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一夫一妻制的起源
法律分析:
1912年公布的《臨時約法》中明文規定實施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是指只得由一男一女雙方結為夫妻的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我國實行一夫一妻的制度。這一制度包括以下含義:(1)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一夫一妻制的特徵在於婚姻關系在一男一女之間產生,任何人不能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禁止同性結婚。(2)已經結婚者在配偶死亡前或者離婚前不能再行結婚。但並不是說一個人一生只能結一次婚。(3)法律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一切公開的、隱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兩性關系都是非法的,是法律禁止和取締的,對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應當視具體情況予以民事制裁或刑事制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衍生問題:
一夫一妻制是誰提出來的?
一夫一妻制是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明確提出的,不是單獨的當事人。一夫一妻制,又稱個體婚制,是相對於群體婚制而言的,它是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包括下列三個方面的含義:1、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無論其地位高低、財產多寡,都不得同時有兩個以上的配偶。2、己婚者在配偶死亡或離婚之前,不得再行結婚,等。
⑵ 一夫一妻制產生和存在於什麼時期
到中華民國時,一夫一妻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但最後確定一夫一妻制還是在1949之後. 一夫一妻制又稱「個體婚制」或「單偶婚制」,是由一男一女結成穩定的配偶關系的婚姻家庭形式。它是在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
⑶ 在人類歷史上現行的一夫一妻制度已經實行了多久
自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起源於私有財產制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經歷了長期的演變過程。它經歷了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四個歷史時期。不同社會一夫一妻制的性質和特徵,都反映了各個社會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要求。 奴隸制的、封建制的和資本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具體的歷史形態。它們因均以私有制為基礎而具有共性,又因各該社會中私有制形式的不同而各具特色,反映了當時社會中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種種特點。 奴隸制的一夫一妻制建立在奴隸制生產關系的基礎上,奴隸主佔有全部生產資料和勞動者--奴隸。男子可以從戰爭中獲取女奴為妻,也可以用購買女奴的方法取得妻子。奴隸制的一夫一妻制具有虛偽性和片面性; 封建社會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封建主義生產關系的基礎上的。封建主佔有生產資料和不完全佔有生產者,但農民對地主具有程度不同的人身依附關系。封建的小生產經濟和封建等級制度,在婚姻家庭制度上也有相應表現。實行家長制、包辦強迫婚姻、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封建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徵; 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基礎上的。其生產關系是資本家佔有生產資料。商品經濟是支配一切社會關系的基礎。雖然資產階級的自由、平等原則在婚姻家庭中也逐步得到了貫徹。但是,資產階級的婚姻家庭關系,在本質上是以金錢、財產關系為轉移的。以婚外情人、通姦和賣淫作為對一夫一妻制的補充形式,是資本主義一夫一妻制的特徵; 社會主義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和男女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礎上的。它具有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老人合法權益等基本特徵。法律不允許任何形式的重婚、納妾現象存在。實踐證明,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建立後,需要經歷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在一定的發展階段,婚姻家庭領域里還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舊制度、舊思想的殘余。人類的婚姻家庭制度不斷地從低級向高級形式發展,這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
⑷ 中國一夫一妻制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中國的一夫一妻制最早始於1912年民國政府頒布公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但是因當時人們的封建思想並未完全根除,許多人依舊存在可以納妾的情況。因此,對於中國公民而言,我國中國人大在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才真正意義上的完全實施了一夫一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