到縣(市)公安局戶籍室簽名蓋章。得到一張《遷入證明》
6.到女方家帶上女方父母的生育證明(如結扎證一類的),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計生辦出一張證明。讓後到女方派出所拿上遷入證明,和計生辦的證明。辦理遷出證明。
7.在回到男方家的派出所,拿遷入證明和遷出證明就可以辦理了。
7. 異地結婚如何辦理戶口遷移
第一,要遷入地的公安部門的准遷證,你辦這個憑的是結婚證,第二,去女方老家公安派出所開遷移證,然後再回到男方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登記就好了
一、首先應該辦理現住地的准遷證。 辦理准遷證需要的程序:1、個人申請(一般是男方的名義,申請將妻子的戶口遷入);2、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4、申請人、遷入人的身份證原件極復印件。 二、遷出手續就簡單的多了:帶著准遷證到你原籍遷出戶口。 三、帶著准遷證、戶口遷移證到現居住地落戶即可。
8. 異地戶口結婚需要遷移戶口嗎
對於異地戶口結婚遷移戶口沒有強制要求。
結婚後遷戶口並不是法律要求強制實施的,夫妻雙方一般根據自身的意願考慮將戶口遷入或遷出,盡量考慮到未來生活及子女的生活,是綜合多方面因素決定的。
結婚後遷戶口是指戶口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把戶口遷到男(女)方所在地。先是由男(女)方戶口所在地開具遷入證明,然後在男(女)方戶口所在地開具遷出證明。
如果夫妻雙方兩地分居,或者一方為農業戶口,另一方是非農業戶口的,可以申請夫妻投靠入戶。
(2)跨省婚姻戶口遷移工作關系怎麼辦擴展閱讀:
結婚遷移辦理程序:
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一、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二、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三、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四、到縣戶 *** 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五、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六、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七、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叄』 異地結婚後戶口怎麼辦
異地結婚後戶口怎麼辦
辦理戶口本的話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去的,在外地辦理戶口本不得行除非是自己嫁過去了或者是在那裡買房子了的,那麼對於這樣的情況應該如何辦理戶口本呢。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異地結婚後戶口怎麼辦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異地結婚戶口怎麼辦
(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辯沖」。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戶口本使用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如灶銷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渣游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肆』 跨省結婚戶口怎麼遷
法律分析:結婚後異地戶口遷移流程: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將其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出具證明;2、男方村委會提供,報縣公安局批准;3、經批准後,持戶口簿證明到旁燃女戶籍站開《戶口遷移證》;正腔4、持男方戶籍簿和女方戶籍證明到男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落戶;5、重新申請身份證。異地結婚戶口可以不遷移,結婚後戶口的遷移是自願的,可以男方遷入女方,也可以女方遷入男方,也可以都不遷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運清虛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伍』 有了結婚證怎麼跨省異地遷移戶口呢
異地結婚遷移戶口:(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1,到女方戶口所在旦前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模州清件和證明材料:(一)本跡春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陸』 異地結婚後,戶口怎麼辦理
一、一般遷戶口的時間
1、鎮內一天;
2、縣內三天;
3、市內5個工作日;
4、省內十五個工作日;
5、省與省之間二十個工作日以上。
6、戶口遷徙後身份證可以不換,依然有效。但是還是推薦你申請更換一下,更換身份證的流程時間需要大約2-3個月。
二、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6)跨省婚姻戶口遷移工作關系怎麼辦擴展閱讀;
親屬投靠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柒』 跨省遷移戶口的具體流程
跨省遷移戶口的具體流程
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戶口的載體為戶籍(戶口簿),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跨省遷移戶口的具體流程,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跨省遷移戶口的具體流程
第一步、應分清不同類型分別准備所列不同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第二步、當事人可持《戶口准遷證》(第二聯)和被遷移人《戶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第三步、當事人持戶口准遷證(第三聯)和《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1、「三投靠」人員
「三投靠」人員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員。「三投靠」人員須憑以下手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夫妻相互投靠的,須憑《結婚證》、投靠方的戶籍證明及被投靠方的單位接收證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須憑父母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子女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相關父母、子女之間關系的證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須憑子女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父母所在單位的接收證明及子女的出生證明材料。上述三項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直接發給《戶口准遷證》。
2、工作調動人員
幹部、職工因衫鋒工作調動需要遷移戶口的,可憑組織、人事、勞動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通知和遷入單位的戶口接收證明,到遷入單位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內勤民警發給《戶口准遷證》。
3、購買房屋並具備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
凡在市區購買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擁有房產同時具備穩定性生活來源,要求遷移戶口的,憑《房產證》,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區同意接收入戶的證明材料以及生活來源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單位核章的工資單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調查核實後,經分局審核,報市局戶政科審批後發給《戶口准遷證》。
二 、結婚戶口遷移程序
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1、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2、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3、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4、到縣戶政府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5、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6、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7、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拓展:
戶口遷移證有效期是多久?
根據公安部關於啟用新的'戶口遷移證、戶口准遷證的通知中的規定,戶口遷移證的使用期限是從簽發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30天,即一個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進行遷移戶口登記。
戶口遷移證過期怎麼辦?
1、你的戶口遷移證一般是遷到工作所在地或者簽回原籍,如果因為沒有及時落戶而導致過期,那麼你需要咨詢當地派出所戶籍部門,一般情況下,過期時間不長的話派出所也會給你辦理落戶手續的,如果過期時間比較長,可能就需要返回戶口遷移派出所開出重新改遷。
2、如果你的戶口遷移證源先是遷到工作所在地,然後由於某些原因未能落戶,現在需要遷回原籍,那麼你需要先到當地派出所開具一份未落戶證明。
3、拿著過期的戶口遷移證及未落戶證明、身份證返回到戶口遷移派發的派出所,請求他們改遷到原籍。一般這個過程比較簡單,本人親自帶著上述材料直接辦理即可。
4、拿著重新改遷的戶口遷移證,在有效期內及時回原籍地辦或團晌理落戶手續,材料是身份證、畢業證原件、落戶的戶口本,總共四份材料,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戶籍辦理處辦理即可。
5、最後,拿著你的身份證進行有效期驗證,如果快到了有效期了,可以及時辦理身份證更新手續。這樣,你的戶口就穩穩落地了。
戶口遷移證的相關介紹
我國戶口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戶口登記制度原則要求居民必須在常在地登記戶口,因此公民常住地在發生變化後應當將戶口遷移到現居地,並且進行戶口本和身份證的更換。
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是在辦理戶口遷移所必需的證明材料,在一些特定遷移情況下或滲還需按規定持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手續,比如,婚姻遷移需攜帶合法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遷移需攜帶相關住房證明、出境注銷戶口需攜帶相關合法注銷戶口通知單、公民入伍注銷戶口需持入伍通知書、大中專學生入學落戶需持入學通知書、收養小孩應當持合法收養證明等。
戶口遷移一般流程
首先持所需證件材料等向遷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提出遷入申請,通過審核後簽發准遷證,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向現戶籍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審核通過後開具戶口遷移證;最後,持准遷證、戶口遷移證和其他證件材料到遷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辦理手續。
;『捌』 結婚後外地遷戶口需要怎麼辦理
1.結婚後跨省遷移戶口如何辦理/
結婚遷移戶口的步驟和所需材料如下:
第一步: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准遷證。
第二步: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和准遷證,到遷出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
第三步: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准許遷入證明(辦事處或村委會)和准遷證副本、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籍遷移手續,列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
2.嫁到外地,遷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一)凡符合申請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需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的,可向配偶(本市一方)戶口所在地區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屬證件的可經區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交區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申請手續。
(二)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區分局辦證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戶人員到區分局綜合辦證中心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持《准予遷入證明》的第三聯、《戶口遷移證》、本市配偶的戶口簿到區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戶手續。
3.異地結婚戶口遷移手續
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 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和「無犯罪記錄證明」)
3, 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 持男方戶口簿, 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4.異地結婚戶口遷移需要什麼手續
1、女方寫個申請報告,具體開頭就是婚遷報告,交到男方的居委會處,同意了會開個接收證明給你的。
2、拿上接收證明帶上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男方的也要帶上。
3、到派出所去申請遷入戶口。 這個過程可能快的要一個月,慢的要三個月,同意遷入的證明拿到後,就拿上戶口遷移證到女方的戶口所在地去銷戶,然後帶上女方的轉入證明。
4、去男方的派出所,帶上彩色照片就可以上戶了。
法律依據: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 ***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5.結婚後,外地戶口戶口如何遷入
夫妻投靠入戶的辦理
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凡申請夫妻投靠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以派出所驗核後,提供復印件)。
所需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市入戶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待業證(指非農業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發展的需要)。
6.結婚外地戶口遷移,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如系結婚遷移,還需結婚證。
2.跨轄區(即遷出地、遷入地管轄公安機關不是同一公安分局),也只需攜帶新的居住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本人簽名的遷移申請書,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戶籍管理窗口(辦證中心)辦理即可。如系結婚遷移,還需結婚證。
二、異地遷移 1.先到遷入地公安分局辦理准遷證,需提供的有關證明文件如下:房產證明,或工作關系轉移證明,或畢業分配證明,或投靠親威證明(親威的相關證明),或遷入地准許遷入的其他條件(各地不同,無法列舉),以及本人簽名的遷移申請書。如系結婚遷移,還需結婚證。
2.回到原居住地公安機關,攜帶准遷證(需拿回)、戶口簿,辦理遷出證明,注銷原戶籍。 3.再到遷入地公安分局,辦理落戶手續,更換身份證(變更住址)。
三、以上二條各環節,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