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幾種病不能離婚
法律沒有規定生哪幾種病不能離婚。但有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相關疾病。在司法實踐中主要包括這幾種:性病;嚴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類型的嚴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患有其他類型的傳染性、遺傳性疾病;麻風病。
法律分析:
法律沒有規定生哪幾種病不能離婚。但有明確規定禁止結婚的相關疾病。在司法實踐中主要包括這幾種:性病;嚴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類型的嚴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患有其他類型的傳染性、遺傳性疾病;麻風病。
法律禁止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我國法律在保障男女婚姻自由的同時,對禁止結婚的條件亦作了明文規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就是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出自己和自己生出的上下血親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從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血源而出的直系血親以外的三代人。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男女問不可以結婚,有我國傳統的倫理道德不能容許的問題,而主要是醫學科學已經證明,近親結婚對人種繁衍和子孫後代的建康與發展極為有害。所以,法律禁止他們結婚。
(2)患麻鳳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麻風病是一種惡性傳染病,嚴重地危害著人們的健康和生命。患麻風病的人與他人結婚,會傳染給對方,會遺傳給後代。所以,未經治癒的麻鳳病患者,禁止其結婚。這里說的「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指「花柳病」、精神病、白痴以及其他需進行隔離治療的傳染病,還有近年在我國已出現的艾滋病毒患者。這些疾病嚴重危害人身健康。所以,也應當禁止此類病患者結婚。
雖然現在網路上盛傳只要男女年滿18周歲就可以登記結婚,但其實從法律角度來看,我國尚未對結婚年齡作出調整,也就是說截止目前其實還是會按照之前的年齡規定來執行,其中就明確要求了男性必須要年滿22周歲,而女性則要達到20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八條
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
(一)嚴重遺傳性疾病;
(二)指定傳染病;
(三)有關精神病。
經婚前醫學檢查,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十條
經婚前醫學檢查,對診斷患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扎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
⑵ 婚姻法中規定一方有哪幾種疾病的不能離婚
《婚姻法》沒有規定患什麼疾病不能離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 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2)婚姻中有哪些病不能離婚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婚姻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⑶ 在婚姻法里有哪幾種病不能離婚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母嬰保健法》第八條 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 (一)嚴重遺傳性疾病; (二)指定傳染病; (三)有關精神病。
解除婚姻關系以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為前提。離婚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的解除,婚姻當事人雙方必須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結婚要件的男女結合後請求「離婚」的,不按離婚處理。
解除婚姻關系應當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和程序。婚姻當事人之間自行達成的離婚協議,或者在婚姻當事人所在單位、群眾團體、居民(村民)委員會、基層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主持下達成的離婚協議,都不產生離婚的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離婚手續,否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