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山東濰坊結婚流程
濰坊民政局結婚登記辦理流程有受理結婚登記申請,填寫完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字並按指紋。符合條件的填寫審查處理表,列印結婚證,頒發結婚證,祝賀新人。關於濰坊民政局結婚登記辦理流程的問題,下面由網小編來為你詳細解答。一、濰坊民政局結婚流程是什麼1.初審受理,受理結婚登記申請。2.審查登記辦結,填寫完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字並按指紋。符合條件的填寫審查處理表,列印結婚證,頒發結婚證,祝賀新人。二、濰坊民政局結婚登記辦數或春理條件1.雙方自願結婚;2.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3.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4.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5.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6.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三、濰坊民政局結婚登記辦理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現役軍人應當提供軍人證件3.現役軍人應當提供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4.在居住地辦理的需提交居住證四、濰坊民政局結婚登記辦理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團爛,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民政部關於印發〈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通知》第五條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比較簡單的,只需要戶口本和身份證就可以了,如果是涉及到港澳台或者是軍人結婚,這個手續就會麻煩一些。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薯耐可以到網進行咨詢。
Ⅱ 山東登記結婚流程有哪些
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一)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 戶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結裂陪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 居民身份證 ; (3)所在單位、 村民委員會 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陸明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二)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肆悉蠢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Ⅲ 青島結婚流程最全詳細清單
青島結婚登記需要的手續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數塵知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一、青島結婚風俗流程有哪些?
1、婚禮前天下午,男方家帶管家來與女方碰面,商議當天結婚細節。
2、婚禮前天下午,新娘的妹妹要去新郎家貼窗花,收禮金。
3、結婚當天,迎娶,又叫「迎親」、「娶媳婦」,等於「六禮」中的「親迎」。通常是由新郎親自到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大早來女方家娶親,車隊要繞圈城行走,不可走回頭路。
4、新娘妝畢,要懷揣一方小鏡子,以「避「凶光。等待薯消迎娶,同時要將准備的糕餅吃下。
二、青島結婚有什麼風俗
1. 出門不要回頭觀望 ,寓意不回頭。新娘出門不要哭泣,一是不吉利,二是容易破壞化妝。
2.由新娘家准備水餃在新郎進門後由新娘的女兄前性長輩下鍋煮熟端給新郎新娘食用。娘家吃餃子時碗內要留下雙數,意為成雙成對。
3. 新娘家提前准備好紅棗、花生、栗子(寓意早生子)用紅繩穿兩串,放在一個紅色帶喜字的盆內。另准備用紅繩捆好的寬心面兩把、紅筷子兩雙,放在另一個紅色帶喜字的盆內。這兩個盆分別用紅包袱包好,待新郎新娘出門時交給伴郎攜帶到新郎家中備用。
三、青島結婚流程
1、新娘家。新娘在化妝師的精心准備下開始化妝,親朋好友則開始包餃子,做與酒席有關的事情。
2、新郎家。提前找好負責婚禮的全面指揮工作人員,邀請自己的朋友們幫忙吹氣球、貼窗花,親戚則開始擺放茶架,迎接新娘的到來。
3、婚車。提前一天晚上在婚慶公司把花車裝扮好,清晨在新郎家門口了。新郎帶著家人的囑托,拿著新娘的手捧花上車去接新娘。
4、接親。婚車隊到達新娘家門口,經過「叫門」,親友們的「刁難」,發紅包,為新娘找鞋、穿鞋,和娘家人合影,最終抱著美人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Ⅳ 山東萊蕪一妻子花4小時備火鍋,丈夫卻轉身另煮麵吃,夫妻關系該如何融洽
我覺得還是要經常溝通,不管大事小事,都要和對方一起分擔。
Ⅳ 20世紀30年代山東農村的婚姻
20 世紀30 年代,山東農村的婚姻制度基本延續傳統。
首先,男女婚姻大事仍由父母決定,本人不能做主,甚至不能過問,即必須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雙方在婚前互不了解,甚至未曾見面,到結婚典禮夫妻對拜時候才知道對方的模樣。
農村也有個別青年男女未經家長做主,媒人介紹,而相互產生愛情的。這種情況,以發生在富家男孩與貧家女孩之間的為多。但是,他們的愛情只能在月光下偷偷地表達,不能讓他人知道。如被他人知道,就會被全村人譴責辱罵,女孩還可能被本族人懲罰以至處死。
其次,男女結婚年齡,少數縣到20歲上下。大多數縣實行早婚,且男小女大。男子一般在十四五歲娶妻,女子一般十七、八歲嫁人。有的男子,主要是富戶男子在10-12歲就結婚,妻子有年長10多歲者。在這些地方,誰家的兒女超過這個年齡未結婚,就要引起村裡人注意,招致左鄰右舍議論。
山東省鄒平縣,根據一份1930年代中期對全縣9個月內1266件結婚登記的嚴密調查中發現,早婚「實在是人口問題的中心問題」,在1266對新婚夫婦中,男子以15歲結婚為最多,占總數的12.4%,女子的結婚年齡,以17歲為最多,佔35.86%。
省政府以早婚有害幼童身體 健康 ,容易引起家庭矛盾,產生訴訟,訓令各縣嚴厲廢除此種陋習,規定男子未滿18歲,女子未滿16歲禁止結婚,違者依法懲辦。但是農村少有遵令執行者。同時,一些縣還存在晚婚和男大女小的情況。晚婚主要是由於貧戶男子需要長期幹活掙錢才能娶妻所致。男大女小主要是由於女孩家貧,八九歲就送給人家當童養媳,先在婆家當婢女使喚,待長大成人再與丈夫圓房造成的。省政府曾通令禁止童養媳,但收效不大。
再次,買賣婚姻普遍存在。女子出嫁時娘家要賠送嫁妝,這是一筆不少的花銷。因此父母看成是「賠錢貨」。不少父母認為生女兒晦氣,說「閨女不是人,長大是人家人」「閨女本是賠錢貨,看來看去白忙活」等。男子結婚時家裡要送彩禮,也是不少的一筆花銷。女子家裡為了取得補償,往往借閨女出嫁之機向男子家裡大索彩禮,又把女兒當成了「搖錢樹」。最後,男女婚姻不平等。男女結婚之後,丈夫覺得不如意可以休妻,妻子覺得遇人不淑卻無離異的權力,只能按「從一而終,一女不事二夫」的舊禮教,與自己不愛的人過一輩子,遭受虐待也不反抗,只能怨自己的命不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男人休了妻子可以另娶。女人被男人休妻回到娘家,這一家人就為全村人所不齒,被休的女人再嫁也為全村人所不齒,為此被逼死的婦女也仍然不少。
隨著現代教育的發展,山東農村的婚姻生活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中等以上農戶送子弟上學校,高小、中學及以上學校畢業後一般不願再回農村,而要在城鎮以至大城市工作。對於他們,農村女子大多認為不可靠,結婚後又長期不能在家,因此寧願嫁給忠厚老實的莊稼漢,也不找他們做對象。
當時,魯西就有民謠說:"為人別嫁讀書郎,一年四季守空房;為人別嫁坐鋪的(坐商),家來家去有數的;要嫁還是莊稼漢,白天不見晚上見」。少數富戶送女兒上學校讀書,畢業後,農村男青年以她們是進過「洋學堂」的,不敢娶她們為妻。她們自己也不願嫁給莊稼漢,而在城鎮里找對象。
Ⅵ 山東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法定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且除前述年齡條件外,結婚登記的雙方還需滿足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等法定條件,才能予以登記。猜租搜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不穗歷具有夫妻之間的扶養、忠實等法型歷定義務。同時,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之間也不享有夫妻之間的互相繼承遺產、在對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擔任監護等權利。
補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1、申請補領一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或者損毀的證明;
3、在婚姻登記機關的查檔證明。如果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4、夫妻雙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Ⅶ 青島市市北區結婚登記處
在山東青島地區要申請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准備好結婚登記所需的材料,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向婚姻登記處申報,男女雙方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還需要簽訂結婚聲明書並進行宣誓。關於青島民政局結婚手續的問題,下面由網小編來為你詳細解答。一、青島民政局結婚需要什麼手續1.男女雙方共同提出申請;2.婚姻登記員初次審核;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受理;4.婚姻登記員受理之後,詢問當事人結婚意願,見證當事人聲明;5.審查,對相關材料進行詢問和檢查;6.頒發《結婚證》。二、青島民政局結婚登記地點(市喚差北區)山東祥皮省青島市市北區樂環路18號三、青島民政局結婚登記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和宴皮補辦登記。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在青島市北區申請結婚登記的地點是青島市市北區樂環路18號,在符合條件規定的時候就會成立婚姻關系,如果只辦了酒席,沒有領取結婚證的,仍然不演算法律層面上的婚姻關系。如有其它需求歡迎到網做一對一的法律咨詢。
Ⅷ 山東省婚姻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加強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處理違法婚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國公民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結婚、離婚、復婚的,必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華僑同國內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居民同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三條依法履行婚姻登記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侵犯公民婚姻自由的合法權益。
除國家法定的婚姻證書工本費外,一律不準借婚姻登記之機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費用。第四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村(居)民委員會等組織應當及時、如實地為本單位或本轄區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出具必須的證明,並協助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做好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第二章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晚婚晚育、優生優育和文明婚俗,進行婚前教育;
(二)辦理婚姻登記;
(三)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四)依法處理違法婚姻;
(五)對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的單位進行業務監督;
(六)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對承擔婚前醫學檢查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
(七)負責對婚姻介紹機構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婚姻檔案管理。第六條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實行全日辦理婚姻登記。縣(市、區)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可對偏遠鄉鎮實行定點定期巡迴登記。具體登記時間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按照方便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原則在本轄區內公布。第七條婚姻登記管理人員應當經市地以上民政部門培訓,考試合格並取得省民政廳統一制發的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後方可上崗。第三章結婚登記第八條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結婚登記申請書,並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不能取得《婚姻狀況證明》的,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同意,可出具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本人《婚姻狀況聲明書》。
根據《山東省婚前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的規定,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市及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的建成區范圍內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並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離過婚的,應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離婚證件;其中持有人民法院一審離婚判決書的,須同時提交原審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的生效證明書。第九條現役軍隊幹部申請結婚登記的,應持軍人身份證件和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民政部門統一制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志願兵同部隊或駐地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的,應持所在部隊軍以上政治機關的審批意見。
志願兵和超期服役戰士在家探親期間申請結婚登記的,可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武裝部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第十條經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離過婚的,應在其原離婚證件上註明現結婚登記的時間和現婚姻關系另一方的姓名,加蓋婚姻登記專用章注銷後,交當事人保管。當事人自取得《結婚證》之日起,即確立夫妻關系。第十一條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因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予以登記。第十二條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自願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雙方屬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六)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的;
(七)法律、法規禁止結婚的其他情形。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
Ⅸ 山東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一般需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單身證明以及本人與對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 辦理結婚登記 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亮猛猜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知租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民法典》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敬型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Ⅹ 山東省登記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拍稿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物賀昌予以登記,發給結婚罩扒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