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丈夫長期家庭暴力怎麼辦
丈夫長期家庭暴力怎麼辦
丈夫長期家庭暴力怎麼辦,如今女方被家暴的新聞頻頻出現,很多的家庭都有家暴的情況,當遭受家庭暴力的時候,可以去到專門的家庭暴力鑒定機構進行檢定,那麼丈夫長期家庭暴力怎麼辦呢?
一、丈夫家庭暴力怎麼解決?
1、只要遇到家庭暴力,我們就要以最大的反抗和瘋狂進行回應,特別是第一次。務必要讓對方徹底從這第一次的「不小心」和「莽撞」中醒悟過來,接受嚴厲的懲罰,進行深切地反省,讓他們真正痛幾天,長長記性,最好是能「談虎色變」,能在下一次舉起手之後不敢用力落下去。
2、一定要自救。假如有受到嚴重的傷害,千萬不能再以仁慈之心放棄自救,到法院起訴犯了傷害罪,並到有關部門申請傷情鑒定,這將是判定傷害程度的最有利證據。
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對施暴方予以勸阻,對雙方進行調解,也可以向婦聯或婦女公益組織等求助,或者撥打「110」報警,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施暴方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遇到老公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未達到輕傷標準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及以上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對於長期以來實施家庭暴力的人,不要指望他會改正自己的錯誤,即使他向承認自己的錯誤,也無法對他心軟。婦女遭受家庭暴力後,不僅會遭受身體傷害,還會遭受心理恐懼。不要害怕他們必須敢於採取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通常老公長期家暴想離婚怎麼辦
如果老公長期進行家暴想要進行離婚的話,那麼可以進行起訴離婚。根據《民法典》的相關定,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起訴離婚還需要有以下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二、婚內家暴離婚財產分割怎麼進行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因家暴力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而受害方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家庭暴力責任
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
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在婚內家暴離婚進行財產分割的話,那麼法院在判決的時候適當的保護無過錯方。同時無過錯方可以向法院要求相關的賠償,如果雙方已經辦理了離婚的話,那麼就不能夠索要相關的賠償的。需要注意的是,家暴還有可能涉及到刑事處罰。
一、老公家暴有什麼辦法治他
可以考慮和老公離婚或者報警。由於因為家庭暴力的原因離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家庭暴力證據的收集
第一、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
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第二、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第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鑒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鑒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
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第四、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當然上述所有的證據列項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
建議受害者在發生這樣的情況後,及時的向法律專業人士比如說警察、律師等等進行咨詢,看應當調取什麼樣的證據。
如果想要起訴離婚的,那麼應該搜集好丈夫家暴的證據。比如說醫院的傷情報告,家庭暴力時拍攝的視頻以及照片。遇到一方家暴的情況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並且把財產歸給被家暴的一方。
2.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一、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1、有家暴的婚姻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婚姻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現象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起訴離婚。因家暴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主張侵權責任賠償,離婚財產劃分中,無過錯方會依情形得到照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家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家暴離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3.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有家暴的婚姻怎麼處理應當是根據當事人所選擇的離婚的方式來進行不同的判斷。家庭生活中存在家庭暴力的,如果夫妻雙方感情未破裂的,受害方可以向相關部門或者機構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訴離婚。一般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都是男性,而對於男方有家庭暴力的婚姻,夫妻之間是可以協議離婚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證據,之後提起離婚訴訟。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為由起訴,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遭到家庭暴力應該報警,派出所出警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醫院的門診及住院治療病例等也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程度。家暴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4.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丈夫實施家暴行為,受害人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如果受害人主張離婚,但對方不同意離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審理查明存在家暴等行為,且經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解除婚姻關系;因家暴導致離婚的,被家暴一方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5.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家暴的處理方式:6.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有家暴的婚姻可以進行離婚,對過錯方要求賠償。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後再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後,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7.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一方存在家暴行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家暴屬於我國法律規定的法定過錯情形,當夫妻的其中一方,在婚姻關系中存在過錯的,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會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的照顧,適當多分給無過錯方一些財產。8.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婚姻家庭糾紛中受害方可以採取以下方式應對家庭暴力:9.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婚姻中碰到家庭暴力的處理方式是:10.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家庭生活中存在家庭暴力的,如果夫妻雙方感情未破裂的,受害方可以向相關部門或者機構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訴離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被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