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法典如何保護女性權益
法律分析: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❷ 我國婚姻家庭制度保護哪些人的合法權益
保護夫妻雙方以及子女的合法權益。婚姻家庭的基本原則集中體現在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保護婦女、男女平等、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的婚姻家庭制度。男女平等。指男子和婦女在婚姻家庭中享有平等的權利和履行平等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❸ 婚姻家庭制度是規范夫妻關系和什麼的基本准則
和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婚姻家庭制度是規范夫妻關系和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以現行婚姻、收養為基礎,結合社會發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規定,並增加了新的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我國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則集中體現在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的婚姻家庭制度。
一、婚姻家庭的社會職能:
1、實現人口再生產的職能。人口和人口再生產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以兩性結合和血緣聯系為其自然條件的婚姻家庭,是人口再生產的社會形式。宏觀上的社會人口再生產,在微觀上是通過婚姻家庭的生育行為實現的。
2、組織經濟生活的職能。以婚姻為基礎的家庭,是組織生產和組織消費的一個經濟單位,在社會經濟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家庭作為經濟單位的狀況,反映了一定社會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
3、教育職能。家庭是社會中一個重要的教育單位,基於家庭成員之間的血緣聯系,感情聯系,生活上和經濟上的聯系,家庭教育具有其自身的.特點,它的作用是其它教育形式不能替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