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覺得父母包辦的婚姻最終會怎麼樣
不同的人不同的命運,有些婚姻會走向幸福,有些婚姻會走向破碎。
我們生活在一個自由戀愛的時代當中,但也同樣有些人對愛情已經絕望,選擇接受父母的包辦婚姻。可父母包辦的婚姻未必會不幸福,只是這一切也許真的要看運氣了。
我覺得父母包辦的婚姻,幸不幸福還要看自己。不要總是把自己不幸福的原因強加到父母身上,你知道他們是為了你好,當你選擇接受這一切時,結果就只能你自己來承擔。
幸福或者不幸福,要看婚姻中的兩個人,你選擇的路,不要怪父母。
B. 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的法律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父母包辦婚姻不合法。包辦婚姻,是指第三人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強迫他入婚姻的違法行為,嚴重的會構成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包辦婚姻的婚姻屬於可撤銷婚姻,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C. 男父母包辦的婚姻壓根沒感情起訴離婚訴狀怎麼寫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D. 父母包辦婚姻怎麼辦
我國對於父母干涉婚姻的行為是堅決予以制止的。包辦婚姻違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1、如果父母出現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作為子女應當多跟父母溝通,從情理出發打動父母。
2、如果父母對子女的話不予以理睬,子女則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部門反映情況,由居委會、村委會、婦聯來做父母的思想工作,制止其干涉婚姻的行為。
3、如果父母的干涉行為沒有分寸,存在非法拘禁等情形的,作為子女,可以選擇報警的方式予以解決。
4、如果父母包辦婚姻達到了脅迫的程度,受脅迫的一方,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 關於父母包辦婚姻的法律條文,有嗎
婚姻法總則之第三條中的婚姻自由中明確指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或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但是整個婚姻法並無關與這些行為會造成哪些法律後果的規定,就是說他們這么幹了你也沒辦法。只能跟他們講道理。若他們不懂法,就拿上面那個第三條嚇嚇他們。或者,自己主動去找一個自己喜歡的吧。女性的婚齡是20周歲,若未滿結婚可申請婚姻無效,申請的時候也必須未滿20。
F. 父母包辦婚姻怎麼辦
父母包辦婚姻這件事也可能是父母是出於好意,覺得客觀條件都適合,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方式錯誤,所以你要跟父母好好談談,或許他們就會放下這種包辦的執念。
G. 面對父母的包辦婚姻該如何做
1、先跟自己的父母好好談談父母包辦婚姻這件事也可能是父母是出於好意,覺得客觀條件都適合,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方式錯誤,所以你要跟父母好好談談,或許他們就會放下這種包辦的執念。 2、對於講不通的父母,要態度堅決這里所說的是,父母有所圖的,或者只是商業上的聯姻,那麼就是苦了子女的幸福,有些人因為家族元素會覺得無奈,但是如果就這樣順從了父母的安排,你以後的生活真的會開心嗎,所以,拒絕吧,總有一天父母會理解的。3根據包辦的情況而定如果你恰巧沒有合適的對象,父母介紹的婚姻對象各方面也符合你擇偶的標准,重點是兩個人也第一印象都不錯,而且都是單身,那麼也可以考慮看看,因為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的,只不過有些時候,他們的表達方式跟我們不盡相同罷了。 4、如果有情投意合的人,那就要看你這個戀愛對象的情商高低了如果父母知道你有意中人,還給你包辦,那就是你的那位可能有哪方面沒有入了二老的法眼,那就要看你的那位是如何用真心感動你的父母了。 5、自己的父母談不通,就找對方的家人談如果自己碰到的是「說一不二」的父母,那麼就找對方家人談吧,化濃妝打扮成小太妹的樣子,去見對方的家人,讓對方家人對你產生反感心理,甚至要跟你結婚的對象也對你連連搖頭,那麼包辦婚姻的事情自然就有人給你解決了。6千萬不要拿自己的幸福開玩笑一輩子匆匆幾十年,好好的過吧,我們要尊重父母,但是如果真的愛我們尊重我們的父母,也會同樣希望我們找到真正意義上的幸福的,所以沒有什麼事情是解決不了的,事在人為,婚姻兒戲不得,所以,要選擇屬於自己的幸福。
H. 面對父母包辦的婚姻該怎麼辦
在當今社會仍有許多人要遭遇被相親約會乃至被完婚,可婚姻生活關聯是這種獨特的法律事實,他是夫婦彼此根據必須的程序流程締約的法律事實。夫妻感情是雙方誌願的前提條件下締約的,那爸爸媽媽包辦婚姻會長期嗎?爸爸媽媽要讓你包辦婚姻,你咋辦? 1、先跟自身的爸爸媽媽好好地談一談 爸爸媽媽包辦婚姻這件事情也將會是爸爸媽媽是出自於好心,感覺客觀原因都合適,立足點是好的,可是方法不正確,因此你可以跟爸爸媽媽好好地談一談,也許她們就會學會放下這類包辦代替的執著。 2、針對講堵塞的爸爸媽媽,要心態果斷 這兒常說的是,爸爸媽媽有一定的圖的,或是僅僅商業服務上的聯婚,那麼就是說苦了兒女的幸福快樂,有的人由於大家族原素會感覺無可奈何,可是假如慢慢聽從了爸爸媽媽的分配,你之後的衣食住行確實會高興嗎,因此,回絕吧,終有一天爸爸媽媽會了解的。 3、依據包辦代替的狀況而定 當你正巧沒有適合的另一半,爸爸媽媽詳細介紹的婚姻生活另一半各層面也合乎你找對象的規范,重中之重是兩人也深刻印象都非常好,並且全是單身男女,那麼還可以考慮看看,由於爸爸媽媽全是期待自身的兒女幸福快樂的,只不過是一些那時候,她們的表達形式跟人們各有不同而已。 4、假如有兩情相悅的人,那就看這個戀情另一半的情商智商高矮了 假如爸爸媽媽了解給你心上人,歸還你包辦代替,那是你的這位將會有哪層面沒有入了二老的法眼,那就看你的這位是怎樣用真心實意打動你的爸爸媽媽了。 5、自身的爸爸媽媽談堵塞,就找另一方的親人談 假如自身遇到的是「說一不二」的爸爸媽媽,那麼就找另一方親人談吧,濃妝艷抹穿著打扮成小太妹的模樣,去見另一方的親人,讓另一方親人對你造成抵觸心態狀態,乃至要跟你完婚的另一半也對你不斷擺頭,那麼包辦婚姻的事兒大自然就許多人讓你處理了。 6、千萬別拿自身的幸福快樂玩笑 一生匆匆忙忙很多年,好好地的`過吧 ,人們要重視爸爸媽媽,可是假如確實愛人們重視人們的爸爸媽媽,也會一樣期待人們尋找真實實際意義上的幸福快樂的,因此沒什麼事兒是難以解決的,事在人為,婚姻生活兒戲不可,因此,要挑選歸屬於自身的幸福快樂。 面對父母包辦的婚姻該怎麼辦2 在婚姻裡面不管兩個人有多相愛,總會有一些事情是屬於自己的隱私,是不想讓對方知道的,因為這些事情說出來往往會傷害到夫妻之間的感情,即使再大度的男人心裡也會有一些疙瘩的。對於男人的態度,其實是建立在夫妻感情的和諧融洽的基礎之上的愛你的時候,即使你想要天上的星星,他都願意給你,但是時間長了之後,他沒有那麼愛你,不管你做的事情錯還是對,都會變成他指責你的理由。今天我們來說一說,在婚姻里,聰明的女人從不把這三樣東西交給男人,只有傻女人才會給。 1自己過去的隱私 每一個談過戀愛的人都會有屬於自己的隱私,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應該都會有這樣的情況,過去的事情都已經過去了,現在是沒有關系的,而且我們現在說起來,過去的事情往往會影響兩個人,現在之間的感情,所以說,這些事情是不是一兩個人去討論或者傾訴的,尤其是當兩個人發生矛盾的時候,你的這個隱私就會變成他口中的理由和說辭,也許有一天他不再愛你的時候就會拿它當借口。 2、自己的私房錢 一個女人,無論是在結婚前還是結婚後都要有自己的財政,你的手裡必須要有自己能夠花的私房錢,這樣的你以後不管遇到什麼樣的事情,需要用錢的時候,不用去向他請示自己就可以拿的出來,而且這些錢本身就是你自己賺的,你也不需要有心理上的負擔,其實你們特別相愛,就算你們結婚很久了,好多年了,這也要給自己留著,有很多人覺得兩個人很相愛,不需要有所隱瞞,也不需要自己留著錢,但是很多人都之後都會後悔,假如你的生活不幸福,你該怎麼辦?不要被一時的幸福沖昏了頭腦,要留給自己備不時之需。 3、自己的工資卡 對於女人自己的工資卡是不能給男人的,你把你的工資都給他了,財政大權都到了他的手裡,那麼以後你再想花錢就會很難,很多情況下很多家庭里都是男人,把工資卡交給女人,其實這樣的狀態是比較幸福的,很多時候都說男人有錢了就會變得花心這句話其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在一段婚姻里,不管他願不願意把自己的工資卡交給你?你都不要把自己的錢交給他,兩個人結婚了,財產是屬於兩個人的,而不是單個的屬於某一個人,但是作為一個女生,必須要有自己的錢,自己轉過來的錢自己當然要保管,就算很多男人不願意把錢交給女人來保管,這是一樣的道理,你要給自己留一份底氣。 在婚姻里,聰明的女人從來不會把這三樣東西交給男人,只有傻女人才會給這三個東西直接關繫到你的幸福,因為你缺少其中任何一樣東西都會讓你在婚姻中寸步難行。有些人結婚的時候願意在家裡當家庭主婦,所以沒有了經濟來源,一切都是靠政府養著,這樣的話,兩個人有矛盾,他就會拿出來這件事情來說,是說是自己天天在外面辛辛苦苦的賺錢,而他在家裡享受,但是他卻不知道你在家裡受了多大的苦。
I. 父母包辦的婚姻叫什麼
法律分析:包辦婚姻是男女雙方不是基於自願結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行為。是封建婚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特點,以門當戶對為基礎,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為條件和途徑,而婚姻當事人間往往缺乏感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J. 父母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1、父母的婚姻狀況一般都是填寫上已婚或者是離婚。首先父母肯定是已經結過婚了,所以未婚肯定是不能填的,然後就根據實際的一個情況,父母之間是正常的婚姻關系,還是說已經離婚了來填寫即可,或者是有離婚再娶的,也算是已婚行列的。2、如果是想要寫父母的婚姻狀況而不僅僅單是寫已婚或者離婚的,可以根據父母之間相處的具體情況來描述父母之間的婚姻狀態。如果父母之間感情比較融洽的,就可以寫夫妻恩愛,家庭和睦。如果父母親之間的感情不是很好的,或者已經離婚的,就需要寫清楚父母之間的感情不是很好,或者是感情破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