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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離婚證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3-02-14 12:39:21

① 離婚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

離婚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不管是因為性格問題、房子問題還是其他問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了,想要離婚怎麼辦離婚證?下面分享離婚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離婚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1

一、辦理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系,就離婚相關問題(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達成一致意見,向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離婚證解除婚姻關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必須選擇訴訟離婚:

1、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的

2、雖然雙方同意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是限制民事行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

5、雙方或一方無法回戶口所在地親自辦理的

二、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准備相關證件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台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准備相關材料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裡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願離婚,並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後,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三、訴訟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1、聘請律師咨詢(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簡單)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

離婚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2

分居多久可以辦離婚證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的。如果起訴到法院離婚,分居滿2年,法院會支持離婚。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的14項情形中與新《婚姻法》不抵觸的情形具體包括: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離婚證丟了怎麼補辦

離婚證補辦要到原來辦理離婚的民政部門辦。因為當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是有備案的。

1、內地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和離婚登記檔案、《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2、香港居民的離婚證補辦應當提交:

(1)通行證或者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3、澳門居民的離婚證補辦應當提交:(1)通行證或者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4、台灣居民的.離婚證補辦應當提交:(1)台灣居民通行證或者旅行證件;(2)本人身份證。(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5、出國人員、華僑的離婚證補辦應當提交:(1)本人的有效護照。(2)本人離婚登記檔案(3)《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6、當事人離婚證補辦需要各提交二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備註:第二代身份證復印時需要正反兩面。

離婚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3

一、申請離婚證標准

1、彼此被告方系合理合法備案的夫婦;

2、彼此被告方離異是徹底志願的;

3、彼此被告方均具備徹底民事行為;

4、彼此被告方對孩子撫養權、資產和負債解決等事宜達成共識的;

5、另一方或彼此被告方的戶籍是XX街道社區或XX街道社區的居民戶口;

6、彼此被告方務必另外到結婚登記行政機關申請辦理,不可授權委託別人代理商;

7、被告方出示的有效證件正本,務必是合理合法、詳細、真正、合理。

二、辦離婚證步驟給出:

1、提前准備有關有效證件

戶口簿、身份證件(正本及影印件)、結婚證書(正本及影印件)

外籍人、港澳台胞在中國申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出示下列文檔:自己的合理護照簽證或澳門、澳門、台灣省的有效身份證,港澳台胞還需出示往來國內香港通行證或回鄉證等合理旅遊有效證件。

2、提前准備有關原材料

二張兩寸單人最近上半身免冠照片,彼此簽定的離婚協議(免簽字,一式兩份),在離婚協議里邊,務必確立表明彼此是志願離異,而且彼此早已就孩子撫養權、離婚財產分割等難題達到了一致意見,不然該離婚協議是失效的。

3、夫婦彼此相互、親身到另一方被告方居民戶口所在城市的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工作員經核實情況屬實後,取回結婚證書,發送給離婚證。

② 辦理離婚證流程

流程見下面:
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領取《離婚證》。

③ 民政局辦離婚證流程是什麼

一、民政局 辦離婚證 流程是什麼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 協議離婚 由民政部門主管。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1、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記 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 代理 。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 身份證 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離婚協議書 、 結婚證 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 管轄權 。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 離婚登記 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 離婚 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子女撫養 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 離婚條件 的,應予登記,發給 離婚證 ,注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 離婚協議 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 4、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協議離婚後能否要求 離婚損害賠償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即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的,實施 家庭暴力 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就是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持。 夫妻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離婚手續 之前,必須要雙方先就離婚的相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而這個時候也要求雙方都是 自願離婚 的,如果在任何一個方面產生了爭議的話,則此時都不能適用協議離婚,而只能依法去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這個訴訟 離婚的程序 顯然就要比協議離婚的程序復雜多了。

④ 離婚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持:本人的戶口簿(新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列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並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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