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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為什麼演化出婚姻

發布時間:2023-02-09 10:04:53

㈠ 為什麼會有婚姻的出現

因為社會的進步,婚姻是文明發展的過程中的產物之一。
原始社會的男女只有交配繁衍意識,沒有婚姻,甚至沒有戀愛。等到人們穿上衣服、學會說話、有了知識開始,就開始有了各種各樣的「規定」,婚姻其實也是規定的一種,古代把女人徹底成為男人的附屬品,而現代的婚姻則是將兩個人在一起合法化,保證雙方權益而已。
婚姻很多人說是墳墓,因為結婚之後會剝奪你的許多自由,包括社交等等在內。

㈡ 婚姻進化史 起源與演變

人在進化的時候,無論是生活的方式還是婚姻方式都在隨著人的進化而改變,不同的社會方式,所產生的婚姻形態都是不同,可以說婚姻的演變史是多種多樣的,那麼未來的婚姻模式又會是怎麼樣的呢?

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知道婚姻的起源。

一、母系社會-----起源

為什麼婚姻是最開始起源於母系社會的呢?

這是按母系計算,世襲血統關系的社會組織。

主要是原始農業和家畜飼養的出現,男子主要從事外出事漁獵活動,女子從事採集活動。而漁獵的難度是非常的大的,並且不是每天都可以獵到動物,但是,採集活動只要是環境不發生大的改變,那麼,女性的採集每天基本上都可以保持滿載而歸的,所以採集活動比漁獵活動的獲得的食物來源要更加穩定,更具歷史考古學家的統計,原始社會中80%的食物都是由女性採集共給食物來源。

也就是說在生產經濟生活中取得了主導和支配的地位,就稱之為「母系社會」。

母系社會的婚姻形態是,「走婚」。

走婚是母系社會中重要組成的部分。

走是一種夜合晨離的一種關系,也可以理解為一夜情。走婚的特點就是,男女雙方沒有婚姻關系,只有在晚上男方會到女方家居住,白天各自忙各自的生活和勞動。一到晚上,男子會用獨特的暗號敲開女子的房門。走婚的男女,維系關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發生感情轉淡或者性格不合,可以隨時切斷關系,因此感情的自由度是最高的,在走婚的方面女子占據主導權,女方一旦不再為男子開門,走婚關系就宣告結束。

「走婚」是繁殖的途徑,也是男女情感連接的主要方式,這種方式本質是臨時組合---隨時可以合---隨時可以分,的自由式形式。

二、父系社會

這是按父系繼承的血統關系的社會組織。

父系的社會組織的出現,主要來自與原始的異常大的自然災害和環境突變造成的。原始社會的歷史中曾經反應出,有數年的時間因為環境的改變,造成了土地乾旱冬日暴雪,食物供應嫉妒困難,我們的祖先的餓到只可以在樹底下刨種子來維持生命。

種子的發現,也代表著農業與飼養業的出現,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男子在生產部門中突出地位的出現,男子開始占據主導的地位,男子為了保證自己血統的純正性就開始支配女性來保證自己的血統。

父系社會最突出的模式是,「一夫多妻制」。

由過去以母系部落集體生活存在的群居組織,逐漸演化成以家庭為單位的父系社會。

父系社會逐漸誕生了「私有制」這是人類進化的一個重要標准,也是各種戰亂和爭斗的根本原因。

婚姻的本質就算繼承財產和傳宗接代,對於男子而言傳給誰?必須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怎麼確定這個孩子是我的?

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嚴格控制女子的貞潔----確保女性是自己生育後代的唯一性對象----這種方式簡單粗暴卻簡單有效。

這就確保了財產繼承給了自己的後代。

婚姻是一種社會契約,契約的雙方就是夫妻,但這份契約的本質並非是夫妻雙方,而是男性與其他男性之間劃分女性「所有權」的契約。

這樣的婚姻關系是不平等的,女性從來沒有被當成個體來對待,她自能算是丈夫傳宗接代的私有財產。

這個時期的婚姻制度本質上是產權制度。

由此得出,婚姻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和「愛情」沒有必然的聯系。

三、封建社會

這種婚姻方式演變到極致,尤其是從漢朝開始,儒家文化占據主導地位,「貞操觀」和「三從四德」是一直束縛女性的價值觀。

女性在封建社會體系下,沒有任何生產力,只能依附男子而獲得生存,此時女性幾乎沒有作為人的尊嚴。

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很多的觀念都是根深蒂固的,即便是到了近代,無數人都還在受到封建思想的毒害和影響。即便是到了今天在很多的偏遠山村,女性屬於一個從屬物,沒有任何的尊嚴和地位,這樣的婚姻的本質是一場交易。

四、現代社會的一夫一妻制度

現代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現主要是有二個原因。20世紀60-80年代

一是生產力的大幅提高,女性不用依附於男性就可以活動生存。

二是男女比列是失衡,因為強烈的男孩偏好,特別是農村地區,追求生男孩的觀念一直存在,再加上現代的科技條件發達,使得生男孩變得容易,所導致的男女比列失衡。

所以說婚姻制度的演變是離不開傳宗接代和生存,一旦現有的生存環境發生了改變,那麼婚姻的方式也會隨著發生改變。

㈢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

婚姻的起源

早期的人類社會,即原始社會,與動物的群居沒有本質上的分別,不存在固定的夫妻關系,更毋庸提婚姻關系。雌雄之間的交配,完全是隨意性和隨機性,只是自然生存法則的一部分。雄性之間對雌性的爭奪,是自然間優勝劣汰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即更強壯的雄性,才可能有機會將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續生存下去。這一階段雌雄之間的關系,只具有自然屬性,沒有社會屬性。

隨著人類的進一步進化和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以游獵為生的人類群體,開始形成以部落為主要形式的社會組織。各個部落之間,因為各種資源的爭奪,經常會有爭斗,勝利的一方,常常將失敗一方的女性,掠奪為戰爭的勝利品。搶劫得來的女人,就成為了勝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財產」,成為了有主之「物」,男人就會時時守護,不允許其他男人侵犯。這一階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專屬性,慢慢發展,就形成了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這就是夫妻關系的雛形。

隨著經濟社會的更進一步的發展和進步,隨著社會財富的逐步豐沛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與女性之間的關系,社會屬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屬性的需求。一是為防止近親之間的繁衍後代,提升後代因素質量的需求;二是為減少男性之間為爭奪異性,而普遍發生爭斗和沖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戰爭,維護社會組織的穩定和和諧的需求;三是為維護最基礎的社會單元即家庭的相對穩定,從而維持社會組織的相對穩定的需求。基於以上三種需求,維系固定夫妻關系的制度應運而生,這就是婚姻制度。通過婚姻制度,來約束男女婚配的對象,以及婚配之後男女的歸屬性,以此來杜絕男性為爭奪女性而產生的各種爭斗以及各種不穩定的社會因素。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質,是維系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有序而不亂夫妻關系的重要原則。在古代,淫與亂,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據《詩—雄雌序疏》中的說法,「淫」不為大惡,「亂」則是鳥獸行,曰禽獸行,在誅絕之科也。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質

封建社會的婚姻,崇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門當戶對。男女婚姻,當事人的男女雙方,不能自主,結婚前連面都見不上,完全是聽憑父母做主。父母考察好了之後,再請媒婆上門提親。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父母首要考慮是門當戶對,主要還是對方的經濟實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禮,能不能有助於婆家的家業,之後才會考慮婆家風門庭。帝皇之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是政治聯姻,是否有助於自家的江山永固;諸侯將相之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是對方的家族實力,是否有助於乘勢借力;平常人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也是經濟實力和未來可能的政治前途。

至於男女雙方的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悅,將來生活是否和諧,則基本不在考慮之列。秦末的陳平,儀表堂堂、溫潤如玉,是個標準的美男子、大帥哥,而且學識非凡,才華橫溢,卻僅僅是因為家裡貧窮,拿不出聘禮錢,所以老大年紀了仍然找不到老婆,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㈣ 婚姻的出現是為了什麼

一、結婚是為了能夠更好地在一起 以前網上非常流行一句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這句話是錯誤的。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的話,肯定非常努力,為了能夠更好地在一起,會考慮結婚,甚至還會考慮結婚之後的各種生活事宜。 兩個相愛的人只有結婚,成為一家人之後,才能體現出他的對愛情的忠貞。只有穩定的婚姻,才能擁有更美好的愛情,婚姻是愛情的開始,也是愛情的最好詮釋。 二、結婚是為了給彼此的愛情創造一個新家 當你擁有愛情的時候,你們僅僅只是對方的愛情。你們還要在家人的看護之下生活,也會在別人各種說教之下維持愛情。這個時候的你們就算同居,或多或少還是會有一些芥蒂,畢竟你們對於未來不是太堅定。 但是當結了婚之後,也就意味著你們是一家人,從此你們就擁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完整的家庭。在這個家庭中你們可以做彼此喜歡的事,更不用擔心長輩會各種嘮叨,你們已經從長輩那裡獨立出來了。 三、用行動征服你 記得看過這樣一個問題,女生聽到男友說哪句話會報警?一個女生說無論自己那裡難受,生了多大的病,對方都會讓多喝熱水。這樣的叮囑才是最艱難的,特別是對於異地戀的人來說。 安慰的話誰都會說,無論是自己在乎的人,還是在乎自己的人,都會在自己難過的時候說安慰的話來安慰人。但是再多的安慰都比不過一個溫暖的懷抱,每天深夜裡一個睡覺被噩夢嚇醒,也比不上他睜開眼埋怨自己傻的樣子。愛情需要的是行動,不是叮囑。 四、是把最好的留給彼此 曾經有人問過,在婚姻中另一半會給你帶來什麼,有人回答是在工作失意、心情不順時一個溫暖的擁抱。也有人說是我想做什麼、想要什麼時他都能回應我的態度。 感情不需要轟轟烈烈,是他時時刻刻在乎你,願意把自己好的給你。婚姻就是這樣,你們那在屬於自己的小窩里做著彼此喜歡的事,再有屬於的愛情的結晶,彼此學著成長,這就是結婚的原因。 結婚應該是一場開心的旅程,而不是人生必要的任務。但願每一個人都能找到那個願意和你結婚,待你如初的人。 婚姻的'出現是為了什麼2 如果說讀書工作是為了在社會中生存,那麼結婚又是為了什麼呢? 每個人都知道要做這件事,但是仔細思考過其中意義的人,應該不多。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在結婚後,會覺得後悔、痛苦、甚至離婚,有的人寧願單身一輩子,也不想結婚。 婚姻,與愛情不能完全混為一談,也許,婚姻和愛情根本就是不同維度的事物。而人們習慣於將婚姻等同於愛情,於是就會產生現實與心理上的誤差。 要深入探討婚姻,就要從婚姻的功能開始說起。 婚姻最基礎的功能,就是穩定家庭結構的形式,還有人類基因的傳承。 最初的婚姻,更多是傳宗接代的意義,與愛情無關。婚姻本質上是不浪漫的,只是它締結了一個家族,讓家族成員的血脈關系更穩定。婚姻保證了家庭成員的物質需求,在物質層面上說,婚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關系。 但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我們越來越追求精神上的聯結,而不僅僅是物質婚姻。 愛情,為婚姻披上了浪漫的外衣。以前的人,講究的是門當戶對,無論你喜不喜歡這個人,到了年齡就要結婚。而現在的人,更看重是否相愛,如果遇不到合適的人,就不會輕易結婚。 而在結婚後,如果發現相處不下去,很多人會選擇離婚。但是放在舊社會,離婚是很少出現的現象,就算婚姻關系不和諧,也要維持婚姻表面的體面和完整。 多少婚姻,是綁架人們幸福的牢籠。 其實無論是以前還是現在,世俗觀念和物質都是婚姻最大的基礎。 許多女人在婚姻中受盡煎熬,丈夫沒有了愛,操勞一大家子的事,還要面對復雜瑣碎的家庭關系,婚姻只剩下苟延殘喘的一口氣。但是,她們卻無法失去這口氣,不然就活不下去。 經濟來源和孩子,是穩定婚姻的最大因素。兩個人的結合,更多的是經濟上的互補和支撐,同時還有孩子的牽連,婚姻關系才得以維系。 不是說婚姻中就沒有愛情,但是只靠愛情維系的婚姻,不多。 因為愛情,是會隨著時間消失的。這是愛情的本質,無論你承不承認。 在「微博話題」里,有很多網友留言發表對婚姻的看法。其中,不乏年輕人對婚姻美好的憧憬。 「結婚最單純的目的,就是想和愛的人每天都在一起,每天都能和愛的人做彼此想要做的事,一起看日出日落,一起相守到老。」 「無論戀愛還是結婚,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能夠得到幸福和快樂,為了兩個人一起追求更好的生活質量。」 「幸福和良好的婚姻關系,其實都是相互給予的,只有相互成就,一起扶持的兩個人,才能夠在坎坷的生活中經歷和感受幸福的意義。」 這位網友說得很好,如果婚姻是這種狀態,那真的是難能可貴。 許多年輕人不願意將就結婚,我認為是一件好事。 父母輩會操心、催婚,覺得不結婚是一件罪惡的事,覺得年紀大了就不要挑三揀四,其實有選擇的婚姻,才是值得託付。 很多不幸的婚姻,就是由於兩個人沒有深入了解,思想上沒有共鳴,造成日後生活的不和諧。 還有就是經濟基礎,如果自己還沒有能力承擔家庭責任,匆匆忙忙地結婚,只會帶來更多負擔和壓力。貧賤夫妻百事哀,就是這個道理。

㈤ 婚姻制度是怎麼產生的 難道因為人類需要繁衍才有婚姻,不然人類就絕種了

婚姻制度的產生和人類社會的生活方式聚落、生產分配方式、宗教和經濟契約等等因素都有關系。
人類繁衍是原本就存在的,並不依存於婚姻關系這種方式。
婚姻的需要是在社會結構發展達到一定程度以後,產生了氏族分居和家庭組成。
在氏族群落之間進行通婚,伴隨著財產的轉移。
家庭的重構和人口的繁衍能夠有序地進行,這些才是產生婚姻制度的需要,和以此制度維系的人類社會的現象。
人類和正常物種一樣,只要有一定的種群規模,就能夠持續繁衍,不會絕種。然而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人種的多樣性和人類整體素質的變化。

㈥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

婚姻的演變過程分為幾個階段:

1、前婚姻時代的血緣團體。即同一原始群體內的男女,在兩性關系方面是雜亂的,沒有任何限制。不僅在兄弟姐妹間,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親間都沒有禁忌。這一時期存在於人類最初數以百萬年計的漫長時代。

2、群婚制。隨著原始社會不斷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人類從最初毫無限制的兩性關系中,逐漸演進為各種群婚制的兩性結合的社會形勢,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為夫妻的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徵在於,兩性關系受到一定范圍的血緣關系的限制。期間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先經歷了血緣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親間的兩性關系,即不同輩分的男女間不得結婚;再經歷了亞血緣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這從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產生,使人類婚姻由族內婚向族外婚發展。

3、對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過著相對穩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總有一個主夫。

其產生於原始社會晚期,是從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形態,從血緣結構上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現居住在雲南瀘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帶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實就是對偶婚的開殘留形態。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選擇規律作用的結果,也不是男女性愛的結果,而是私有制確立的必然結果。形成了以男子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經歷了長期的演變過程,包括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四個歷史時期。

它應涵蓋以下三層含義:

1、以男女兩性結合為基礎;

2、以共同生活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應包括各種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能將其與婚前行為、納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現象區分開來,而應避免和結婚、婚姻關系等法學念混為一談。

㈦ 世界為什麼要有婚姻

因為這是大家共同的需求,其實一開始人和其它動物一樣都是隨遇而安的,只不過人進化以後,感覺那樣的生活一是沒有安全感,自己把有血緣關系的人弄成一個大家庭,這樣在對付外來侵略時會擰成一股繩,而因為有血緣關系所以非常的賣力。二是人畢竟是高等動物,如果象其它動物一樣沒有羞恥感,那怎麼還能叫人呀。感覺滿意的話加為滿意答案喲。

㈧ 婚姻的起源是什麼

婚姻的詞語解釋為:嫁娶的事。嫁和娶都是對男和女結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的表述。那麼,婚姻的起源是什麼呢?

人類的婚姻家庭形態是一個能動的歷史因素,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自有人類至今,它大體經歷了群婚和個體婚兩大歷史階段。而在群婚之前,曾存在過一種與從動物狀態向人類狀態過渡相適應的雜亂的性關系時期。這是由當時人類(300萬年前的猿人)的生存條件所決定的。那時猿人僅僅會使用石塊和木棒,卻面對嚴酷的生存競爭,他們得以生存的唯一優勢就是群體的團結。因而唯有成功地排除了兩性關繫上的動物妒忌本能,才有可能實現自然界最偉大的進化——從猿到人的飛躍。

兩性關系的這種極原始的狀態,已找不到直接的證據。但在中外的神話傳說中卻不乏蛛絲馬跡。《呂氏春秋·恃君覽》中說:“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埃及的神話說亞孟神做了自己母親的丈夫;印度的神話也說婆羅門同自己的女兒薩拉伐斯匹配。而在公元前8世紀成書的古希臘的《神譜》中說:地母該亞與其子天神烏拉諾斯匹配,生下六男六女。幾個文明古國的神話傳說竟不約而同地反映出一幅人類先民的血親雜交圖景,應該說不是一種偶然巧合,而是人們對蠻荒之世的一種蒙矓的記憶。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原始人開始產生一定的勞動分工,精力旺盛的青壯年經常外出採集、狩獵,有經驗的老年人則留在住地打制石器,磨削骨器。這使年齡相當的同輩男女有經常接觸的機會,從而逐漸排除了上下代之間的兩性關系。這是對兩性關系最初的限制,由它產生出人類歷史上的第一種婚姻形態——群婚制。

最初的群婚是血緣群婚。其特徵是實行血緣群體內的等輩通婚,而排除不同輩分之間的兩性關系。即凡同輩的兄弟姐妹,也就是婚姻中的配偶。如我國漢、彝等族都傳說自己是伏羲兄妹婚配傳下的子孫。學術界普遍認為,血緣群婚存在於猿人階段。當時的人類已能用火,以狩獵採集為生,過一種原始共產制的群居生活。人們的生活單位稱為“血緣家族公社”,或稱“血緣公社”。

人類婚姻家庭的進一步發展,是逐漸排除親兄弟姐妹間的婚姻,繼而逐漸排除一切母系血親間的婚姻。即由血緣群婚(族內婚),發展為氏族群婚(族外婚)。這一巨大的進步,導致人類的體質由猿人進化為智人;人類的社會組織也由血緣公社發展為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外婚開始是兩合群婚,即甲氏族的男子與乙氏族的女子匹配,反之亦然。但並非個體婚配,而是以氏族為單位的群體婚姻。氏族群婚的發展趨勢是:通婚范圍的逐步擴大和通婚對象的逐步縮小。一般是發展為環狀聯婚。此種婚制在澳洲、非洲和亞洲都有發現,它的本質是單向的姑舅表婚,即舅舅家的女兒必須嫁給姑母的兒子;姑家的女兒則絕不能返轉回嫁給舅家為媳,因而需要三個以上的通婚集團才能構成這種婚制。我國景頗族的姑爺種、丈人種,就是環狀聯婚的遺制。

氏族外婚最終導致在群婚中孕育的對偶婚逐漸取代群婚制。當成對的偶居趨向穩定時,就意味著群婚已向對偶婚過渡。這種情況發生於母系氏族的晚期。但對偶婚尚處於群婚遺俗的包圍之中,它是一種不穩定的個體婚,由配偶雙方組成的對偶家庭也缺乏獨立的經濟生活,而仍然依附於母系家庭公社。即最初的對偶婚是男子出嫁,女子則娶進丈夫,並終身與自己的母系親人居住在一起。對偶婚階段,女子與男女一樣有離婚權,再婚對雙方都不困難。

對偶婚給家庭增添了一個新的成員:除生身的母親之外,又確立了生身的父親。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男子的勞動在家庭經濟中日益舉足輕重,家長也逐漸由女性變為男性。而最具震撼性的變革是:由女娶男變為男娶女,進而變對偶婚為一夫一妻制,變母系制為父權制。

一夫一妻制出現之初,並非就與個體小家庭相聯系,而是包含在由一個男性祖先的直系後裔組成的父系家族公社裡。在生產進一步發展,剩餘產品成為經常現象後,人類最初的階級分化也隨之發生。父系家庭公社遂演變為家長奴隸制家庭。此時妻子的地位便一落千丈,成為丈夫生兒育女的工具。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父系家庭遂成為普遍通行的婚姻形態並一直延續至今。

歷史表明:在無階級的原始社會,人類的婚姻家庭制度發生過許多巨大的變化,經歷了從雜亂無序到血緣群婚、氏族群婚和對偶婚的發展。但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兩性之間的關系從總體上看是平等的。而自私有制的發展,顛覆了原始共產制並形成階級社會以來,以男子為主體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卻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這給人們造成一種錯覺,以為一夫一妻制的個體家庭是古已有之的永恆現象。其實它不僅與人類的婚姻史大相徑庭,與我國現實民族婚俗也相去甚遠。如前所述,我國少數民族由於各自具體的歷史條件有別,社會發展的程度也頗不平衡,致使各民族婚姻習俗異彩紛呈,從而構成中華民族文化中富有情趣的一個重要部分。

一般說我國絕大多數民族是實行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制。同時,在一些民族中也有招贅婚。另外,在藏、普米、門巴、珞巴等民族中,有一妻多夫制和一夫多妻制,後者——一夫多妻制,在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絕大多數民族中都廣泛流行,它成為民族上層和富有者的特權,也是某些缺乏子嗣的家庭採取的補救性措施。但無論哪種情況,一夫多妻都意味著婦女已淪為生兒育女的工具。一夫多妻制除少數姐妹或母女共招一夫,從而出現母系承繼外,多數情況是父子相承。

在保留原始公社遺制的獨龍、怒、傈僳〔lisu栗粟〕、景頗、佤、鄂溫克、鄂倫春、拉祜〔hu戶〕等民族中,對偶婚和對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尚未最終完成。對偶家庭原本是包容在母系的大家庭中,也有的延續到早期的父系大家庭。

雲南寧蒗〔lang浪〕縣永寧區的摩梭人,解放前的社會經濟形態是封建領主制,但由於歷史發展的跳躍性——由母系氏族越過父系氏族和奴隸制,直接進入封建領主制,其家庭婚姻仍保留著男不婚、女不嫁的原始走訪婚形態,其生產、生活單位也不是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而是純粹以母系血緣為紐帶的母系家族,它不包括男女成員的配偶。

母系家族是單系的血緣組織,一旦女子娶進丈夫,對偶家庭就產生了。同一個母系家族的若干對偶家庭,就組成為母系家庭公社。在雲南拉祜族中,曾有過由25對配偶組成的龐大的母系家庭公社。

正是伴隨著對偶家庭的產生,結婚儀式才應運而生。因為已經有必要向社會宣布,也要求社會尊重一個新家庭的誕生。而在走訪婚狀態下,人們舉行了成年儀式,就自然地捲入婚姻生活,無所謂結婚或離異,更無需舉行任何儀式。對偶家庭的結婚儀式還十分簡單,拉祜族男子帶著簡單的農具出嫁到女方,就算舉行了婚禮。彝族中的阿細人,男子隨女子下地勞動,就表明他們的婚姻已經成立。有了結婚儀式,離異也就需要一定手續,開始同樣是很簡單的。傣族是由提出離異的一方給對方遞一對蠟條。布朗族則是割斷一根蠟條,或砍開一根木樁,就可以分道揚鑣了。

在摩梭人、佤等許多民族中,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均伴隨著由妻方居住改變為夫方居住,進而變母權制為父權制。這一變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新興的父權制與沒落的母權制相互消長的過程中,產生出種種相互對立的習俗,如走婚與嫁娶;逃婚與搶婚;不落夫家與強迫坐家;婚前的性自由與審新娘等等。盡管母權制依賴傳統的力量,對父權制進行了多種形式的反抗,父權制無疑掌握了歷史的主動權,在許多民族的民俗中留下了他們節節勝利的印記。諸如以改變命名的習慣來改變傳統,獨龍族和布朗族就在不遠的過去,才變母與子女聯名為父子聯名。而在仡佬、壯、高山、傣等族的歷史上,都出現過一種奇特的“產翁”風俗,即當妻子分娩後,丈夫立即爬上產床,以模仿婦女生育和哺乳的姿態,來表示嬰兒確系己出。此種強化父子血緣關系的戲劇性手段,在世界許多民族中都曾發現。而普米族的“審新娘”和布依族的“戴假殼”習俗,則反映了父權對母系遺俗大興問罪之師,不惜以強權逼使婦女就範。在父權制下,買賣婚、交換婚和轉房婚等婚姻形態隨之應運而生。

買賣婚多以聘禮的形式出現,原是男方對女方喪失一個成年勞力提供的補償,後來與出身門第和女子的美醜巧拙聯系起來,在一些民族中聘禮達到相當大的數額,使貧困的男子終身無力娶妻。用自身勞力來償付妻子身價的服役婚或以姐妹換妻的交換婚是他們有限的選擇。而對於統治階級,婚姻是一種政治行為,是借新的聯姻來擴大勢力的機會,門當戶對自然成為擇偶的首要條件。

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婦女都已淪為交換和買賣的對象,她們喪失了獨立的人格,完全失去了自由婚姻的權利,只能任人擺布。即使丈夫亡故,她也是夫族的一筆動產,必須在夫族中“轉房”而不允許外嫁。就是男子婚姻也取決於父母之命而沒有自主權。

上述的諸種婚姻形態:由任意的走訪婚到包辦的買賣婚;由多偶制到一夫一妻制,這些在我國的民族婚俗中同時並存,加以各族婚俗的千姿百態,使我國的民族婚俗猶如一座風俗畫的長廊,又好似一座有無數珍藏的博物館。在這里我們將看到:有的民族婚戀自由,更多的則由父母包辦;有的民族婚禮熱烈而隆重,有的則不拜天地,也不入洞房;有的婚禮歡歌滿堂,有的卻哭聲不斷;有的男娶女,有的則女娶男。無論如何,各民族的婚姻習俗,都滲透著傳統性、群眾性,並受社會歷史條件的制約,使之包含著鮮明的民族特點和鄉土氣息。透過民族的婚俗,將有可能從一個側面了解社會歷史的脈絡。

我國各族的婚姻家庭形態都處於發展之中,在1949年以後,各民族的一夫一妻制都在原有基礎上得到改善,它還將繼續發展,直至兩性間實現真正的完全平等。

㈨ 人類為什麼發明婚姻

古時又稱'昏姻'或'昏因'。一般而言,婚姻一詞的起源有三種說法:漢朝的鄭玄說,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禮。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男方通常在黃昏時到女家迎親,而女方隨著男方出門,這種'男 以昏時迎女,女因男而來'的習俗,就是'昏''因'一詞的起源。換句話說,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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