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一、如何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
1、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死亡證明等)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4、一般情況下,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當天就能夠完成。
二、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所需材料
1、未婚改已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已婚改未婚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提交民事調解書或已生效的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3、已婚改喪偶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材料;
(3)配偶的死亡證明。
Ⅱ 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婚姻狀況影響我們在戶口本上婚姻狀態欄應該如何填寫的問題,那麼當婚姻狀況發生變更時候應該怎麼修改戶口本上婚姻欄的信息呢?
一、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
1.未婚改已婚
如果你是剛結婚,那麼戶口本應該是未婚的狀態,這時候需要本人持戶口本以及身份證以及結婚證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更改未婚狀態,變為已婚。
2.已婚改未婚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離婚後需要對戶口本的婚姻狀態欄進行修改,這時候需要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離婚證或者是法院的判決書或者是調節書。
3.已婚改喪偶
這種情形其實是需要自己去辦理的,同時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以及結婚證,當然還有配偶的死亡證明書,才可以辦理。
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
將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作出更改,需要攜帶結婚證(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只需要更改方到場即可,不需要雙方到場。
特殊情況所需材料:
1.如果是在國外登記的結婚或者離婚手續,那麼這時候需要提交結婚或者離婚的翻譯文件以及原文件,加蓋所在國大使館的認證章。當然翻譯件必須是加蓋具有翻譯資質的公司公章才可以。
2.委託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供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以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小結:
其實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並不難,只要准備好充足的證件就可以,還有就是異地暫時不支持辦理戶口本婚姻狀態的改變,只有到本地派出所才可以更改。
Ⅲ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需要什麼證件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需要的證件如下:
1、將未婚更改為已婚,則需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
2、將已婚更改為未婚,則需要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原件;
3、將已婚更改為喪偶,則需要身份證、戶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證明。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改戶口本婚姻狀況一般不超過37個工作日。改戶口本婚姻狀況,可自婚姻狀況發生變動之後,由戶主或本人帶相應證明材料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Ⅳ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需要什麼證件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需要的證件如下:
1、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勝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或者提供由法院開具的離婚證明;
3、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戶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資料
1、《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提供更正項目(包括主項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及戶口遷入本市時間,非主項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狀況、服務處所、職業、出生地、籍貫等)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Ⅳ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更改的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死亡證明等)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申請辦理;
2、當事人本人需要到場,若無法出席委託他人辦理,則需要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實相關的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則進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則需要准備正確的材料之後再進行更改;
4、一般情況下,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當天就能夠完成。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要到民政局修改。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婚姻狀況更改可分為以下情況:未婚改為已婚,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已婚改離婚,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離婚後再婚,帶身份證、戶口簿、再婚結婚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Ⅵ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更改戶口本婚姻狀況需要的證件如下:由未婚變更為已婚,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由已婚變更為離婚,要攜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要提交民事調解書、已生效判決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或者提供由法院開具的離婚證明;由已婚變更為喪偶,要攜帶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材料,及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Ⅶ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怎麼改
法律分析:如果本人未婚,戶口本上顯示「已婚」,可到民政部門開具從未結婚的婚姻情況證明,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民政部門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為「未婚」即可,當場即可更改完成。
如果本人結婚後離婚或喪偶,戶口本上是無法改成「未婚」的。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配偶死亡證明和結婚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即可,離婚的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會改為「離異」,喪偶的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會改為「喪偶」,當場即可更改完成。
實際上在司法實踐當中大多數情況下,事實婚姻都是屬於沒有辦登記,結婚也是沒有更改戶口本上婚姻狀況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