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去哪裡領結婚證
結婚是人生大事,根據法律規定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雙方可以通過法定的程序締結合法的婚姻關系。但是好像有很多人對於婚姻相關的法律知識不是很了解,那麼你知道結婚證一般在哪裡辦理嗎?想要了解更多關於結婚證一般在哪裡辦理的知識,跟著華律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一、結婚證一般在哪裡辦理
1、雙方同一城市
男女雙方在同一城市是比較好辦的,只要到其中一社區的婚姻登記處登記,就可以辦理結婚證。
2、異地辦理結婚證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在外打拚,並在大城市內戀愛結婚,那麼對於男女雙方異地結婚應該去哪裡領取結婚證呢?男女雙方異地,需要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男方戶籍所在地或女方戶籍所在地都行)。
例如,男方是上海的,女方是北京的,但兩人在杭州工作,並且在杭州戀愛打算結婚。那麼兩人需要到上海或是北京的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兩人是無法在杭州的民政局登記結婚的。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二、領證流程
1、申請結婚登記
想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前往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並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注意內容要與戶口本或是身份證上的信息相一致。
2、審核文件
申請完結婚登記之後,將攜帶的登記材料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審核證件的正確與否。
3、發放證件
當確認無誤之後,工作人員會在雙方的結婚證上打上鋼印,將結婚證交給男女雙方,這時兩人就成為了合法夫妻。
三、結婚登記的材料
1、兩人的戶口本(戶籍證明,集體戶口需要帶上集體戶口屬於當事人的那頁並復印集體戶口的封面)。
2、男女雙方各自身份證。
3、單身證明(社區或單位開具證明)。
4、無直系血緣或是旁系三代血緣關系(社區或是單位開具證明)。
5、3張兩寸男女雙方近期合照(紅藍背景都可,紅色背景居多)。
2. 結婚證去哪裡辦理
結婚證需要到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辦理,也可以到男方所在地辦理。就辦理結婚證的地方來講,法律規定只能到男女雙方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手續。3. 結婚證去哪裡辦理
公民辦理結婚證一般在當地民政局辦理,具體為:4. 結婚證去哪裡辦理
結婚證去男女雙方戶口所在地一方的民政局辦理。辦結婚證的流程如下: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5、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領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是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 結婚證去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結婚證在雙方戶口所在地之一的民政局辦理,舉個例子就是說,假設新人一方是杭州市西湖區的戶口,一方是上海市靜安區的戶口,那麼這對新人可以去西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或者靜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如果是縣城,那麼就去縣的民政局領取,婚姻登記處具體到區或者縣,個別地區鄉鎮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地點,可以咨詢一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或者任何組織、個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 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6. 結婚證去哪裡辦理
結婚證在不是在哪裡都可以領的。應當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即民政局)領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的,應當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7. 婚姻登記去哪裡登記
1、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即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辦理。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一、什麼情況下不能登記結婚?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辦理時,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的;
2、非雙方自願的;
3、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根據辦理結婚登記當事人的身份不同,結婚登記分為了國內居民結婚登記與涉外結婚登記。如果是前者,則辦理結婚登記的地方是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如果是後者,則則辦理結婚登記的地方是在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二、少數民族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少數民族結婚需要的證件有:
1、本人的戶口簿;
2、本人的身份證;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三、結婚證多久能辦下來
結婚證一般都是登記當場發放的。結婚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情,但兩人想要合法的生活在一起,就必需辦理結婚登記,結婚證是由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有了結婚證婚姻才會受到法律保護。滿足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申請辦理的,需要攜帶的資料包括: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自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在「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8. 結婚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一、結婚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1、結婚證在民政部門辦理。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結婚證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6、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7、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結婚證在哪辦才受法律保護,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9、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10、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