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中隱瞞財產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離婚訴訟中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行為,一經認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 離婚時對方隱瞞財產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在離婚後才發覺對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故意隱瞞己方過錯、隱瞞財產等情節的,離婚協議中的「雙方自願離婚」、「子女撫養的處理」等條款是有效的;對於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問題」得視不同的情況來處理:若辦理離婚登記之日至起訴之日尚未超過一年,且有證據證明協議雙方在處理財產分割問題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欺詐: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事實真相),則該財產分割部分的內容屬於法律規定的可申請變更和撤銷的情形;若辦理離婚登記之日至起訴之日已超過一年(這里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即使有證據證明協議雙方在處理財產分割問題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該財產分割部分也是有效的。也就是說,超過一年的,財產分割的內容有效;未超過一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對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內容予以變更或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 一方隱瞞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如何應對
一方隱瞞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發現後如果有需要的要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沒有離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正在離婚的,則注意要搜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提交給法院;如果離婚後才發現對方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則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隱瞞財產的一方在分割財產時會少分甚至是不分財產,所以要注意收集對方隱瞞財產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4. 夫妻一方離婚時隱瞞財產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對財產進行隱瞞,法律的處罰是:可以對其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 離婚時一方隱瞞財產怎麼辦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兼采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優先於法定財產制。也就是說在夫妻未就婚前、婚後財產關系作出有效約定的情況下,才適用法律的規定來規范夫妻婚前、婚後的財產關系。此案適用法定財產制相關法律規定,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同共有財產)、第十八條(夫妻個人財產)、第十九條(約定財產)等規定。
6. 一方隱瞞夫妻共同財產要怎麼辦
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一般夫妻在正式辦理了 結婚登記 手續之後,也就是說從領取到了 結婚證 開始,那麼雙方之間就建立了法律意義的婚姻關系,之後正常情況下一方取得的財產,那麼就應該屬於 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所以說,不管夫妻 結婚 多長時間,其實多少都是會有 共同財產 的。而在日後 離婚 的情況下,也就需要對認定為共同財產的部分進行分割處理。 當然也就有可能出現,一方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而選擇向對方隱瞞共同財產的情況,這樣這部分財產不會被分割,自己所獲得的利益就會增大。然而這樣做,肯定是對另一方利益的損害。對於另一方來講,要是遇到對方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要怎麼做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權益呢? 從《 婚姻法 》及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規定可以知道,處理隱瞞財產的要區分兩種情況,即離婚時和離婚之後。 1、夫妻解除婚姻關系的時候,如果一方卻是存在隱瞞共同財產的行為,那麼實際分割財產的時候,對隱瞞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這里要注意,隱瞞財產的一方肯定不會自己說有這樣的情況,那麼就需要另一方收集到相應的 證據 ,否則的話不能證明對方確實隱瞞了共同財產,那麼在 財產分割 上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給對方,就是沒有依據的,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2、若在夫妻解除了婚姻關系之後,另一方才後知後覺的發現之前對有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此時,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 訴訟 的,要求再次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綜上可知,在不同的情況下發現對方有隱瞞共同財產行為的,實際的處理其實並不一樣。而現實中,就需要當事人能夠區分不同的情況,這樣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來應對,同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外,我們也要注意到,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如果已經發現對方隱瞞財產了,要求對方交出但是對方拒絕交出的話,則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中的規定,結合實際的情節,給予隱瞞財產的一方相應的處罰,就包括進行罰款或者拘留。而要是認定構成了犯罪的話,那麼還能依法追究其刑事方面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