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填表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四種情況,未婚、已婚、離異或喪偶。
首先,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
婚姻狀況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還沒有結婚,即使是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還是建議繼續填未婚的。
婚姻狀況具體格式:
1、首先聲明書中間要有「婚姻狀況聲明書」的標題。
2、其次在正文內容需要寫上自己的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件、住址等等。
3、如果自己已婚或是離異或是喪偶,需要將自己的婚姻狀況做一個簡單的介紹。比如從什麼時候結婚,又是在什麼時候離異,又或者是至今未婚。
4、最後在聲明書的下方要簽署自己的姓名,以及監督人的姓名。
Ⅱ 填表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第一種: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還沒有結婚,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說是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第二種:已婚,這種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還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
第三種:離異,這種是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
第四種:喪偶,這種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狀況證明,每年10多萬例的辦理量,說明它有存在的價值和需要。但如果按照規定,民政部門不給開有關民政局的負責人說,這需要在收到相關文件之後,民政部門和公安、住建等多個部門協調商議,銜接好此類證明未來如何開具或取消開具等相關事項。
同時,也有專家表示,結婚證、離婚證是國家出具並加蓋國徽的法律證明,具有證明公民婚姻狀況的法律效力。政府應加強對公民信息的收集、整合,建立查詢平台,不是讓公民再去開具其他證明。目前的技術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門之間的限制,個人的真實婚姻信息在全國范圍內聯網。
Ⅲ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有四種填寫方式,分別如下:
1、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說是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2、已婚,這種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還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
3、離異,這種是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
4、喪偶,這種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Ⅳ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怎麼寫是寫 未婚呢 還是離異 還是寫別的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寫離異。
正常應該寫"離異",現在離婚很正常,不過如果單位對這個有偏見,又不會調查的話就寫"未婚"。
當然有的人離婚後又一次再婚,如果屬於是有法律上的另一半的情況下都是已婚,不論是幾次婚姻,但是如果在法律上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的話,就算身邊有固定的的男朋友也不管是否有孩子等等其他因素,一律都是未婚。
(4)婚姻狀況職稱怎麼填擴展閱讀:
個人和部門可以查詢婚姻登記信息:
1、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不能親自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3、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出具受理案件法院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就能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Ⅳ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根據自己的實際狀況填寫,一般有四種情況,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和喪偶,如果是沒有結過婚的人,填寫未婚,如果是結過婚又離婚的,不能填寫未婚,只能寫離異。
婚姻狀況怎麼填
已婚指的是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具有法律效應,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的情況。
未婚指的是沒有結過婚的人,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離異,即離婚,指的是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屬於離異,喪偶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已經死亡的。
Ⅵ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怎麼寫是寫 未婚呢 還是離異 還是寫別的
寫離異即可。婚育狀況總共有種情形,已婚,未婚,已婚已育,已婚未育,簡歷中的婚育狀況按照自身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即可。
有些職位或是公司的要求,是需要這個人是未婚的或者是已婚的一個狀態。詳細了解到應聘者信息。對於職位,對於公司來講都是有幫助的,如果在短時內時間內准備結婚,也許沒有太多的工作精力放在工作上。所以,人事一般會把應聘者背景都調查的清清楚楚的,這也是很正常的。
(6)婚姻狀況職稱怎麼填擴展閱讀
個人簡歷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興趣、愛好、性格等等;
(2)學業有關內容:就讀學校、所學專業、學位、外語及計算機掌握程度等等;
(3)實習經歷
(4)本人經歷:入學以來的簡單經歷,主要是擔任社會工作或加入黨團等方面的情況;
(5)所獲榮譽;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專項獎學金等;
(6)本人特長:如計算機、外語、駕駛、文藝體育等。
Ⅶ 簡歷中婚育狀況怎麼填
婚育狀況總共有4種情形,已婚,未婚,已婚已育,已婚未育,簡歷中的婚育狀況按照自身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即可。
個人簡歷可以是表格的形式,也可以是其他形式。個人簡歷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興趣、愛好、性格等等;
(2)學業有關內容:就讀學校、所學專業、學位、外語及計算機掌握程度等等;
(3)實習經歷
(4)本人經歷:入學以來的簡單經歷,主要是擔任社會工作或加入黨團等方面的情況;
(5)所獲榮譽;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專項獎學金等;
(6)本人特長:如計算機、外語、駕駛、文藝體育等。
(7)個人評價
個人簡歷應該濃縮大學生活或研究生生活的精華部分,要寫得簡潔精練,切忌拖泥帶水。個人簡歷後面,可以附上個人獲獎證明,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證書的復印件,外語四、六級證書的復印件以及駕駛執照的復印件,這些復印件能夠給用人單位留下深刻的印象。
寫履歷表要注意的問題是:
(1)首先要突出過去的成就。過去的成就是你能力的最有力的證據。詳細把它們寫出來,會有說服力。
(2)履歷表切忌過長,應盡量濃縮在三頁之內。最重要的是要有實質性的東西給用人單位看。
(3)履歷表上的資料必須是客觀而實在的,千萬不要吹牛,因為謊話一定會被識破。要本著誠實的態度,有多少寫多少。
(4)和寫求職信一樣,資料不要密密麻麻地堆在一起,項目與項目之間應有一定的空位相隔。
(5)不要寫對申請職位無用的東西,切記!
(7)婚姻狀況職稱怎麼填擴展閱讀
編輯簡歷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仔細檢查已成文的個人簡歷,絕對不能出現錯別字、語法和標點符號方面的低級錯誤。最好讓文筆好的朋友幫你審查一遍,因為別人比你自己更容易檢查出錯誤。
2、個人簡歷最好用A4標准復印紙列印,字體最好採用常用的宋體或楷體,盡量不要用花里呼哨的藝術字體和彩色字體,排版要簡潔明快,切忌標新立異,排的象廣告一樣。當然,如果你應聘的是排版工作則是例外。
3、要記住你的個人簡歷必須突出重點,它不是你的個人自傳,與你申請的工作無關的事情要盡量不寫,而對你申請的工作有意義的經歷和經驗絕不能漏掉。
4、要保證你的簡歷會使招聘者在30秒之內,即可判斷出你的價值,並且決定是否聘用你(簡歷約200~300字為可)。
5、要切記不要僅僅寄你的個人簡歷給你應聘的公司,附上一封簡短的應聘信,會使公司增加對你的好感。否則,你成功的幾率將大大降低。
6、要盡量提供個人簡歷中提到的業績和能力的證明資料,並作為附件附在個人簡歷的後面。一定要記住是復印件,千萬不要寄原件給招聘單位,以防丟失。
7、一定要用積極的語言,切忌用缺乏自信和消極的語言寫你的個人簡歷。最好的方法是在你心情好的時候編寫你的個人簡歷。
8、個人資料里的聯系方式一定要齊全,包括手機號碼,宿舍固定電話,暫住或家庭地址,E-mail等等,方便招聘單位第一時間通知你參加面試或發布面試結果。
9、簡歷照片不宜五花八門,應以一至兩寸的彩色半身職業近照為佳,男士穿白襯衫、單色領帶和黑色西裝外套;女士可穿帶衣領的白色或淺色襯衫加單色小西裝或者外套,以便給HR一個好的第一印象。
10、不要寫上對薪水的要求。很多學生都對簡歷上該不該寫對工資、待遇的要求存在疑惑,一般的人力資源經理都認為簡歷上寫上對工資的要求要冒很大的風險,最好不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簡歷
Ⅷ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首先,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因此,在婚姻狀況需要變更時,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去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1、未婚情況的填寫:因出生報戶口時,戶口本中的婚姻狀況一般是不填寫的,但是成年之後如果有戶口遷移情況的,則婚姻狀況一欄一般會填寫未婚;
2、已婚情況的填寫:領取結婚證後,本人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3、離異情況的填寫:雙方離婚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調解離婚或者判決離婚,本人均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Ⅸ 婚姻狀況如何填寫
第一種: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說是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第二種:已婚,這種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還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
第三種:離異,這種是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
第四種:喪偶,這種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最後提醒大家,不管什麼原因,都應該如實填寫。如果一旦被查出作假,有時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9)婚姻狀況職稱怎麼填擴展閱讀:
應該如實填寫。根據自身的情況。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