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你們結婚後家庭開銷都是如何分攤的呢
我負責婚姻生活當中的所有之處,她負責攢錢。
當兩個人走進婚姻生活,總會擁有屬於夫妻兩個人的財富分配方式。在我的家庭生活當中,一切支出都是我來承擔,而我愛人賺的錢,就是我們這個家庭的存款。
生活其實總需要一點點合理的分工,我覺得我們家這種分工方式就蠻好,女主人有足夠的安全感,男主人壓力也不會太大。兩個人都可以在生活中感受到舒適,生活沒理由不幸福。
每個家庭都有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談不上好與壞,只要大家都開心就好。
㈡ 婚姻期間花掉的錢怎麼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財產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為共同財產制,也就是自辦理結婚登記起的工資收入等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的法律有規定)夫妻離婚時分割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至於婚前的就屬於個人財產,不參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再婚的時候也一樣,婚前的財產不參與離婚時共同財產的分割,而且個人財產也不會因時間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㈢ 在婚姻家庭中,你們夫妻雙方的工資是怎麼分配家庭開支的呢
在婚姻家庭中,我們夫妻雙方的工資是放在一起的,生活開銷也是該花的花,該省的省,有商有量,從來沒為錢爭吵過。
㈣ 家庭開支夫妻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家庭開支夫妻的分配如下:1、雙方有各自能夠支配的一部分自己的工資,留一部分工資自己支配;2、雙方除了自己支配的那部分工資,剩下的工資應歸入家庭共有資金里,用來共同存款、支配生活費、孩子的教育經費、還房貸、交水電、以及其他共同的生活開支;3、建一個共同帳號,夫妻雙方每月往裡面打剩下的那部分工資,用於共同支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㈤ 夫妻之間究竟該怎樣管錢大家能分享一些合理安排家庭開銷的建議嗎
當兩個人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平淡的生活,不再像單身族一樣,而是需要考慮到很多,雙方共同遇到的問題,在婚姻中,大家經常會遇到財務的問題,包括夫妻之間究竟該怎樣管錢?很多過來人都會給我們分享一些合理安排家庭開銷的建議,下面小編就來仔細講解。
而如果雙方都是想踏踏實實的將家庭和生活經營好,往共同往一個方向努力,那麼,就不存在金錢分配問題。再加上小孩的出世,孩子是整個家庭的寄託,家庭中的大部分錢財,都會花費在小孩身上。小孩成為了家庭的紐帶,完美的將這個小家庭,凝固的更加牢靠。
㈥ 婚後家庭財政如何分配
財政大權想來是夫妻婚後的必爭之地。好像誰管錢就可以高人一等。這涉及到伸手拿錢的問題。雖然是夫妻,但是作為一個成年人,和其他人伸手拿錢,第一感覺不自在,好像自己還沒長大;第二就是不自由,感覺被束縛住了,好像有個財務隨時在監督。雖然你做什麼,另一半可能也沒說太多,有時這種感覺就是如影隨形地跟著,在某個婚姻薄弱時期就會爆發。
不喜歡處理瑣碎事務、不會理財的你,可以與雙方各自分配好家庭開銷,剩下各自撰的前各自理財,定期溝通財務狀況即可。除此之外也有夫妻選擇設立共同賬戶,每個月各自會一筆錢進去,用共同賬戶的錢來支付家裡每月的固定開銷,也是新婚夫妻值得參考的好方法。理財部份,理想狀況是交給家中最有理財觀念的一方,但另一半對家中的投資仍要參與討論,確切掌握家庭的經濟狀況,了解枕邊人財務狀況與是否誠實,投資而不投機,別像《藍色茉莉》的女主角一樣,半炫耀地跟友人說:「我對理財一竅不通,都是我老公在管,我只負責簽名。」最後成了落難貴婦。
㈦ 結婚後家裡開銷怎麼分配的
應該說是結婚以後家庭開銷全部有女主分配承擔責任。但是男人把每月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全部上交女主人
㈧ 婚姻 | 沒搞懂婚後的支出分配,這個婚還是先別結了
沒結婚的時候你儂我儂,感覺一說起錢就沒意思,傷感情。但殊不知,這件事沒說清楚,婚後的矛盾會更多。
最近CC姐姐收到了一個網友的微信傾訴,大致的意思是結婚之後,兩個人的生活開支都是女方承擔。因為男女雙方的平時的收入還算可以,因此剛開始女方也沒說啥,甚至從來不問男方的錢去了哪兒。這刺兒一直在女方心中,她跟老公的摩擦也越來越多,最後近日忍不住爆發出來:
當時CC姐姐看了心裡就咯噔了一下,這位來傾訴的網友,已經結婚7年了。那就是說,結婚7年來,這個問題一直沒有很妥善的解決,所以積累到後面,風聲鶴淚。疑雲密布。這樣直接影響婚姻的質量。
無論是已婚的還是未婚的,各位姐妹的反應真的讓CC措手不及。
姐妹們,談錢傷感情沒錯,但是恰恰是在婚前談這個錢的問題,才是對雙方負責任的表現。結婚之前不談清楚,婚後問題多多。
在婚前不明確的情況下,你會因為TA只管自己大手大腳花錢而不給家用厭煩不止;你會因為TA把大部分的錢給了自己的爸爸媽媽兄弟姐妹而不顧家裡的開銷而憤怒。甚至,好像上面第一位網友那樣,竟然能不知道自己老公的錢去哪兒了?
因此,無論你們婚前的感情有多好,都必須先跟自己另一半明確,婚後的收入和支出兩個人要怎麼分配。
例如:
1、首先清楚兩個人的收入情況
2、結婚之後,兩個人需要支出的項目:房貸;兩個人的伙食費;交通通信支出;家裡的水電煤支出;應酬支出;零花錢支出等。
3、清楚這些情況後,兩個人就可以選擇各自承擔的費用項目。
推薦的模式是,將兩個人的收入合在一起並分成三大部分:
第一大部分是家裡支出共同承擔,大家都拿差不多對等的錢出來支付房貸;兩個人的伙食費;交通通信支出;家裡的水電煤支出。
第二大部分是共同儲蓄,兩個人可以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放入一個共同的賬戶里,用作儲蓄或者投資。明白一點說,家裡總要存點錢,以備不時之需。
第三大部分,可以劃成兩個部分,作為各自的零花錢。兩個人可以拿著各自的零花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例如應酬啊,女生買衣服化妝品,男生買裝備打游戲都沒問題。自己愛怎麼花就怎麼花。
當然,以上模式只是分配方式的一種。每個小家庭的具體情況都不一樣,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但重點是:一、兩個人婚前都要有收入和支出分配的意識,做好經營小家庭的准備。二、遇到意見不合,坦誠溝通,爭取兩個人在這個問題上能達成一致。 如果是極端的不一致,那聽姐一句話,這個婚,要考慮一下要不要結,免得以後自己後悔。
㈨ 夫妻間怎麼合理的分配生活開支
設立一個家庭公共基金賬戶,每個月夫妻各自把一定比例的收入劃入賬戶,作為家庭支出和理財的資金來源。各自剩餘的收入自己自由支配,另一半不過問。
家庭公共基金的支出范圍包括住房、車、日常用品的開銷;家庭支出超過一定額度的(例如1000元)的項目需要夫妻協商確認才能進行;未來有小孩也包含小孩的開銷;公共基金結余用於投資理財,理財方式夫妻協定。
如果雙方收入都不錯,可以在有小孩之後再增加一個小孩教育基金,每個月從各自收入劃入一部分。至於雙方父母的贍養以及人情支出,可以協商走家庭公共基金,還是各管各的。
普通家庭的開銷:
要根據它所處的地理位置決定的。如果生活在一個大城市,那回開銷就比答較大,因為它所有的日用品。如果是租房子的話。或者有人買房子也可能會房貸,因為房價太高了。這一年下來的話,可能達到50000左右。但如果是小城市的話,就沒有那麼大的開銷了,大概30000左右。
開銷包括:
1、物質文化消費:主要是指吃、穿、住、用、行的消費。
2、精神文化消費:主要是娛樂身心,發展提高自身的各種消費。
3、勞務消費:是家庭花錢購買的各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