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一、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具的
1、婚姻狀況證明開具方式:若當事人已婚的,可以找婚姻登記開具已婚證明,因為婚姻登記機關留有結婚檔案。如果沒有結婚,需要開具未婚證明的,可以去找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開具未婚證明,因為戶口本上由有婚姻情況。
2、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戶口登記條例》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B.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婚姻狀況證明由當事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等)的書面證明。
開婚姻證明辦理有兩種情況:
1.本人到場辦理:
需要攜帶能證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體為身份證或者戶口本。
2.他人代理辦理:
本人無法到場的,可以委託他人進行辦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託證明。
不同情況的婚姻證明辦理流程:
1、未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公安機關開具戶籍證明,加蓋紅章。
2、離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你的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並蓋上戶籍專用章。
3、結婚的婚姻狀況證明:
拿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當地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
開具婚姻狀況證明需要哪些材料
開婚姻狀況聲明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1、身份證以及居民戶口本原件
2、已婚的需要帶上結婚證;離異的帶上離婚證;喪偶的帶上死亡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開
婚姻狀況聲明根據各地政策不同,可以在以下兩個地方開具。
1、當地公安局
婚姻狀況證明可以去當地公安局辦理,帶上要求的相關證件即可,證明上會有紅章,一般未婚和離異的人開具婚姻狀況聲明都是去公安局的。
2、婚姻登記處
個別地區婚姻登記處也可以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前往婚姻登記處開證明的大多是已婚身份,在自己當初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具即可。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六十四條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C.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婚姻狀況證明開具:第一、戶籍證明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加蓋鮮章。第二、結婚證明由所在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另外,辦理未婚證明,需要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民政部門婚姻可以根據所掌握的婚姻登記檔案為當事人出具在本轄區內「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並備注不包括在本轄區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D.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1、首先辦理該證明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如果戶口在鎮上或者村裡可以到縣里民政局辦理,如果在市區則去市裡民政局辦理即可。辦理證件需要戶口本和身份證兩個證件。
2、戶口本需要復印戶主和申請人兩張單頁,這里一定要注意戶口本的准備工作,裡面的單頁一定要帶齊,然後戶主那頁一定要兩個章才行,如果少一個章要提前去戶籍科補蓋,有很多老戶口本都漏蓋了一個章。
3、將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好後需要簽字然後現場寫一份書面申請,幾分鍾後就辦理好了單身證明,該證明的時效性按當地的規定執行。去戶籍所在派出所開證明之前,好先電話確認一下,因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會有所差異。當事人的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張,離婚者應提供離婚證或法院調解(判決)書,喪偶者應提供公安機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喪偶證。
法律依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 一、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各地民政部門在出具證明時,應當根據當事人所涉事項,在出具證明中註明「本證明僅限於XXX(申請人)辦理赴XX國家(或者台灣地區)的XX公證事項使用,用於其他事項無效。」
E.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1、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開具一份證明自己未婚的介紹信2、准備社區開具的未婚介紹信,以及自己的身份證以及居民戶口原件以及復印件到當地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3、到民政局之後,工作人員會給結婚雙方一張表格,將自己的身份正確填寫4、將填寫好的表格和自己准備的身份證件上交5、工作人員會根據新人所填寫的表格,進行網上填寫,確認無誤之後,出單
二、結婚登記證件1、男女雙方身份證、戶口本2、婚姻狀況證明3、雙方無血緣證明4、3張兩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5、再婚者需要攜帶離婚證或是離婚證明三、辦理結婚登記程序1、申請首先,新人需要進行結婚登記申請。工作人員會給新人一人一份《結婚登記申請表》,將表格上的信息根據身份證上的信息如實填寫。2、審核填寫完成之後,將結婚登記申請表以及准備好的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一同上交,工作人員會對證件進行審核,如有疑問,工作人員有權利進行詢問。 3、發證當一切證件表格都審核無誤之後,工作人員會將結婚登記照粘貼在結婚證上,並蓋上鋼印,發給新人。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F.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開婚姻狀況證明的辦法:
1、戶籍證明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加蓋鮮章;
2、結婚證明由本人所在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有結婚證亦可;
3、計生委所出的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G.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
如今找工作或者買房貸款的時候需要開一些其他方面的證明,就比如是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那麼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
如今找工作或者 買房貸款 的時候需要開一些其他方面的證明,就比如是 婚姻狀況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那麼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
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1、可以拿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你 戶籍 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你的離婚證寫明某年某月某日離異,並蓋上戶籍專用章。這個就能當婚姻狀況證明。
2、婚姻狀況證明:
茲有我轄區(單位) 同志(男、女), 戶口所在地 XXXXXX派出所,於XXXX年XX月XX日與XXX結婚,系(初婚、再婚),現申請生育第X個子女,現家庭有X個子女,經審核,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此證明有效期60天)
XXXXX社區居委會(單位)
XXXX年XX月XX日
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
1、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2、自2003年10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在辦理買房、購車、出國手續時,若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可以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照片前往 常住戶口 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每年10多萬例的辦理量,說明它有存在的價值和需要。這需要在收到相關文件之後,民政部門和公安、住建等多個部門協調商議,銜接好此類證明未來如何開具或取消開具等相關事項。
4、同時也有表示,結婚證、離婚證是國家出具並加蓋國徽的法律證明,具有證明公民婚姻狀況的法律效力。政府應加強對公民信息的收集、整合,建立查詢平台,而不是讓公民再去開具其他證明。目前的技術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門之間的限制,將個人的真實婚姻信息在全國范圍內聯網。
以上就是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開婚姻狀況證明要什麼證件的全部內容,目前我國公民貸款、買房、購車、出國、繼承、遷戶、申請 廉租房 ,甚至找工作時都有可能需要開具婚姻狀況證明,而且,這些證明必須在本人戶口所在地開具。
H. 婚姻登記檔案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開婚姻證明有兩種情況:1、本人到場辦理。需要攜帶能證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體為身份證或者戶口本。2、他人代理辦理。本人無法到場的,可以委託他人進行辦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託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I.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婚姻狀況證明由當事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等)的書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