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多少歲可以結婚
一、現在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現在結婚年齡,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婚姻關系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
二、《民法典》對於結婚的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對於結婚的具體情況,是需要根據公民的個人意願來進行處理的, 具體情況下還涉及到結婚的相關事項和認定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並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
2. 多少歲可以結婚
男性二十二周歲可以結婚,女性二十周歲可以結婚。
中國大陸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中國港台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18歲,女不得早於16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 幾歲可以結婚
中國幾歲可以結婚
男方為二十二周歲,女方為二十周歲。
我國1950年民法典規定的法定婚齡為男二十歲,女十八歲。1980年修改民法典時,一方面考慮適當提高法定婚齡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學習,以及計劃生育工作;同時也注意到法定婚齡過高,不符合自然規律的要求,也脫離群眾、脫離農村實際。因此,我國法律對多少歲才可以領結婚證的規定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001年修訂民法典,關於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引發了許多的爭議,有人建議將男女的結婚年齡統一為一個標准,或均為二十二周歲,或均為二十周歲。也有的人建議降低法定婚齡。考慮到1980年確定的婚齡執行情況基本是可行的,因此沒有作出修改。所以目前領結婚證最小年齡男方為二十二周歲,女方為二十周歲。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4. 新婚姻法幾歲可以結婚
法律分析:結婚年齡為男滿22周歲,女性滿20周歲,除此之外還要滿足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結婚是自願的,無人干涉;2、男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3、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4、雙方都無配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5. 多少歲可以結婚
一、多少歲可以結婚
1、法律規定男人需要達到22歲,而女人需要達到20歲,這是法律規定的結婚最低年齡,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並且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結婚要彩禮違法嗎
結婚要彩禮是否違法,具體如下:
1、要彩禮屬於不違法,結婚給付彩禮是我國的風俗習慣,法律並不禁止;
2、但如果索要天價彩禮,借結婚索要錢財的就是違法的。
三、結婚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結婚證辦理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結婚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的證明;
3、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