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破壞軍婚罪主要有哪些具體類型
法律分析: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類型: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同居型、通姦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⑵ 破壞婚姻家庭罪有哪些
法律分析: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現役軍人」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的男女軍人,不包括退伍軍人、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內在編職工。「現役軍人的配偶」指已與現役軍人結婚的妻子或丈夫,不包括僅僅與現役軍人有某種「婚約」關系的「未婚妻」或「未婚夫」。「同居」指公開地或秘密地共同生活。「明知」說明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破壞婚姻家庭罪法條規定如果由於現役軍人的配偶隱瞞事實真相,致使他人受騙而與之同居或結婚的,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⑶ 破壞家庭婚姻罪法條
破壞家庭婚姻罪法條有兩個:
1、重婚罪;
2、破壞軍婚罪。
破壞婚姻家庭罪法條具體規定如下: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重婚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構成的犯罪。重婚罪構成要件:構成要件的內容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1、行為主體分為兩種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並且沒有解除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結婚的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女子有夫,而且夫妻關系處於存續期間。這種夫妻關系既包括經過合法的登記結婚而形成的夫妻關系,也包括事實上形成的夫妻關系。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人。後一種主體就其本身而言,並沒有「重婚」,但從重婚關系的整體來看,這種主體仍然是重婚的一方,在性質上與重婚者的行為完全相同,故我國明文規定這種主體構成重婚罪;
2、實施重婚行為。
軍婚是指行為人與我國現役軍人締結的婚姻關系,受到國家的重點法律保護。破壞軍婚罪,是指行為人在明知行為相對人是現役軍人配偶的情況下,與其同居或結婚,從而構成的犯罪。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至於行為人原來有無配偶,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現役軍人與其他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結婚的,也應以本罪論處。如果現役軍人與有配偶的現役軍人同居或結婚,而雙方配偶均不是軍人的,應以一般的重婚罪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⑷ 婚姻生活中破壞夫妻關系的誘因都有哪些該如何應對
婚姻生活中破壞夫妻關系的誘因有很多,但是,無論是什麼原因,還是要看兩位當事人如何表現。
1、對婚姻的忠誠度,這是婚姻最基本的原則和底線,這樣的原則和底線,將影響一個人的行為,比如,這個社會充滿了誘惑,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中,大家總是能夠遇到非常優秀的異性。
4、強迫對方做不喜歡的事情,婚姻生活最可怕的是兩個人意見不和的時候,一方強迫另外一方服從自己的安排,比如電視劇《三十而已》中,鍾曉芹喜歡養貓,他老公喜歡養魚,這兩種習慣本身就是天敵,但是,誰都不要強迫對方服從自己,否則就是矛盾。
⑸ 妨害婚姻家庭罪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侵犯當事人婚姻自由權利的行為,如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借婚姻索取財物、干涉寡婦再婚、強迫或干涉離婚等。
2、侵犯家庭成員人身權利的行為,如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
3、侵害家庭成員間合法財產權益的行為,如拒不履行贍養、扶養、扶養義務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等。
4、破壞合法的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如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拐騙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擅自泄露收養秘密等。
5、破壞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為,如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民英雄同居、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登記出具虛假證件、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⑹ 感情中,丈夫做的哪幾件事會破壞你們的婚姻
一般來說,另一半並沒注意到他所犯的錯。她們好像接受不了他們的行為是很多婚戀問題的主要原因。有時候,老婆可能會覺得老公對他們的行為置若罔聞。為了防止夫妻感情破裂,最重要的是找到老公破壞婚姻的形式,隨後更改他們。你所屬的船已經強烈晃動,您有機遇阻攔它船翻。假如你還是不要了解難題存在於哪兒,那樣這里還有一些老公會破壞婚姻的事例。
結語:如果不想喪失你的另一半,那現在現在是時候影響了。你的行為已經毀壞你的婚姻,不管也許你意識到這一點。你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便是退一步,從我老婆的角度看問題。每一次你作出以上任何一種行為時,試著了解她的感受。這也有助於你舍棄丈夫們所作的這些破壞婚姻的事。不管在一起多久,你的女人都應覺得深愛。您有義務讓其有那種感覺。
⑺ 什麼是婚姻自由權,哪些行為屬於破壞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權
婚姻自由權是指婚姻當事人享有自主決定自己婚姻的權利。婚姻當事人基於法律規定和本人意志,自主決定自己 的婚姻問題,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它包括:1、結婚自由權,就是婚姻當事人依據本人的意願決定結婚問題,不受任何人的非法干涉;2、離婚自由權,就是婚姻當事人有權自主決定自己的離婚問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情節嚴重的,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⑻ 《紅樓夢》中誰是破壞寶黛婚姻的主謀為什麼
寶黛愛情的破碎,因素比較多。
首先是血緣問題。寶玉的父親賈政,與黛玉的母親賈敏是親兄妹。即使如劉心武先生解讀《紅樓夢》,寶玉與黛玉其實是姨表兄妹,但在表面上還是姑表兄妹。即使在古代,還是有很多人反對姑表兄妹結婚的,不被某些人支持也很正常。關於此地,對書中人物的決定不置可否,反正拿到今天來,寶黛結合肯定是不行的。
直到今天,先天性心臟病的患者結婚也容易被對方嫌惡,畢竟這個病很麻煩,還易遺傳。就算黛玉能撐著活下來,但是對她生兒育女是不現實的,那麼她想跟寶玉結為連理,不被支持甚至遭到反對也就不奇怪了。
綜合這些因素,在當時的環境下,寶黛的愛情當然不會有好結果。至於說到底誰是罪魁,其實還是當時的社會風氣。
《紅樓》里的社會風氣就是勢利,歧視沒勢力的人,歧視沒錢的人,歧視病人……也不知道那種惡俗風氣到了今天是否依然存在。
⑼ 哪些做法屬於破壞婚姻自由的行為
典型的是包辦婚姻、還有不同意兒女的婚事、將戶口、身份證藏起來、干涉老人再婚,即凡是違反當事人婚姻自由意志的,且為法律不允許的行為,都叫破壞婚姻自由的行為。
⑽ 嚴重破壞婚姻關系的行為有
1、首先是侵犯婚姻自由的行為;2、其次是侵犯家庭成員的人身或財產性權利的行為;3、最後是針對公法益的,主要是破壞合法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