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申請婚姻無效的證據有哪些
申請婚姻無效的證據有:1、以重婚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2、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等。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② 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書怎樣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書怎樣寫:包括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為證明其主張,向本院提交的證據和被告為證明的辯解詞等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③ 起訴婚姻無效的證據有哪些
起訴婚姻無效的證據有: 1、夫妻一方或雙方有重婚行為的相關證據; 2、夫妻雙方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相關證據; 3、夫妻一方或雙方未到法定婚齡的相關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十七條 當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的三種無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④ 對於無效婚姻的起訴書怎麼寫
法律分析:(1)首部:寫明當事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況;(2)正文:1.寫明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2.寫明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3)尾部:1.列明證據清單和證據來源;2.寫明受訴的法院;3.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⑤ 申請婚姻無效起訴狀怎麼寫
法律分析:(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系方式;(2)訴訟請求;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3)起訴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