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一、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1、夫妻離婚財產需根據以下情況分配:
(1)如果是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平均分配;
(2)對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一方所有;
(3)雙方也可以協商分割的金額和方式,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後財產分配不合理怎麼辦
1、離婚後發現財產分配不均後悔的可以提起重新起訴;
2、夫妻已經離婚如果發現一方隱藏財產的,另一方可以搜集證據向法院起訴,一方進行隱藏財產等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時,夫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該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也可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再次分割財產。
2. 男女雙方離婚之後財產如何分割
女方要離婚雙方財產該平等分割;夫妻雙方協議一致的,可以不平分;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分割,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屬於男女雙方的共有財產才能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 男女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一、男女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1、男女離婚財產分配方式如下:
(1)婚前一方所得的財產,除非夫妻間另外有約定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2)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獲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由當事人協商分割;
(3)若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原則上法院會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難等情況,法院可以會照顧生活困難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辦離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2、離婚協議書;
3、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