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規定年滿多少周歲可以領結婚證
國家規定男性年滿於二十二周歲,女性年滿二十周歲可以領結婚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1)婚姻登記多少歲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㈡ 幾歲可以領結婚證
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主要有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還有特殊的:男性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女性不得早於十八周歲;年齡較小的都是少數民族的特殊規定。如:蒙古族、藏族、哈薩克族以及居住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內的藏族及其他各少數民族公民的結婚年齡都是男性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女性不得早於十八周歲。如果申請登記結婚的雙方中有一方不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登記機關是不予登記的。符合法定年齡的雙方可以共同到民政局登記結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第六條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願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㈢ 法定領結婚證年齡是多少歲
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㈣ 現在男女婚姻登記法定年齡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雙方自願且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能結婚的疾病,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一般要求男女完兩年(男22周歲,女20周歲 )
㈤ 結婚證多少歲可以辦
男性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這是目前我國法律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具體規定。沒有達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屬於非法婚姻,婚姻無效。沒有達到法定婚齡是不能進行婚姻登記並辦理結婚證的,即使辦理了結婚登記也是屬於無效婚姻的范圍,不受我國法律的保護。
在我國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但是,成年年齡與法定婚齡是不同的,一般已滿18周歲的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行為,並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但已滿18周歲,沒有達到法定婚齡的成年人還是不能結婚的。
【溫馨提示】雖然目前我國法律沒有規定離婚冷靜期,但是,每個人在結婚這件大事上,還是需要冷靜慎重對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㈥ 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呢 法定結婚年齡
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結婚登記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結婚登記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時限與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㈦ 婚姻登記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年齡為男性年滿二十二周歲,女性年滿二十周歲。法定婚齡是指法律所確認的准予結婚的最低年齡。基於婚姻關系的自然屬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㈧ 中國婚姻法規定男女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
男的22歲,女的20歲。
《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需要的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8)婚姻登記多少歲擴展閱讀
《婚姻法》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㈨ 幾歲 結婚登記
不可以,婚姻法規定,男性22歲、女性20歲,這才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現在找人也是辦不到的,因為現在的結婚證辦理都是聯網了的,年齡不夠,系統是過不了的,我是辦結婚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