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贍養費的給付標准
贍養費的給付標准及條件如下所示:
贍養費的給付標准如下:
1、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
2、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
3、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贍養費的給付條件如下:
1、子女需年滿十八周歲;
2、子女具有贍養能力;
3、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一般贍養費從父母年滿60周歲後給付。成年子女要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㈡ 贍養費的標準是多少錢
贍養費的標准如下:
1、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
2、對老年人生病發生的醫療費,除保險理賠外,其餘費用應按醫療部門的票據額計入贍養費中;
3、對因生病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無法照料的,應將護理費用計算在贍養費內。
贍養費如何計算
1、對於城市戶口的老年人的贍養費給付標准,各省市出台的關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中,都有關於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計算方法的規定。贍養費一般按家庭總收入減去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標准,剩餘部分按其贍養人數的平均數額計算;
2、對於農村戶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當地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當地農民年人均生活費數據為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