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狀況證明在哪裡開
婚姻狀況證明在最後辦理婚姻狀況變更登記的機關開。且需要本人攜帶相關證件,親自提出申請。例如男女雙方結婚、離婚登記的,應當前往結婚、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開具證明材料。
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開具。辦婚姻狀況證明必須本人去,需要個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根據相關的婚姻登記辦法實施後,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所以在辦理買房、購車、出國手續時,若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可以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及照片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
婚姻證明辦理流程:
1、當事人親自到場提交證件材料並提出申請;
2、當事人填寫《檔案查詢申請書》;
3、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材料過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辦理,為其出具證明。
4、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目前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 購房婚姻狀況證明怎麼開
婚姻狀況證明開具:第一、戶籍證明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加蓋鮮章。第二、結婚證明由所在鄉民政所出具婚姻證明。另外,辦理未婚證明,需要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民政部門婚姻可以根據所掌握的婚姻登記檔案為當事人出具在本轄區內「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並備注不包括在本轄區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3. 買房婚姻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可以前往相關機關辦理,具體攜帶材料需要咨詢當地機關,一般情況下處理方式為公民個人的婚姻記錄證明可由本人提交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大兩寸免冠照片,至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婚姻檔案,並據婚姻檔案記載情況,出具相應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4. 買房婚姻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買房的單身證明一般在民政局開具證明,在民政局開具單身證明,需要帶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去民政局開具就可以。
買房需要滿足的條件是:(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貸款到期時男士年不超過60歲,女士年齡不超過55歲;(3)有穩定合法的職業和收入來源,有還本付息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5. 未婚證明在哪裡開
1、持身份證或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婚姻主管部門(民政局)服務大廳申請辦理。
2、民政局工作人員根據申請查詢婚姻登記信息。
3、無婚姻登記信息的,出具書面未婚證明。
4、辦理單位會收取用戶相應的查詢查詢費用。
5、也可以到單位開證明,不過領結婚證不需要單身證明,只需要男女各自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到民政局填表以後就可以領了;
6、集體戶口一般沒有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也可以的,拿上戶籍證明和身份證就可以了。
(5)買房沒結婚婚姻證明在哪裡開擴展閱讀:
在香港辦理單身證明
香港人可以在香港律師樓辦理單身證明文件,且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未婚者提供香港身份證正本、回鄉證正本、寡佬證、未婚夫/妻的中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離異者提供香港身份證正本、回鄉證正本、寡佬證、未婚夫/妻的中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離婚書認證本、結婚證書認證本。
3、喪偶者提供香港身份證正本、回鄉證正本、寡佬證、未婚夫/妻的中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配偶死亡證書本、結婚證書認證本。
6. 買房的婚姻證明在哪裡開
【法律分析】
買房的婚姻狀況證明指有關組織或單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狀況(包括已婚、未婚、離異、喪偶、無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的書面證明。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和公證機關等頒發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根據對於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現行規定:公民個人的婚姻記錄證明可由本人提交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大兩寸免冠照片(需要開具幾張證明,則帶幾張照片),至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婚姻檔案,並據婚姻檔案記載情況,出具相應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