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無婚姻證明去哪裡開
問題一:未婚證明到底在哪裡開? 看你做什麼用的了,在國內用的話就在戶口所在地的計生辦那開。城裡是居委會, 村裡是村委會;開出來是一個藍色的小本,上面有寫「流動人口婚姻及生育證明」什麼的, 裡面有計生辦的公章;
如果是出國用的話就只能在民政局開,開的是「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一張紙,上面蓋的是民政局的公章;
涉外用途的證件不能帶有計生局的章或者字樣(外交部不給批的)
希望這些能幫到你,本人走了很多冤枉路和冤枉錢才學到的寶貴知識……orz
問題二:無婚姻證明在哪民政局開有區別么? 是要回本地開的~我記得我那是開還要村委會和鎮 *** 給開個證明才可以開~因為民政局網路是不聯網的,你在這個地方結婚,其他地方是查不到的
問題三:無婚姻證明在民政局開嗎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為解決我市居民在辦理房產交易、貸款、出國結婚等事宜中所需婚姻狀況證明問題,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答復》v民辦函〔2004〕32號w精神,現將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請人應具備條件
1、 戶籍在本轄區;
2、 達到法定婚齡;
3、 目前婚姻狀況為未婚、離婚或喪偶;
4、 持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v離婚或喪偶的,同時持生效離婚證件或喪偶證明w;
5、 當事人提交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 當事人親自辦理。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可以委託他人律師港灣辦理。
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v離婚或喪偶的,同時持生效離婚證件或喪偶證明w、復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目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受委託人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符合上述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予以受理。申請人填寫《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依據所掌握的婚姻登記檔案為申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聲明,經查閱我處現存 年 月至 年 月婚姻登記檔案資料,未發 現 在本婚姻登記處有婚姻登記記錄。
申請人照片:出證機關:年 月 日註:1、本證明並非證明申請人是未婚,而只是證明其在本婚姻登記處無任何婚姻登記。
2、離婚、喪偶後未再婚者應填寫:未發現XXX 離婚後、喪偶後在本婚姻登記處有婚姻登記記
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民政局婚姻
問題四:辦理「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需要什麼手續?到哪裡辦理? 1、當事人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應當親自到場。2、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軍人要交軍人身份證件)。3、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喪偶的當事人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證明的,應當同時提交有效離婚證件或喪偶證明(戶口簿中婚姻狀況應為離異或喪偶,未改的請先到戶所在派出所更改)。4、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當事人婚姻狀況應當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和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目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委受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5、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與原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依據婚姻登記檔案出具。
問題五:請問現在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在哪裡開? 戶籍地的婚姻登記處 本人就是婚姻登記處的,可以辦理,帶上你的戶口和身份證就好啦 ,如果離婚過,帶上離婚證或者民事判決書和2寸照片
問題六:未生育證明在哪裡開 未生育證明哪裡開
1:首先拿我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登記本,到我戶口所在地社區取一張初婚未生育證明,表格是固定格式的,需加蓋社區的公章.
2:同樣你老公也得拿他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登記證到他的戶口所在地社區申請一張初婚未生育表格加蓋公章.
以上不收費
3:拿你們兩個的表,身份證,戶口本,結婚登記證到女方的戶口所在地生育辦公室申請准生證就可以了.如果登記時間超過一年,則也可以到男方的生育辦公室辦准生證.費用2.5無元.
備注:當地生育辦公室地點你可以問你的社區,他們都知道,也可以打114詢問.
在你家這邊辦理准生證,只需要你老婆的未生育證明就可以。去你老婆身份證上的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街道辦事處開證明。一定要帶著結婚證和身份證!
到你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 辦理就可以了
帶上以下東西啊~
1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and復印件
2 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原件and復印件
3 結婚證(2本)原件and復印件
4 夫妻雙方單位開具的初婚未孕證明(公章)
註:就是讓單位寫個某某是我處職工 身份證號多少多少
結婚證號多少多少 戶口在哪裡哪裡 系初婚無子女 特此證明 蓋個章就好啦 如果她沒單位 就偽一個 不然太煩
5 女方一寸照片
首先,你結婚了么,結了就拿結婚證,沒結要去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開無婚姻證明,這個可以別人代辦,但要你本人寫一份委託書,去公證處公證(300元左右),郵寄給朋友讓他給你開無婚姻證明。
接著,你有孩子么,有孩子就直接拿戶口本就行了,沒孩子要開無生育證明,要去戶口所在地的人才辦,辦的時候要出示第一步中的材料~
好了,到第三部了,計劃生育證明是在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小區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辦,你先去人才問小區在哪,再去小區問計劃生育辦公室在哪,就可以辦了,拿上前兩步的材料和身份證。這個也可以朋友代辦的,但同樣需要你的委託書,和代辦人的身份正材料,至於這個委託書,你寫的感人一點可以不用公證(具體情況還是先打聽一下為好,畢竟能少花錢就少花吧)。
全套下來也不少花,你算算,如果比你自己去還貴就自己親自跑一躺吧,不知道說清楚了么,
拿著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你的戶口所在地的計生委辦公室開,即崑山這邊的計生委辦公室,這個可以代辦的,你找個熟人,再把需要的證件寄給代辦人就OK啦.
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屬於婚前戶口,結婚時必須將戶口遷出,這在畢業生落戶時都有明確說明。因此,范女士不可以從該中心開具初婚未生育證明。而據筆者了解,初婚未生育證明一般由戶口所在的社區或鄉鎮開具。因此,范女士必須先把戶口從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中遷出,然後到新落戶地開具此證明。
問題七:在哪裡開未婚未育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根據法律規未婚未育證明在計劃生育管理機關辦理,一般在戶籍所在地,如果離開戶籍所在地滿一年以上的,應當在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辦理未育證明。所以,你在深圳居住了兩年了,未育證明當然要 在深圳辦理。
未育證明首先要在你所在的單位開出未育證明再到你所在償基層組織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開具未育證明 ,持身份證,戶口本和上述證明去計生委辦理未育證明。
問題八:未婚證明怎麼寫,未婚證明在哪裡開? 1.辦理未婚證明,需要在你現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2.民政部門婚姻可以根據所掌握的婚姻登記檔案為當事人出具在本轄區內「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並備注不包括在本轄區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3.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包括對未婚、離婚或喪偶後未再婚等三種婚姻狀況進行證明。1.本人身份證2.本人戶口本原件3.原來離過婚的,應提供《離婚證》4.喪偶者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證明。5.一張一寸照片證明單位填表人:__(簽名)證明單位蓋章:
問題九:夫妻關系證明去哪開 你先評估一下:1、多年前的留存資料,是否一定能夠找到(1、農村地區;2、是否電子資料歸檔;3、信息是否共享......所有這些都需要考慮到);2、現在開這個證明的目的是什麼,有必要向需要這份證明資料的方面咨詢:如無法提供所謂的證明,是否可以以其他佐證資料替代......等等變通做法;3、搜索以前父母在單位或向 *** 機關提交的資料中,是否存在可以證明雙方關系的材料(留存),這也是非常有用的佐證材料。以上,不妨先嘗試努力一下。
問題十:深圳市南山區到哪裡開無婚姻登記證明 我辦過的。是在南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
地址:南山大道康苑路民政公寓一樓(雞山醫院東對面,河南燴面旁邊那條巷子進去),另外一頭是從南光路的中加學校對面(東北處)小路進去。
要帶身份證和戶口本。這個很快的,當場可以拿到證明書。
『貳』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婚姻狀況證明由當事人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等)的書面證明。『叄』 無婚姻證明在民政局開嗎
無婚姻證明一般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
但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 》: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3)婚姻無障礙證明在哪裡辦擴展閱讀
各地民政部門在出具證明時,應當根據當事人所涉事項,在出具證明中註明「本證明僅限於XX(申請人)辦理赴XX國家(或者台灣地區)的XX公證事項使用,用於其他事項無效。」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國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內蒙古等省份停開單身證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肆』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具。辦婚姻狀況證明必須本人去,需要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一個人的婚姻狀況影響力還是比較大的,特別是在買房還有貸款的時候,必須要提供兩人婚姻狀況。如果要開具婚姻狀況,那必須要到相關部門找工作人員幫忙的。
【法律分析】
1、可以到當地公安局去開具這份婚姻狀況證明,不過要開證明必須要帶上相關證件。當然還沒有結婚的或者離過婚的人,去公安機關比較適合。2、還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如果已經結婚,比較適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當然也要帶上相關材料和證件,如果當時就是在這家婚姻登記處登記婚姻的,那麼現場調查出信息之後就能夠開具證明,也很方便。
1、如果是還沒有結婚的人,那麼去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的時候,要帶上自己的身份證還有戶口本,直接到當地派出所那邊申請就可以。2、如果是已經結婚了的人那麼去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的時候,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另外還有結婚證,如果結婚證丟失了,那麼需要提前補辦一下,接下來再到當地的婚姻登記處,找工作人員開具證明就可以。3、如果是離過婚的人,那麼想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的話,這時候就要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另外要准備離婚證,如果沒有離婚證,那也可以提供法院給予的判決書,接下來再到當地公安局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伍』 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一、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1、婚姻證明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具。婚姻證明其中包括:
(1)未婚的婚姻狀況證明需要拿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公安機關開具戶籍證明,加蓋紅章;
(2)離婚的婚姻狀況證明需要拿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科,讓戶籍民警在戶口冊頁的背面變更欄中,根據離婚證寫明日期,並蓋上戶籍專用章;
(3)結婚的婚姻狀況證明需要拿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當地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二、結婚辦理證程序分為哪些
1、男女雙方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申請結婚登記;
2、提交雙方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審查通過的,發給結婚證。
『陸』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法律分析: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具。辦婚姻狀況證明必須本人去,需要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條 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條 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柒』 婚姻證明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具。辦婚姻狀況證明必須本人去,需要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根據相關的婚姻登記辦法實施後,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在辦理買房、購車、出國手續時,若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可以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照片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捌』 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法律分析】:1、首先辦理該證明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如果戶口在鎮上或者村裡可以到縣里民政局辦理,如果在市區則去市裡民政局辦理即可。辦理證件需要戶口本和身份證兩個證件。
2、戶口本需要復印戶主和申請人兩張單頁,這里一定要注意戶口本的准備工作,裡面的單頁一定要帶齊,然後戶主那頁一定要兩個章才行,如果少一個章要提前去戶籍科補蓋,有很多老戶口本都漏蓋了一個章。
3、將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好後需要簽字然後現場寫一份書面申請,幾分鍾後就辦理好了單身證明,該證明的時效性按當地的規定執行。去戶籍所在派出所開證明之前,好先電話確認一下,因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會有所差異。當事人的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張,離婚者應提供離婚證或法院調解(判決)書,喪偶者應提供公安機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喪偶證。
【法律依據】:《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 一、自文件發布之日起,除對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證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證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各地民政部門在出具證明時,應當根據當事人所涉事項,在出具證明中註明「本證明僅限於XXX(申請人)辦理赴XX國家(或者台灣地區)的XX公證事項使用,用於其他事項無效。」
『玖』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婚姻狀況證明在當地民政部門開具。
辦婚姻狀況證明必須本人去,需要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在辦理買房、購車、出國手續時,若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可以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照片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是中國的一種法律文書。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 。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已下發通知,規定除辦理涉台和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拾』 婚姻狀況證明是在哪裡開 有哪些手續
婚姻狀況證明我國非常重要的文書,在買房、貸款等重要事件中都少不了婚姻狀況聲明的影子,那麼婚姻狀況證明是在哪裡開的,又需要哪些手續呢?
一、婚姻狀況證明是什麼
婚姻狀況證明顧名思義,就是證明個人婚姻狀況的文書,上麵包含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婚姻狀況(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等基本信息。
二、婚姻狀況證明在哪開
婚姻狀況聲明根據各地政策不同,可以在以下兩個地方開具。
1、當地相關部門
婚姻狀況證明可以去當地相關部門辦理,帶上要求的相關證明即可,證明上會有紅章,一般未婚和離異的人開具婚姻狀況聲明都是去相關部門的。
2、婚姻登記處
個別地區婚姻登記處也可以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前往婚姻登記處開證明的大多是已婚身份,在自己當初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具即可。
三、開具婚姻狀況證明需要哪些材料
開婚姻狀況聲明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1、身份說明以及居民戶口簿原件
2、已婚的需要帶上結婚證;離異的帶上離婚證;喪偶的帶上死亡證明
注意:如果本人不能前往辦理,需要他人代辦的,代辦人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說明,辦理人的身份說明、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以及代辦聲明書,但不是所有地方都允許代辦,根據當地具體情況而定。
四、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手續
不同婚姻狀況的人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的手續有些不一樣。
1、未婚人士
未婚開婚姻狀況證明攜帶戶口簿、身份說明等材料去戶籍所在地辦理未婚證明就可以了。
2、已婚人士
可去當初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辦理證明,攜帶身份說明、戶口簿、結婚證即可,結婚證遺失的需要先補辦結婚證。
3、離異人士
離異人士可在當地相關部門開具婚姻狀況聲明,攜帶身份說明、戶口簿和離婚證,或者攜帶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
以上就是婚姻狀況證明的相關信息,個別地區為了方便群眾,也認可結婚證作為婚姻狀況的證明,具體情況還是根據當地的具體政策而定,所以有這方面疑問的小夥伴最好還是咨詢一下當地機關會更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