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異地結婚去哪裡登記
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異地結婚登記的注意事項: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異地結婚登記只需到雙方其中一人的戶口所在地城市進行登記即可,異地結婚登記的程序和所需手續都和本地結婚登記並無區別,只是,如果是再婚者的話,切記還要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者法院判決書方可登記結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