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婚後再婚戶口本上怎麼顯示婚姻狀況
離婚後再婚戶口本上怎麼顯示婚姻狀況
離婚後也有可能再婚,畢竟姻緣這種東西是很奇妙的事情,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離婚後再婚戶口本上怎麼顯示婚姻狀況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離婚後再婚戶口本顯示
1、再婚戶口顯示為:已婚
離婚後再婚,戶口本上顯示婚姻狀況為已婚。再婚指再次結婚,范圍包含二婚、三婚或更多次。戶口的婚姻狀態欄只有3種顯示,即未婚、已婚、離異。並沒有人們常說再婚、二婚的狀況。
2、離婚後戶口顯示:離異
經法院判決或民政局認定協議離婚後,兩人的戶口本會進行狀態更新,婚姻狀態欄為「離異」。並且再次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的離婚協議書,所以離婚人士的愛情到某種程度時需要向另一方挑明婚史,避免對方產生被欺騙的心理。
離婚後戶口分戶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離婚戶口遷移手續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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