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不變更是否影響孩子上戶口
應該不影響,但如果實際婚姻狀況與戶口本記載已經不一致,還是應該及時更新。
B. 戶口本婚姻狀況一定要改嗎
戶口本婚姻狀況不一定要改。離異後是否去變更戶口本的婚姻狀況備注,是當事人的自主行為。結婚或離婚後,不去變更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信息,這樣會給生活帶來不便。如果不變更戶口本的婚姻狀況,再婚的時候比較麻煩,要先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才能再領結婚證。關鍵在一些大城市會影響到購房,購車以及孩子上學。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與當事人聲明不一致的,戶口本上婚姻信息的更正,可以由本人或者戶主前往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辦理。根據現行戶口登記管理規定,戶口本上公民的籍貫、出生地、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兵役狀況、服務處所和職業等戶口登記項目發生變化或者出現差錯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戶主,憑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變更更正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C. 離婚後戶口本上信息未更改對以後有啥影響
離婚後戶口本上信息不更改,對以後是沒有什麼影響的。但是戶口本上的信息是不會自動更改的,所以很多時候為了方便以後再使用戶口本,或者是再婚的時候產生誤會,一般的話男女雙方都會在離婚以後去派出所更改一下戶口本信息,將已婚狀態改成離異。
法律分析
關於夫妻兩個人離婚以後,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需不需要更改這個問題,在現有的法律上並沒有這樣強制的規定要求。在我國,如果公民是因為結婚、離婚、分戶、認領、收養等理由改變戶口的話,都是需要戶主或者是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的。婚姻問題一般都是由民政部門管理的,而戶籍的話是公安部門在管理,所以在這中間有可能會出現信息的偏差,也就是說,戶口本信息不一定準確。不過現在所有的個人信息的話都是在網路上同步的,可以直接在系統庫裡面搜到現狀。正常在婚姻關系結束之後要到公安機關變更戶口本的婚姻狀況的,因為如果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和實體事實上的不一致的話,可能會造成生活中的不方便。所以建議當事人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和材料到當地公安機關更改戶口本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