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無效婚姻經濟補償可以得到怎樣的規定
可以得到無效婚姻經濟補償的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貳』 無效婚姻出軌可要求賠償么
無效婚姻出軌一般不可要求賠償,因為其婚姻無效說明其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即使出軌也不需對此賠償。但是如果對於導致婚姻無效的原因具有過錯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