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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偽裝婚姻如何解決

發布時間:2023-03-05 19:28:11

⑴ 中華民國 婚姻體制

其實我國歷史上都是號稱實行一夫一妻制度的,如《唐律疏議·戶婚》規定:「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但這都是名義上的,因為不禁止納妾,實系一夫一妻多妾制。中華民國時期1930年的民法親屬編雖禁止重婚,但國民黨政府司法院1931年院字第647號解釋卻聲稱:「取妾並非婚姻,自無所謂重婚。」 所以中華民國的一夫一妻制是名義上的一夫一妻制,其實質亦系一夫一妻多妾制。

⑵ 民國時期中國的婚姻有何變化

民國時期是指1912(民國元年)—1949年,這段時間,是一個承前啟後的歷史發展時期,各種社會因素都在向近代化方向發展。中國社會由傳統向現代轉型,隨著封建專制制度結束、民國建立,政治制度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劇變,社會經濟相應發展,人們的價值觀念也發生變化,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遷。這些沖擊著城市傳統社會結構,傳統婚姻制度也受到挑戰並開始出現了變動。本文試圖對民國時期婚姻制度的變遷,從而揭示民國社會的變遷。
在經歷了清末維新、辛亥革命到民國成立等長期社會演變之後,民國社會恰好處在「破壞告成,建設伊始」的時間段。
眾所周知,中國的傳統婚姻是附於家庭的,婚姻純粹是為家庭和宗族傳宗接代的需要而存在,「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因此,婚姻帶有宗族主義色彩。包辦買賣婚姻,男女毫無婚姻自由。按照封建禮法的規定,婚姻締結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①主婚權操與父母、祖父母等尊長手中,實際上是由男性家長行使的。青年男女結婚之前很多都沒有見過面,結婚之後才開始培養感情。有的夫妻之間長年累月沒有產生感情,卻也因為受到封建但由於受封家長制、孝道等倫理觀念的支配,兩千年來人們無法擺脫而只能犧牲自我,以維系家族,根本不可能期待從婚姻中得到愛和快樂。這是一種犧牲個人利益服從家庭和家族利益的婚姻制度,它和傳統封建家庭制度共同維護著宗法一體化的封建統治。
此時的婚姻是公開的一夫一妻制、男尊女卑、實行家長專制、漠視子女利益,此時的婚姻弊端重重,使青年男女沒有婚姻的自由,更談不上自由戀愛。
人類自古至今,所經歷了群婚制、對偶婚制和個體婚制(一夫一妻制)是與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特別是經濟基礎相聯系的,是以具體的歷史形態存在社會與社會發展的一定階段。②
中國傳統的家庭與中國的小農社會是密不可分的。在封建社會,小農經濟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很少。而到了19世紀20年代,中國近代化進程加快,人們的活動空間不斷擴展。人們離開土地,進入工廠,經濟開始獨立,使青年男女脫離了父母的支配,此時人們之間的接觸,為自由戀愛提供了條件。傳統的父母包辦婚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經濟的發展,是青年男女更為獨立,使婚姻的變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治上的宗族理論思想的束縛也是一方面。1911年,中華民國成立,封建專制政體崩解,傳統社會關系開始松動,舊式婚姻家庭制度也受到影響,尤其是民國新法律的制定,加速了傳統婚姻制度的解體。新《民法》明確規定一夫一妻制、男女經濟地位平等、離婚自由,傳統婚姻制度正逐步失卻以往的政治基礎與法律保障。這給了傳統婚姻制度一個重大的打擊。
此外此時人們的婚姻觀念發生了重大變化,人們不僅提出了「婚姻自由」的口號,而且提出了「廢除婚制」、「婚姻革命」的主張;婚姻制度發生了重大變化,納妾制受到猛烈批判,一夫一妻制逐漸成為主要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婚姻日益自由,包辦婚姻逐漸減少,自主婚姻增多,離婚更加自由,離婚案件增多。
這段時間又有許多青年奮起開始思想大解放。梁啟超猛烈抨擊封建婚姻制度,主張婚戀自由,實行一夫一妻制,反對納妾;③譚嗣同則以自己的婚姻生活實踐一夫一妻制原則。二十世紀留學生知識分子群體形成,他們有西方社會生活體驗,更加痛恨傳統婚姻制度,對其批判更為徹底。1920年,上海《民國日報》曾開展「關於廢除婚制問題」討論,不少人主張廢除婚姻制度,我們要有「自由的人格」,而「自由結婚,是一種彼此相互專利的結婚,是不合於『自由的人格』的,所以我們要反對之。」④無政府主義者易家鉞曾借「社會主義」的標簽攻擊一夫一妻制,鼓吹「無家」、「無婚姻」;⑤還有一些人把「愛情自由」與「通姦自由」、「性的解放」、「肉慾的解放」混為一談,造成舊道德的否定與道德的虛無主義之間的混沌與朦朧。1926年自命激進的長虹發表《論雜交》一文,否認一切婚姻制度,侈談「性」自由。⑥這些過於激進的改革主張否定了一切社會倫理道德,缺乏足夠的現實感和嚴密的科學性,無法正確指導婚姻變革。
封建社會的一夫多妻,納妾制度,使女性的地位處於被掌控的地位,女性永遠只能聽從男性的指揮。在愛情上,由於丈夫的多妻,使的這些妻也好妾也罷,都得不到一份唯一的真愛。即使有愛,也不能使唯一的專屬與自己,這是對女性愛情的不公平和踐踏。多少妻妾,為了爭寵,發生明爭暗鬥,搞得家庭生活不和睦,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而家破人亡。這些負面影響不在少數。
民國建立後社會輿論和婦女團體均發出強烈呼籲,「禁止蓄婢納妾」,「納妾者以重婚罪論」堅決要求取消一夫多妻制,傳統婚姻的一夫多妻制遭到社會的普遍反對。此時的婦女也不再永遠處於受壓迫地位,他們會為自己的權利而戰。婦女已經開紿覺醒,她們已向不平等的一夫多妻制發起沖擊,畸形的婚姻形態正受到人們的挑戰。社會上的婚姻也開始提倡一夫一妻制度,使得夫妻之間的感情更加融洽,家庭和睦。同時,這種觀念也受到了社會的支持。這樣更加有利於家庭的穩定,感情的牢固。
同樣,這一時期,父母對兒女婚姻的主動權漸漸消失。離開土地,進入工廠;離開家庭,進入學校等等,以及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想的傳入,使得青年的經濟地位獨立了,不再要依靠家裡的支持,能夠主導自己的一切。與此同時,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種種條件,使得青年開始交流頻繁。男女結婚不再建立在相親或者父母的要求,青年男女之間又了更多的選擇空間。結婚的基礎從互不相識,到此時的自由戀愛,相愛而結為夫婦。父母的強求也減少,婚姻的自主權增強。家庭的成立不僅是為了傳宗接代,同時也是為了維系愛情,因此,夫妻關系也日趨平等,傳統婚姻中夫為妻綱的觀念已在淡化,越來越多的人追求正常的夫妻愛情生活,夫妻感情日臻濃厚。
傳統婚姻的目的完全是為了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侍奉父母,而民國時期的青年男女的婚姻目的卻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此時的知識青年更多是我了浪漫,希望彼此一起生活,走過人生的日子。與此同時,離婚率也提高了。這時男女雙方不再為了家族、為了禮教等束縛自己。男女雙方認為沒有感情或者失去了在一起生活的意義,就會選擇和平地離婚。這也是一種告別彼此痛苦的方法。
在這個社會變遷的時期,婚姻制度在各個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很大程度上來說,從婚姻制度的變遷折射出了民國時期社會的巨大變遷,這一時期,人們在思想、生活習慣、處世等各個方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婚姻變革從根本上否定封建家長制和男尊女卑、婦女節烈等傳統綱常倫理,一定程度上促進了人們思想觀念的現代化,間接導致傳統統治基礎的初步削弱與分解,推助了民國社會由傳統向現代的轉型。

⑶ 新中國成立後,《婚姻法》實行一夫一妻制,那些姨太太何去何從

在古代封建社會,我國實行的是「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當時,女性的地位相當低下,被視為男性的「附屬品」,遭到了整個社會的歧視和輕視。而任何一名男子,就算有了妻子之後,依舊可以根據自己喜好納妾。

這樣的男權封建制度,一直到大清朝滅亡,民國建立後,才第一次頒布了法律規定男性禁止納妾的條例。但由於當時時局動盪,大家都自顧不暇,更無人會監督這一條例是否生效。因此,表面上來看已經禁止納妾,但民間富人納妾的現象依舊泛濫。



解決的辦法比想像中的簡單,就是尊重這些女子的想法。若不想接受這樣的婚姻,那就離開,回老家或者重新找一個丈夫。若想維持現狀,那就保證正妻的地位不變,但「小妾」或者「姨太太」的稱呼從此被消除。在這樣的規定下,那些姨太太們也都十分滿意,她們有的重新結婚,有的維持原狀,安心過完了自己的一生。

救生圈認為,這樣的規定還是非常合理的。畢竟,這些封建制度不是一時半會可以完全改過來的,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對待。雖然「一夫一妻」制度是必然趨勢,但面對舊時的制度,也要先保持尊重的態度,在人性化的規定下,最終達到徹底消除的效果。對此,你如何認為呢?

⑷ 民國時期如何談戀愛

當時只有少數精英的才會有自己的自由戀愛的,多數都是父母包辦的,婚後才戀愛。
最出名的有10個人的戀愛故事。

還有一本書 《叫民國時期的戀愛》

核心提示:最被人言說的愛情:林徽因與梁思成這段愛情婚姻,因林徽因這個才華橫溢的美貌女人而被人銘記,更因為這個婚姻外有著痴迷的等待者而被人言說不斷。其實林長民把林徽因嫁給梁思成就是看中了他的踏踏實實,浪漫的人更渴...

最被人言說的愛情:林徽因與梁思成

這段愛情婚姻,因林徽因這個才華橫溢的美貌女人而被人銘記,更因為這個婚姻外有著痴迷的等待者而被人言說不斷。其實林長民把林徽因嫁給梁思成就是看中了他的踏踏實實,浪漫的人更渴望一個安穩的家。

林徽因一生中遇到的男人各個都不是凡夫俗子,而且都和這位大才女有著某種程度的志同道合。她和徐志摩分享的是詩意,和金岳霖交流的是學術,和梁思成一生的話題,是談不完的藝術。縱使外界對於林徽因有多少種解讀,她臨終前交待刻在她墓碑上的,是建築學家林徽因。當梁思成問林徽因「為什麼是我」時,林徽因俏皮地回答:「我會用一生來回答,你准備好了嗎?

在包辦婚姻中最是幸福的愛情:胡適和江冬秀

胡適的婚姻是包辦的。江冬秀,一個裹著小腳的女人,與胡適想像中的婚姻相差甚遠。他也抗拒過,不過胡適與魯迅不同的是,他並沒有抗爭到底,而是很快妥協了,接受了母親的安排。胡適很快適應了這場包辦婚姻,並與江冬秀越過越和睦。

蔣介石曾評價胡適是「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 其實這不過是對胡適懼內的調侃。胡適每次和太太照相時,總是讓太太坐著他站著,還頗為得意。胡適有個癖好就是收集全世界怕老婆的故事。當他發現當時只有德國、日本和蘇聯沒有怕老婆的故事時,就下推斷說有怕老婆故事的是民主國家,沒有的是專制獨裁國家。他還提出了著名的「新三從四德」: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了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花錢要捨得。 胡適和太太廝守一生,其實懼內不過是玩笑話,誰都知道這個「懼」,完全是由愛產生的。

最老實卻又霸道的愛情:沈從文與張兆和

沈從文小說寫的好,但是話卻說的極差,據說他上課的上座率不是一般的低。他愛上了自己的學生張兆和,可又訥於言辭,於是就展開了情書攻勢,一天一封,雷打不動,看張不被打動,有人傳言沈竟然要自殺。張拿他沒辦法,帶著他寫的書信去找校長胡適,說:「老師就這樣對我。」胡答道:「他非常頑固地愛你。」張立即表示拒絕:「我非常頑固地不愛他。」

胡適表示,沈從文是個人才,願意做個媒。從此,沈從文更是肆無忌憚地展開對張的「騷擾」。張畢業後回了蘇州老家,沈拿著一大包文學名著敲開了張家的大門。沈鼓起勇氣說到:「如果爸爸同意,就早點讓我知道,讓我這個鄉下人喝杯甜酒吧。」張父欣然同意,張給他發了一封電報,八個字——「鄉下人喝杯甜酒吧」。沈從文為我們留下這段美麗的文字: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最傳奇的師生戀:魯迅與許廣平

魯迅是一位「英雄」,他還不是一般的英雄,而是「空前的民族英雄」。許廣平決非「美女」式的女性,但她既是魯迅的親密夥伴,也是著名的婦女社會活動家。

以文會友向來都是中國的浪漫傳統,而以文結緣則更是一段佳話。原本素昧平生的魯迅與許廣平相識於雜志中的一場論戰,這場論戰,就是愛情定則的討論。魯迅雖思想激進,卻迫於母命與無愛的朱安女士結婚,長期為舊式婚姻所羈絆與煎熬,而許廣平當時也受著娃娃親的困擾。有著相同苦惱的兩個人在交流不同的愛情觀的同時,漸漸生出了惺惺相惜之感。後來許廣平成為了魯迅的學生,二人之間的感情也最終修成正果。 許廣平「十年攜手共艱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借畫圖怡倦眼,此中甘苦兩心知」。毫無疑問,他們二人共同譜寫的一曲愛情之歌,不但是至感人心的,也是激情浪漫的。

最凄美絕怨的純真愛情:林淑華與徐惠民

林淑華是封建家庭中的千金小姐,而徐惠民出身於貧寒之家,在給林淑華做家庭教師時,兩人深深地相愛了。然而橫亘在他們之間的除了貧富的差距,還有吃人的封建禮教。心高氣傲的徐惠民在林淑華家人的侮辱和林淑華的愛中痛苦地掙扎,最終決定一定要在上海出人頭地,他選擇了在聖約翰大學讀醫科,一路走來分外艱辛,而林淑華為了愛的承諾苦苦地等待了八年,卻只換來兩年的相守。徐惠民的離世留給林淑華一生的追憶,她用手中的筆記下了他們愛情的點點滴滴,於是《生死戀》的結集出版,既是對他們愛情的紀念,也實實在在是民國時期絕版的愛情白皮書。

最是曇花一現的風光愛情:郁達夫與王映霞

王映霞可謂是郁達夫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兩人之間那段以激情始卻以悲劇終的情愛糾葛曾轟動一時,被認為是「現代文學史中最著名的情事」之一。當年郁達夫在滬上友人家中初識杭州美女王映霞時,一瞥驚鴻驚為天人,遂展開了強烈、真摯而又執著的攻勢。為贏得王映霞的歡心,郁達夫寫了無數的情書和情詩。1928年2月,郁達夫的熱情終於打動了王映霞,他們也因此成為了那個時代自由戀愛與自主婚姻的明星式人物,被詩人柳亞子譽為「富春江上神仙侶」。

然而這場轟轟烈烈的愛情並沒有經得起時間的推敲,由於年齡、性格等諸多方面的原因,郁、王之間漸生罅隙。後來郁達夫又在家中發現了浙江教育廳廳長許紹棣寫給王映霞的情書,更傳聞王婚後曾為戴笠墮過胎,致使夫妻反目,王離家出走,後經友人調解,一場風波才告平息。然而感情的裂痕卻愈裂愈深,終至最後在新加坡惡臉相向。在報紙的推波助瀾下,這對當年的「神仙侶」最終以「協議離婚」而分道揚鑣。

最具電影色彩的愛情:冰心和吳文藻

一個是前途無量的青年學者,一個是未來中國文壇最富生命力的女作家,作家冰心和丈夫吳文藻的愛情故事,開始於遠洋客輪上的一番陰差陽錯。1923年上海開往美國的輪船上,冰心代同學找弟弟找錯了,似乎是上天有意安排的一樣遇到了吳文藻。在前往異國的旅途中,開始了他們的愛情之旅。

獲得愛情後的冰心寫下了她生平難得一見的愛情詩:躲開相思/披上裘兒/走出燈明人靜的屋子/小徑里明月相窺/枯枝——/在雪地上/又縱橫地寫遍了相思。而吳文藻在求婚信中用一句話概括了他對冰心的理解:令愛是一位新思想與舊道德兼備的完人。1929年6月15日,冰心與吳文藻在燕京大學的臨湖軒舉行婚禮。1985年9月24日,吳文藻在北京逝世,享年84歲。1999年2月28日,冰心逝世,享年99歲,死後兩人骨灰合葬,他們美滿的愛情故事,成為中國現代文學史上的佳話。

最是難以評說的愛情:徐志摩與陸小曼

愛與幸福似乎存在著一種吸引,但又存在著一種抵制,或許純粹的愛是難以融入世俗之中的。軍校高材生王庚娶了一個才貌雙全的妻子以後,他的同學隔三岔五就來他家裡蹭飯,一來二去把他的妻子都給蹭走了。這個蹭飯的男子叫徐志摩,而這個才貌雙全的妻子是陸小曼。他們的愛情轟動卻難容於世人,這徐志摩領著陸小曼去找老師梁啟超證婚時,就被老師大罵。有才情的人容易感情沖動,陸害怕這個感情豐富的才子移情別戀,對其看護甚嚴,不許徐再有取妾的打算。徐對陸用情專一,可是徐死後,陸卻與翁瑞午同居,陸小曼依然相信愛情?還是我們沒有參透愛情的真諦?而他們轟轟烈烈的愛情我們實在找不出合適的言語來評說。

最是心心相印的愛情:錢鍾書與楊絳

錢鍾書、楊絳和他們的女兒錢媛。1932年,錢鍾書在清華園認識了無錫名門才女楊絳,一見鍾情,第二年,錢鍾書與楊絳便舉辦了訂婚儀式。楊絳先生回憶說:「默存和我的訂婚,說來更是滑稽。明明是我們自己認識的,明明是我把默存介紹給我爸爸,爸爸很賞識他,不就是肯定了嗎?可是我們還顛顛倒倒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默存由他父親帶來見我爸爸,正式求親,然後請出男女兩家都熟識的親友作男家女家的媒人,然後再蘇州某飯館擺酒宴,請兩家的至親好友,男女分席。因為我爸爸生病,諸事從簡。」

據說這個書生氣十足的清華才子,在家裡對楊絳關懷備至,錢鍾書每天早起做早餐,這個傳統一直到老。

最是遲到的美好愛情:陳寅恪和唐篔

才子佳人式的愛情往往被演繹得風風火火,好看卻虛假。我們都期待相濡以沫的幸福歸宿,這才是心安之所在。陳寅恪被聘為清華國學研究院的導師後,與趙元任成為同事。陳「願有家而不願做家」,「賴」在趙元任家不走,趙元任的妻子楊步偉是有名的熱心腸,見陳寅恪快四十歲了還不成家,就說:「寅恪,這樣下去不是事呀!」陳答道:「現在不是很快活嘛,有家就多出一些麻煩了。」趙元任幽默地說:「不能讓我太太管兩個家呀!」於是趙元任夫婦與他人合謀為媒,將唐篔介紹給陳寅恪。兩人一見鍾情,陳有大才,唐亦巾幗不讓須眉,很快步入婚姻殿堂。一代大儒年近四十才找到自己的家。有人說唐篔好像是專門為陳來到這個世上,陳死後不久,唐也離開這個世界。
參考資料file:///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民國時期十大愛情故事,民國十大情侶.htm

⑸ 民國名人們的原配夫人們,為何全都遇到始亂終棄的命運

民國時期,是個動盪的時代,無論是社會環境還是思想信仰都是處在劇變之中,受西方傳入的新思想影響,民國時期的人們思想上更為開放,更嚮往自由,尤其是在婚姻問題上,講究自由戀愛,你情我願,對於老式包辦婚更是不屑一顧。

民國聞人們大多出過國喝過洋墨水,思想境界上比之普通人更為高上一籌,封建式的老舊婚姻更是他們強烈抨擊、厭惡的對象,然而非常遺憾的處在大時代變革中的他們中的大多數因種種原因往往成為了封建婚姻的受害者。為了沖破家庭束縛,解開封建枷鎖,他們或者逃避婚姻,或者冷漠新妻,總是以極端方式表示與舊社會的決裂,這也從而造就了一大批生活極其不幸的所謂的「原配夫人」。

她們在極好的青春年華,將一生奉獻給了一個陌生的男人,然而除了得到一個貌似光鮮的「名份」外,其他就如浮雲般不可觸及。這是她們自身的悲哀,也是時代的悲哀。

於氏

1876年,17歲的袁世凱在河南老家成親,妻子是沈丘於氏。

據說於氏的祖父是淮陽首富,於家是典型的家長式封建家族,對於女子的教育,遵循的是「女子無才便是德」,因而於氏知識修養欠缺,對新生思想新生事物也比較抵觸。

對於這樣一位元配夫人,袁世凱自然是不滿意的,兩人唯一的成果也就只有長子袁克定了。在一次接見公使過程中,於氏在面對外國人的握手禮時根本不知道手往哪裡擺,這使得袁世凱對她越是看不慣,也就逐漸冷落了。

盧慕貞

盧慕貞是孫中山的原配夫人,出生於廣東香山的書香門第之家,十七歲時與當時十八歲的孫中山結婚,生下了三名子女:孫科、孫?約八鎄瘛?/p>

盧慕貞的父親盧耀顯曾經在海外經商,家裡條件優越,盧慕貞是中國傳統的「賢妻良母」型女性,當孫中山在外奔波革命事業時,他在家裡盡心盡力操持家務,讓孫中山少了很多的後顧之憂。

辛亥革命成功後,孫中山成為中華民國大總統,盧慕貞攜子女趕到南京伴隨在孫中山身邊。1913年,孫中山赴日本考察,盧慕貞也是一同前往。

「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流亡日本,在日本期間,宋慶齡開始擔任中山的英文秘書。1915年兩人相愛,正是在同年9月,孫中山與盧慕貞攤牌提出離婚。面對同盟會元老們的強勢支持,盧慕貞卻很是理解地同意了離婚。當年10月,孫中山與宋慶齡在東京成婚。

離婚後,盧慕貞幾經轉折居住在澳門,直到1952年去世。

趙春桂

張作霖的原配夫人趙春桂,是曾經救過張作霖的富戶趙占元的女兒,她嫁給張作霖時張作霖還沒有發跡,可以說是「患難夫妻」,兩人生有一女二男:張首芳、張學銘、張學良。

趙春桂在人際關系處理上很是到位,是個不可多得賢內助,她常常為張作霖排憂解難,處理張作霖與兄弟間的關系。然而等到張作霖功成名就,趙春桂已經人老珠黃,不可避免地喜新厭舊戲碼上演,隨著矛盾加深,兩人越行越遠,趙春桂終在鬱郁寡歡中於1912年去世。

朱安

朱安是浙江紹興人,她與魯迅的婚事,完全是由魯迅的母親一手包辦,並未徵求魯迅的同意。魯迅也是在1906年被老太太從日本騙回老家才完成的婚事。

魯迅曾多次對人說,朱安是他母親的太太,不是他的太太,那隻是母親送給他的一件禮物。因而他很是不願意和朱安在一起,也不願意和朱安同房,他也曾想到過離婚,但又顧慮到那個年代離婚對一個女人產生的重大影響,而無法痛下狠心。

朱安對魯迅很敬重,稱之為「大先生」,她盡心盡力地服侍著老太太,希望有一天大先生能夠回心轉意。朱安曾經認為,自己就像一隻蝸牛,即使大先生不喜歡她,她只要肯努力,慢慢地往上爬,總是能夠爬上去的。然而,許廣平的出現,把她的所有幻想給打破。

絕望過後,朱安有些死心了,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侍奉老太太身上,對於魯迅的原配夫人身份,她也始終難以釋懷,臨終前還希望葬在魯迅墳墓旁,而她最終未能如願,被葬在了西直門外保福寺。

張瓊華

郭沫若早在十歲那年就訂過婚,女方後來夭折了。過了幾年後,父母又給他定下了一門親事,樂山蘇稽鎮張家的女兒張瓊華。

張瓊華讀過書,認識字,家庭出身與郭沫若屬於門當戶對。郭沫若對這樁婚事卻是很不滿意,無奈之下,被迫舉行了婚禮,但他堅決不與張瓊華同房,結婚後第五天就跑去了成都求學。

從1912年結婚到1980年去世,長達六十八年的人生生涯里,張瓊華一直過著守活寡的日子,但本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封建理念,她孝敬公婆,恪守婦道,而不敢有任何的想法,封建制度吃人從來不吐骨頭,在她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驗證。

張幼儀

張幼儀算不上是封建式女性,她曾就讀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范學校,接受過先進教育,而她與徐志摩的婚姻卻是「媒妁之命,受之於父母。」

徐志摩對於這段婚姻很是反感,在1918年生了長子徐積鍇後,就出國留學去了。之後,雖然也把張幼儀接到了身邊,徐志摩也是很不願意,只是把張幼儀當成是家裡人強加給他的陌路人。等到徐志摩愛上了林徽因,不顧一切地追求,就連張幼儀有著二個月身孕也不管,非得要離婚。1922年生下次子彼得後,張幼儀在與徐志摩的離婚協議上簽了字,兩人也就此正式離婚。

張幼儀之後獨力扶養兩個兒子,彼得不幸早夭,徐積鍇成年後在美國做了土木工程師,有著家庭的財力支持,她的生活倒不凄慘,還曾出任了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顯示出超高的經商頭腦。後來,張幼儀去了香港,與醫生蘇紀之結了婚,晚年生活過得還是不錯。

王明華

看過陳凱歌導演的電影《梅蘭芳》的人,對梅蘭芳的妻子福芝芳以及曾經的愛人孟小冬應該不會陌生,然而福芝芳之前,梅蘭芳還有一位原配夫人王明華。

王明華是旦角王順福的女兒,比起梅蘭芳還大上兩歲,王明華與梅蘭芳的感情還是很好的,兩人生下了一兒一女,大永和五十。為了更好地照顧與支持梅蘭芳的事業,王明華去做了絕育手術。沒想到,兒女相繼不幸去世,為了梅家傳宗接代著想,在王明華的堅持下,才有了後來梅蘭芳與福芝芳的姻緣。

之後,王明華、梅蘭芳、福芝芳三人相處得不錯,生活過得還好,只是沒有福芝芳那麼常被人提起。

毛福梅

毛福梅與蔣介石是同鄉,於1901年嫁給了蔣介石。兩人的結合,也是很具封建傳統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因而感情基礎極為薄弱,外加上兩人無論是年齡學識以及思想文化都具有著很大的差距,這只能使兩人在感情上越行越遠。

1905年,蔣介石即遠赴日本求學,聚少離多下,兩人感情也逐漸轉淡。1910年,兩人的兒子蔣經國出生,依然未能改善兩人感情。到了1913年,蔣介石身邊已經多了一位妾姚冶誠,兩人的婚姻實質上已經難以修復。

1921年,蔣介石的母親病逝,辦完喪禮後,蔣介石召開家庭會議,宣讀了對毛福梅的休書。也就在同年12月,蔣介石在上海迎娶了陳潔如。然而,兩人的離婚手續直到1927年,才正式辦妥,因為當時蔣介石要娶宋美齡。

在「離婚不離家」的原則下,毛福梅最終同意了與蔣介石的離婚,走完了法律上的程序。至此後,她雖然不再是蔣介石的妻子,仍然住在蔣家,蔣家的族譜上也依然寫有她的名字。

按照這樣下去,毛福梅的生活應該是不差的,可是沒想到1939年日軍飛轟炸了溪口,毛福梅不幸遇難,享年57歲。

《夜狼文史工作室》特約撰稿人:菊花茶/文

菊花茶,本名鄭良,網名菊花茶163,天涯新浪論壇知名歷史作家,資深三國控。曾發表過《華山論劍》、《歷史原來是這樣的》、《三國往事越千年之建安十三年》、《快意恩仇的人生》、《禍起蕭牆》等文集。

⑹ 民國時期 婚姻自由嗎

倒也未必。給你舉幾個例子:
1、徐志摩的原配是張幼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徐志摩不喜歡張幼儀,後來更是直接離婚。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有一部劇叫《人間四月天》,讓人認識到了徐志摩生命中另外兩個他曾愛過的女人——林徽因和陸小曼。後來徐志摩和陸小曼,就是自由戀愛結的婚。
2、孫中山的原配是其兄長為其娶的。俗話說長兄如父,也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後來孫氏家譜中的妾室,以及後來甚至沒有進入孫氏家譜中的宋慶齡,都是自由戀愛的結的婚。
3、張學良的原配是於鳳至,是張作霖和於鳳至父親定下的娃娃親,也可看作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之後廣為傳頌的,卻是張學良和趙四小姐趙一荻至死不渝的愛情。這也是自由戀愛,雖然趙四小姐直到50多歲才真正成為張學良的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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