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結婚異地遷戶口需要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一、異地結婚遷戶口需要的手續:
1、需要先登記結婚,因為沒有結婚證沒有辦法辦理遷移。
2、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戶籍證明信,由當地的戶籍所出具,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要在當地開啟農村戶口證明,如果不開具的話就默認為城市居民。
3、要帶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
4、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予遷入方的戶籍管理所,保持電話正常有人接聽,過半個月左右你戶籍所屬的公安分局戶籍科會打電話通知去取准遷證。這准遷證有兩聯。(切記!這准遷證有效期只有40天,不要過期。)
5、帶上這張准遷證和你們兩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女方派出所領遷移證。會扯走准遷證的其中一聯,同時給女方銷戶,所以切記在准遷證有效期內回去上戶,否則就成為黑戶了。
6、帶上剩下一聯的准遷證、遷移證、和你們家的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到你自己戶籍所屬派出所上戶就可以了。
7、需要重新照相辦理身份證。
二、異地結婚遷戶口所需要的材料:
一般情況下,以下資料是必備的:
個人申請(戶口遷移申請書);
戶籍證明(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收費5元,最好准備2份,辦出生證會用到);
村委接收證(需要兩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辦開具的接收證明,一份是男方村委開具的戶口變動證明),男方村委開具的戶口變動證明是在辦理出准遷證後辦理,要分兩步的,當前只需要前一份;
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最好復印4份,辦理子女出生證明要用到);
育齡婦女納入管理證明(到男方所在區域街道辦、鎮街計生辦開具證明已納入管理,不明白可以問婦女主任或打電話詢問);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
當地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2. 異地婚姻轉戶口流程
異地婚姻轉戶口流程
如果夫妻雙方是不同一個地方的,通常女方都會講戶口遷到男方那邊去。雖然並沒有對遷戶口進行強制規定,但是遷到一起還是比較方便。那麼異地結婚遷戶口的流程是怎樣的呢?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異地婚姻轉戶口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異地結婚遷戶口流程
異地結婚遷戶口按照不同情況也有不同的遷移方法:
1、結婚戶口遷移(夫妻戶口同一縣市)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遷出遷入都在一個戶籍窗口辦理,(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2、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3、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結婚以後不遷戶口的利弊
結婚以後女方如果不遷戶口,通常有好處也有壞處:
1、不遷戶口的好處
1)如果一方為農村戶口,在么在面臨村中的相關分地等福利時,一旦將戶口遷出,所有的應享受的權利一應取消,此時不遷戶口為宜。
2)如果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所能享受的福利非常好,那麼戶口一旦遷出再想遷回去就相當困難了,因此這種情況下新人們還是選擇暫時不要遷出自己的戶口為好。
3)如果一方將戶口簽到另一方的戶口所在地,那麼當兩人感情出現破裂面臨離婚的情況時,一方再想把自己的.戶口遷到原戶籍所在地就並非那麼容易了。
2、不遷戶口的弊端
1)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所在地相隔甚遠,那麼在辦理准生證、護照等證件時還要兩地奔波,異常的麻煩。因此,新人們將戶口遷至一起可以有效地減少辦證時的麻煩。
2)一般來講,新人們不將戶口遷至一起是不會給辦理准生證的。不同城市的相關規定會有所差異,新人們一定要提前詢問清楚再做決定。
3)有些地區規定,父母雙方的戶口必須都在規定區域,這樣孩子才能在指定區域內接受教育。如果有些城市有這樣的規定,那麼新人們就要早早的為自己的下一代打算了。
;3. 異地結婚後,戶口怎麼辦理
一、一般遷戶口的時間
1、鎮內一天;
2、縣內三天;
3、市內5個工作日;
4、省內十五個工作日;
5、省與省之間二十個工作日以上。
6、戶口遷徙後身份證可以不換,依然有效。但是還是推薦你申請更換一下,更換身份證的流程時間需要大約2-3個月。
二、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3)異地婚姻如何解決戶口問題擴展閱讀;
親屬投靠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4. 異地結婚戶口必須遷移嗎
異地結婚戶口不是必須遷移,是否遷移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公民因結婚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入戶。
異地結婚後,戶口遷入或遷出稱之為「婚遷」。「婚遷」主要按以下流程辦理:
1、攜帶結婚證和遷出一方的戶口本,到遷出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攜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遷出一方的戶籍證明,遷入一方的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到遷入一方的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另外,有些地區要求提供計生辦開具的婚育證明;
3、審批完成後,可以在網上辦理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遷出一方的派出辦理遷移手續;
4、辦理完上述手續後,需要攜帶相關材料重新辦理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5. 異地結婚怎麼遷戶口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異地結婚戶口遷移的手續主要包括了需要男女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男女任意一方攜帶相關資料到另一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公安局審批。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一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 異地婚姻遷戶口怎麼辦理
1、需要先登記 結婚 ,因為沒有 結婚證 沒有辦法辦理遷移。 2、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戶籍證明信,由當地的戶籍所出具,如果是 農村戶口 的話,要在當地開啟農村戶口證明,如果不開具的話就默認為城市居民。 3、要帶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 身份證 ,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 管轄 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7. 結婚後異地戶口遷移流程
一,結婚後遷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 戶口所在地 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 辦理身份證 。 二,結婚後遷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准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准遷證》及《遷移證》工本費,每證4元。 結婚後遷戶口:市內戶口遷入 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 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 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計劃生育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 非直系親屬 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 戶口遷移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