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男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倘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生活不能自保的,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不承擔撫養費。關於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的問題,下面由華律網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1、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倘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不承擔撫養費。
2、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4、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一條
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採取強制措施。二、子女撫養費減免的條件有哪些
1、一方因工資或收入減少;
2、一方因病或傷殘;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沒有經濟收入的。
應當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達到使原定撫養費標准,不能給付或不能全部給付時,才能提出不付或減少給付數額請求。如果雖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標准給付撫養費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撫養費的請求,不能獲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資很高或有巨額收入,後來工資或收入雖有減少,但仍有足夠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撫養費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撫養費的請求,不能支持。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1條規定,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子女撫養費。
另外,撫養費案件的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後,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減免費用的,人民法院作為新案件處理。
三、哪些情形一方可以請求減免撫養費
1、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2、有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3、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免除。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不是繼父或者繼母的法定義務,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願意負擔,生父或者生母還應當繼續承擔撫養費。
以上便是關於一方不給撫養費該怎麼辦的內容。現實生活中,通常情況是法院判決後,一方拒付撫養費,那麼另一方就可以拿著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此過程中,如果您遇到什麼問題需要找律師咨詢,可以咨詢相關專業律師,他們會幫助您解決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