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民政局辦結婚登記要帶什麼東西
相關文件:
1、帶上戶口和身份證,值得注意的是,戶口本必須有關於整個家庭的信息,並且裡面的印章和文字清晰有效。
2、需要將單一證書的原件和兩者之間沒有直接親屬關系的原始證明帶到民政局。
3、如果再婚人員需要持有特別證明書 - 離婚證書(或夫妻關系解散證明書)(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注意:如果您持有初級法院的判決,您需要提供法院裁決有效的證據。
4、最近兩張2寸彩色照片的照片可提前拍或由民政局拍攝。
《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1)婚姻登記要帶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去民政局領結婚證的流程
1、申請,男女雙方必須親自相應的證件,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作出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⑵ 結婚登記需攜帶哪些材料
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結婚登記條件
1、男雙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握)
2、結婚齡:男滿22周歲.滿20周歲
3、雙均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沒直系血親三代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證件
1、本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配偶
3、事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男雙持所需證件共同住戶口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申請
2、雙事親自婚姻登記機關提申請各填寫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事必須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聲明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雙提交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限、收費標准
1、登記限:證件材料齊全場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內結婚登記每9元加及其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意見
事具居民戶口簿婚姻登記機關憑公安部門或關戶籍管理機構具加蓋印章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事屬於集體戶口婚姻登記機關憑集體戶口簿內本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記載其戶籍情況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⑶ 婚姻登記要帶哪些材料
婚姻登記需要歸檔的材料有: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如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出國人員、華僑以及外國人,還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⑷ 登記結婚要帶什麼資料
結婚登記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 戶口簿上需有戶籍專用章,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戶口簿丟失的,應到戶
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身份證與戶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
更正並加蓋印章。現役軍人按部隊文件規定須持軍人證件和由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雙方無配偶以及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照片:雙方大二寸(規格為裁去邊框後5.1cm×3.8cm)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證件照三張。(不
得使用婚紗照、藝術照)。
4、錢: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5、喜糖(可帶可不帶,我當時就沒帶,遇到別人祝福時,沒有喜糖挺遺憾的)
6、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
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祝愛情甜蜜!天天快樂!一生幸福!
⑸ 結婚登記要拿什麼證件
一般結婚登記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還有各自的身份證,到男女雙方任何一方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就可以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⑹ 結婚登記需要帶哪些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內地居民要攜帶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簽字聲明,離異的還要攜帶離婚證明。
結婚登記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條件。經過登記等手續,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婚姻關系。但是辦理結婚登記時內地居民與港澳台居民、華僑需要攜帶的材料並非完全相同。港澳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本人的有效護照,居住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並且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或者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⑺ 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以廣州市白雲區為例,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戶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有效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4、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5、台灣居民
(1)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6、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7、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婚姻登記證照片: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婚姻登記要帶什麼資料擴展閱讀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二)查驗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第三十七條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第四十一條 頒發結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一)向當事人雙方詢問核對姓名、結婚意願;
(二)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後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三)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中簽名並按指紋;
「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四)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
(五)祝賀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