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容易有第三個人出現的家庭,一般具有什麼特徵
我和老公結婚兩年了,有些同齡的朋友還在幸福的結婚,有些則一直吵著要離婚。那些要離婚的朋友,婚姻中幾乎都是出軌的。什麼樣的婚姻容易出現第三者?婚姻顧問結合以前的案例總結出以下幾種婚姻類型:
第六,原生家庭的婚姻不幸福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鏡子。很多出身家庭的不幸福的人,很難管理好自己的家庭,因為他們從小就不知道幸福的婚姻是什麼樣子的,也不會學習和模仿。婚姻顧問認為:婚姻需要管理。很多人說愛情是婚姻的墳墓,其實是因為他們不善於經營婚姻。如果夫妻雙方都用心澆灌婚姻,用心經營婚姻,那麼婚姻就會長成參天大樹,不僅讓他們感到幸福,還會給身邊的人帶來幸福的綠蔭。
B. 什麼是婚前協議 簽訂婚前協議要注意的問題
您好!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
簽訂婚前協議要注意的問題如下:
1、開始准備婚前協議最好是在你結婚的前幾個月進行,這樣你就不會與挑選你的婚禮用花或者編寫你的結婚誓言籌備喜宴所沖突。這樣會使得你簽訂婚前協議不會太倉促,所以提前進行婚前協議的簽訂不會使得你看起來像是逼迫你的另一半簽署該協議,因為可能法庭會因為有逼迫他人簽署協議的緣由否定你的婚前協議。
2、確保你們雙方都有你們自己的代表律師,並且選擇熟悉婚前協議的律師來擔當。
3、考慮除律師之外向婚姻顧問和理財規劃師尋求幫助。婚姻顧問會幫助你處理情感方面的問題,而在照律師之前你的理財規劃是將幫你尋找到最省錢的方式去聘請律師。
4、羅列出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很多人在結婚之前已經有很多負債例如學生貸款,這使得討論債務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5、不要在婚前協議中隱藏你的任何財產,這可能會被認為是共同財產或者使得你的婚前協議無效。
6、不要把你的婚前協議當作是遺產或者是房產規劃的替代品。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C. 婚前協議包括什麼內容
婚前協議要包括的內容:雙方當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的歸屬、締約時間及地點、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以及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添加的內容。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D. 婚介怎麼選擇,要注意哪些問題
第一、婚介公司,如果從業者年齡平均在27歲以下,公司再大,收費再高,服務一定爛
。因為生活閱歷太淺,這里所謂的生活閱歷不是什麼波瀾壯闊,而是有沒有被生活最平
淡真實的那面磨礪過,沒有那份淡然的平常心,得不到那份生活上的大智慧。第二條,一個婚介公司,如果從業者超過半數以上都是外來人員且在本地沒有10年以上
的生活經歷,公司再大,服務一定爛。婚戀市場的用戶群,基本都依附於地域性,所謂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無論你在北上廣深任何一個地方,都是這樣,這里不是地域歧視,
而是就算上海人跑去北京做服務,也是做不好的,因為接不上那個地氣,吃不透土生土
長的北京本地人到底喝得什麼味的水,很難對味服務。除非在本地工作生活10年以上,
5年以上都算短的。第三,結合第一條和第二條,一個婚介公司,從業者如果年齡在27歲以下,且半數為外
來人員,公司再大,服務一定更爛。因為這類從業者基本以收入提成為導向,為了成單
拿提成,瞎承諾,亂承諾很正常,一筆提成拿完下月不見,此類婚介公司的人員流動性
極大,一個客戶可能要轉接好幾個服務人員,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靠的就是時間,可能連
和服務人員的臉都沒混熟,就要換人了,這種服務怎麼可能做的好?第四,一個婚介公司,如果從業者自己婚姻不幸福,服務不但爛還沒用。如果你碰到一
個正兒八經自稱是資深婚介師的,就算你什麼也不懂,但你可以問問TA,你結婚了嗎?
結婚多久了,如果沒結婚的話,公司那麼好,你怎麼自己沒解決,你自己都解決不了還
給我解決個屁啊。第五,一個婚介公司,不敢跟你說實話的,服務一定假。一個婚介公司,跟你說我們這
里什麼條件的都有,一定能按照你要求幫你找到合適的人選,這就叫騙人的。一個優質
的婚介公司,一定會告訴你,我們只能根據的你條件和狀況,結合你的要求,幫你介紹
適合你的人選,會明確告訴你,你的要求是否合理,和你匹配的人哪怕低於你的期望值
,但也會坦誠的告訴你,那才是一個負責任的婚戀顧問應該做的事情。
婚介公司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是騙人的,如果所有的公司都是騙人的,這個行業就不應該
存在,你選他,她選你,是雙向選擇的結果
E. 婚姻顧問要做些什麼
婚姻顧問接觸面大,天天都在同會員溝通,掌握大量信息。
1 如果你交際范圍有限,生活中根本沒有合適的對象;再加上你工作忙碌,根本沒有時間在茫茫的網路中大海撈針,你只能一直單身下去嗎? 答案當然是NO。我們的婚姻顧問接觸面大,掌握大量信息,與你在生活中結識的異性數量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婚姻顧問可以利用後台會員的真實信息做出有效鑒別。
2 在網路的兩端,如果你和TA聊得投機、相互傾慕,但又無法確定對方資料的真實,是否進行下去繼而發展為愛情,是個難以選擇的問題。鑽石婚戀網對會員真實身份進行驗證後,建立一個巨大的會員庫,婚姻顧問可以利用後台會員的真實信息做出有效鑒別。
3,婚姻顧問的專業性可以提供更有效的專業指導。
如果你沒有戀愛經歷,對異性不知道怎樣展示你的優點,遇到了心儀的對象時不知道該怎樣追求,有時候冒失的表白可能就此中止了一份美好的姻緣。婚姻顧問擁有心理學專業知識,能夠根據你的性格特點為你分析原因,幫助你梳理戀愛障礙。
4,婚姻顧問的豐富經驗能幫會員避免不必要的錯誤,會員最多接觸幾個幾十個異性,而顧問接觸到的會員成千上萬。
會員憑個人有限的眼力和經驗去篩選和判斷,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並很可能出現錯誤。婚姻顧問擁有專業的心理學知識,並在和成千上萬個會員接觸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可以運用知識和經驗以及對會員庫的掌握,為所服務的會員甄別出適合此會員的目標對象,節省時間,提高徵婚效率和質量。
5,顧問的第三方客觀身份可以收集傾聽會員對對方的反饋,此反饋信息價值極大。
如果你和TA相約見面,但是TA卻未如期赴約,你激動的心情被惱怒代替,感情可能就此戛然而止;或者兩個人約會之後,不知道對方的真實想法,可能對方的矜持和含蓄引起你無數的猜測和誤會,甚至導致感情的中斷。婚姻顧問作為第三方可以了解其中詳情,就事溝通,化解不必要的誤會。
6,對一些受關注度較高的熱點優秀會員,顧問會從多方反饋中鑒別該會員真實的婚戀進展情況。
因為婚姻顧問全面掌握會員的資料和詳細信息,對會員徵婚過程中所進行的一系列情況,可以及時反饋給高級會員。
7, 婚姻顧問代為約見,深入了解對方的誠意、真實情況、性格特點、家庭背景等。
如果你時間緊張,精力不足;或者你缺乏經驗,害怕受到傷害;抑或你擔心對方在網路和現實中存在巨大差距……避免這種顧慮,讓顧問代為約見,顧問作為第三方能夠更加全面的了解對方信息。
會員如果選擇自由溝通的方式,依靠自己的埋頭苦乾和奮斗拼搏,花費相當的時間和精力,當然也可能成功,但幾率低,偶然性大,可能只有1%甚至更低的成功率;另一種選擇就是藉助顧問的幫助,則可以大大提高婚戀效率和質量,成功率可能增加到十倍百倍。
選擇什麼樣的方式,就是選擇什麼樣的效率,你如何選擇呢?
F. 怎樣才能做好一個婚禮顧問
婚禮顧問是一個很全面的職業,要求要掌握完善的婚禮相關知識,同時還要有豐富的相關產品資源。作為新人的貼身顧問,婚禮顧問要從新人的角度來替他們考慮問題。總之啊,認真做事,多學多看。推薦一部電視劇 日本的「婚禮策劃師」共八集,相信你看完之後就會對婚禮顧問有了全新的理解。
G. 婚姻法律顧問免費咨詢,關於婚姻問題。請專業法律顧問回答。謝謝
提起婚姻顧問免費,大家都知道,有人問關於婚姻問題。請專業顧問回答。謝謝,另外,還有人想問免費離婚,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婚姻顧問免費律師好,我就想問下結婚一個月沒扯證,現在想要分手,但是對方父母要求退還結婚酒席,下面就一起來看看關於婚姻問題。請專業顧問回答。謝謝,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回答如下:離婚新規2021年。
問題一。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姻登記才律所保護的合法婚姻,男方和女方是事實婚姻,不為我國現行婚姻法所保護,婚姻法保護的事實婚姻是在年之前的事實婚姻。雙方分開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只需要自行協商同居期間財產的分配,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等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第三方仲裁、調節,比如司法局。
問題二。女方家裡人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只要動手打了,按傷勢的情況可能會違反《管理處罰條例》活著《》中的故意傷害罪等等一系列。你說的原因,只能在情節上予以考慮,對構成不影響,對量刑是有一定影響的。
問題三。女方若指使家人毆打,則女子和家人是共同犯,且是共同中的主犯、教唆犯。如果是家人自己要毆打的,女方則不承擔責任。男方被打情況下,一般不構成,如果被打還手,有可能構成正當防衛,但是超過必要限度的,可能會防衛過當,需要根據具體進行分析。
希望能幫助到你。
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四種婚姻趁早離婚。
nihao你好我想有關婚姻測試你該離婚嗎。
可以多了解一些專業人員。
縱橫網蒲文明律師2021年婚內出軌一般賠償多少。
根據中華百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企度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轉移、變賣、毀問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答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提出離婚吃虧在哪。
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版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權由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不支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向起訴,由判決督促其履行義務。
因此,如果你們雙方協商不成,可以考慮起訴,經過判決仍拒不執行的,會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以上就是與關於婚姻問題。請專業顧問回答。謝謝相關內容,是關於關於婚姻問題。請專業顧問回答。謝謝的分享。看完婚姻顧問免費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H. 婚內協議如何有效
婚內協議如何有效
婚內協議如何有效,其實任何一段感情總會發展變化的,可能越來越甜蜜,也有可能是越來越冷淡。對於感情其實都是充滿很多未知的,婚姻也是如此。以下了解婚內協議如何有效。
婚內協議具備以下條件的,才有效:
1、訂立協議的雙方必須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協議的內容合法合規;
3、訂立協議是出於兩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婚內財產協議要寫明哪些內容?
(一)寫明雙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方式、聯系地址等。在引言部分寫明雙方結婚登記的時間。
(二)寫明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及使用方法,明確約定個人財產產生的收益和增值仍為個人財產,該方享有獨立支配權。此外,關於財產狀況的約定必須明確無歧義:
1、房產需要寫明產權人、地址、不動產權證號、面積等基礎信息,還可對房屋內部裝修及家電的歸屬作出約定。
2、車輛需要寫明所有權人、品牌型號、車牌號等信息。
3、存款需要寫清楚賬號及簽訂協議時的賬戶總額,理財、基金等也要寫清楚總額,避免在不知賬戶余額的情況下貿然作出約定損失自己的利益。
4、公司股權可以約定名下公司的股份歸個人所有,由此產生的股權分紅或者需要承擔的債務,約定為個人財產或債務,與另一方無關。
5、其他未列明的財產,可以約定按法律規定處理。
(三)每一筆債務都要寫清楚。對於將來產生的債務,可以約定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以免婚後對方產生巨額債務侵害自己的利益。
(四)對經濟補償款的約定。男方在外賺錢,女方為了孩子放棄事業成為全職媽媽,在家庭中付出較多。因而,可以在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由經濟優勢方給予另一方一定經濟補償款。
(五)寫明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一般表述為:雙方明確,訂立本協議期間精神狀況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欺詐、脅迫,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二、簽訂婚內財產協議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一方提出離婚,則自願放棄所有財產」。此類約定往往因限制離婚自由而被認定為無效。
(二)不要處分他人財產,或者約定將房產歸子女所有。就算夫妻一方約定將房產贈與給子女,若沒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屬於贈與沒有履行,一般認定為無效。
(三)最好不要在婚內財產協議中添加出軌、凈身出戶等內容,如 「一方出軌,則凈身出戶」,此類條款往往會被認定為無效。
(四)即便在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不因此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如果一方患有重病急需醫治,另一方仍需支付醫療費用,承擔相應責任,不能置之不理。
(五)婚內財產協議不以公證為生效要件,就是說公證不會影響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關鍵在於協議內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違背公序良俗、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對於婚內財產協議,建議咨詢律師代為起草以保證法律效力,有不懂之處可以和我聊聊。
一、婚內財產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亦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權益,即應認定為有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簽訂婚內財產協議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實踐中,並非所有的「婚內財產協議」均為有效,有些協議未被法院採納,有些協議被法院判定為「贈與協議」,我們通過對以下典型案例的解讀來明確簽訂婚內協議時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1、協議限制人身自由或涉及道德層面內容,協議無效。
案例:(2018)滬0115民初57281號
婚後,男方、女方經友好協商,約定,男方婚前所有的某房屋,產權人由男方變更為男、女雙方(後雙方實際按上述約定變更了產權)。若今後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則自願放棄某房屋的產權份額:1、出軌、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2、與男方擅自分居;3、若男方不存在第1點情形,而女方提出離婚的。
協議簽訂後數月,男方至法院起訴離婚。男方認為:由於雙方經常爭吵,且女方多次要求房產加名,故男方為挽救婚姻,同意在涉案某房屋產權上加上女方名字,並訂立婚內財產協議。然而之後雙方又產生矛盾,並分居至今。現男方起訴要求離婚,並根據婚內財產協議的相關內容,某房屋產權應歸男方所有。
女方認為:雙方發生矛盾,過錯在男方。現女方同意離婚,但雙方簽訂的財產協議嚴重限制了女方的人身權利,屬於無效協議,故要求對涉案房屋的產權重新分割。
法院判定:雙方約定的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涉及對女方人身權利的部分限制,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故對該份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不予認可。鑒於該房屋來源於男方婚前,考慮雙方對該房屋的貢獻大小、雙方共同生活的長短等因素,酌情認定男方享有涉案某房屋凈值85%的權益份額,女方享有15%的權益份額。該房屋可歸男方所有,結合上述比例及雙方共同還貸的金額,由男方給付女方相應房屋折價款。
2、協議約定共有房產歸屬,即便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亦有效,應當履行。
案例:詩小麗訴陳造離婚糾紛案《人民法院案例選》(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3月版)(2015年第4輯)
關鍵詞:約定共有房產歸一方所有物權轉移撤銷贈與
裁判要點:
夫妻雙方通過簽署《婚內協議書》將婚後共同財產約定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屬於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不屬於一方將個人房產給子另一方的贈與行為,及時沒有辦理物權轉移登記,亦不影響一方依據協議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
3、以離婚為條件的婚內財產協議須辦理離婚登記才生效。
案例:(2013)杭西民初字第1124號
男女雙方結婚後育有一女,婚後男方出軌有家庭暴力,婚內雙方達成數份婚內協議,均約定:若離婚,則302室房屋歸原告所有,女兒由原告撫養。後女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分割財產。
法院判定: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以離婚為條件先後形成數份協議,但實際並未以此為依據辦理登記離婚,故該些協議並沒有生效,本院應當根據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共同債務的實際情況依法進行分割。
4、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婚內財產只歸一方所有的,法院在判決時可能會依據公平原則,為放棄財產一方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
案例:(2016)冀05民終158號
男女雙方結婚後,簽署《婚內財產協議》,約定:「......5、如果男方有外遇,李某自願放棄財產分割權,凈身出戶。」後因男方出軌,女方起訴離婚,要求分割財產。
法院判定:根據原、被告簽訂協議的約定,本案被告因外遇應當凈身出戶,但鑒於該凈身出戶的概念的模糊性,並考慮到被告的沒有住房的實際情況,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將雙方所購得東泰和苑房產(含庫房)歸原告所有的同時,鑒於住房公積金和養老保險金的特殊依附性質,對原告名下的屬於共同財產的住房公積金可歸原告所有,而對被告名下的屬於共同財產的住房公積金和養老保險金可歸被告所有,以作為被告沒有住房的補貼。
.夫妻忠誠協議
近年來,司法審判實踐中對干忠誠協議的態度也越來越開明,基本上從最早的認為「忠誠協議屬於道德義務而非法律義務」轉變為「忠誠協議也是一種合同,如無無效事由,應受法律保護」。司法審判實務中出現了大量的認可忠誠協議效力的案例。
案例一:(2019)川01民終1078號
2015年9月17日,楊某與劉某簽訂《婚內忠誠協議》約定:「......若在婚煙關系期間,一方經語音、圖片、視頻、網路簡訊或其他方式被證明出現精神或者身體出軌的不忠誠行為或者對另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違反忠誠義務的行為的,過錯方全部婚前財產及男女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無過錯方,歸無過錯方所有,男方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位於成都市*區*小區*號樓*單元***室的房產,以及存款10萬元。......」
法院認為:楊某、劉某均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簽訂的《婚內忠誠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亦無證據證明存在脅迫、欺詐,該協議合法有效,予以確認。
案例二:(2015)滄民終字第268號
案情概要:陳X訴至法院請求解除與高X的婚姻關系,並舉出雙方所簽忠誠協議請求按照協議分割財產。
裁判觀點:本案歷經一審、二審,法院均認為只要忠誠協議是雙方在平等自願未受任何脅迫的前提下做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也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符合合同法規定的全部生效要件,就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上述案件正體現了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的主流觀點:「忠誠協議」系已婚公民對自己的性自由進行自願限制和約束的體現,是夫妻雙方合意的結果,符合婚姻法的原則及公序良俗。只要該協議系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欺詐等情形,夫妻雙方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那麼該協議即為有效的「忠誠協議」。
二、簽訂夫妻忠誠協議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目前我國尚未有明確的法律對「忠誠協議」的效力進行規定,筆者根據司法實踐的相關經驗及相關案例,總結出下列幾種情形的「忠誠協議」條款的效力可能會出現瑕疵:
1、「忠誠協議」中有剝奪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條款,該條款為無效條款;
案例:(2015)佛順法容民初第905號
裁判觀點:自然人的基本人身權益,比如身體權、繼承權、探視權、人身自由等,不得通過協議的方式予以剝奪。協議中涉及到的過錯方放棄遺產、給予子女撫養費,屬於對基本人身權利的剝奪,此約定無效。
2、「忠誠協議」中對撫養權進行了約定,例如約定:一方如違背忠誠協議,則放棄子女撫養權。法院在對子女撫養權進行判決時仍然會按照有利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而不會依據「忠誠協議」進行判決;
案例:(2015)定民初字第01028號
男女雙方簽訂《夫妻忠誠協議書》,約定:如違反忠誠協議則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0元,同時放棄孩子撫養權,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1200元。
法院認為:協議內容中關於孩子撫養權的約定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對孩子撫養權的約定無效。
3、「忠誠協議」中若約定:一方違反「忠誠協議」,凈身出戶放棄全部財產,法院在審判時,可能會認為忠誠協議無效;
案例:(2015)錫民終字第159號
男女雙方簽訂忠誠協議約定:「......若有外遇,自願凈身出戶,放棄全部財產.......」
法院認為:雙方一致同意兒子由被告撫養,原告要求按照忠誠協議的約定,要求被告凈身出戶,該約定完全剝奪了被告甲在財產上的權利,該協議中關於離婚後財產分割的約定不應作為確定雙方具體民事權利義務的約定,也不能作為夫妻財產分割的依據。
4、「忠誠協議」對離婚後財產的分割進行了約定的,該約定的內容不屬於「忠誠協議」而是「離婚條款協議」,該協議為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只有夫妻雙方達成離婚條件該條款才會生效,在該協議生效之前任意一方均可反悔。
案例:(2014)三中民終字第08873號
男女雙方簽訂《夫妻財產及忠誠協議》,內容為:「......二、關於忠誠。夫妻雙方在婚姻中必須盡對對方的忠誠義務。雙方均表示,自領取婚姻登記證後,不曾也不會與異性有婚外情、婚外性、一夜及曖昧及嫖行為。如有違反,則違反一方無條件與對方離婚,並放棄婚後財產。」
法院認為:本案中,雙方雖於2013年9月15日簽訂《夫妻財產及忠誠協議》,但由於該協議涉及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而許×在離婚訴訟中反悔,故應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婚前協議有必要簽嗎
有必要。
婚前協議是對於財產的保障。我國婚姻法規定,我夫妻財產制度為以夫妻共同財產制為主、約定財產制為輔。婚前協議(特別是婚前財產協議)可以約定婚後的財產分配製度,明確婚後雙方個人財產及債務歸屬,對婚後共同財產及債務進行分配。
婚前協議對女生的好處
婚前協議其實簡單的來說是對女性的一份愛情保險,這份協議對於女性的保護是比較強的,有效的提高了婚後的保證,避免因為婚後男性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導致女方的人身財產損失,最大程度上的'給予了女性的安全感。
但是現在很多年輕人還是不想要有這樣的條條框框去限制,首先現在年輕人都是比較快餐式的想法,愛了就在一起,不會考慮太多的問題,但是也不願意為自己設立一個條條框框讓自己被束縛在婚姻里。缺乏一定的責任感,不問未來,因為不敢為對方保證未來的事情,因為自己都拿不準是否自己對對方的愛真的是長久的,所以為了避免自己以後的損失也會不想去制定婚前協議,不願意這樣的東西出現制約自我的野蠻生長。
婚前協議怎麼寫才有效
1、書面
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並能協助證明雙方都了解並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2、雙方簽字
雙方在自然,沒有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自願簽字。
3、公證
如果可以,可以選擇協議公證,這樣在有效程度上加大了協議的有利里,具備了較強的法律效力。
4、雙方都已經完全了解責任、權利、可能的變通方式。
通常,簽約的雙方,總有一方在財務、法律上,會比另一方更具知識。所以,在最後簽訂婚前協議書以前,找一個律師協助審讀、准備婚前協議書,就成了相當重要的步驟。
5、各自的財務狀況都已經完全讓對方知曉,應當以清單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現有資產與負債。
對於婚姻的保證其實還是需要擦亮眼睛看人,還有就是對自我的約束,讓自己不要成為婚姻的弱者,女人要保護自己永遠都要自己經濟獨立,有能力,不要想著依靠誰,靠自己,有自己的思想才是最重要的保障。更多婚姻問題請看「花嫁」APP帶你找到結婚里遇到難題的最佳解決方法。
簽婚前協議要注意什麼
1、開始准備婚前協議最好是在你結婚的前幾個月進行,這樣你就不會與挑選你的婚禮用花或者編寫你的結婚誓言籌備喜宴所沖突。這樣會使得你簽訂婚前協議不會太倉促,所以提前進行婚前協議的簽訂不會使得你看起來像是逼迫你的另一半簽署該協議,因為可能法庭會因為有逼迫他人簽署協議的緣由否定你的婚前協議。
2、確保你們雙方都有你們自己的代表律師,並且選擇熟悉婚前協議的律師來擔當。
3、考慮除律師之外向婚姻顧問和規劃師尋求幫助。婚姻顧問會幫助你處理情感方面的問題,而在照律師之前你的規劃是將幫你尋找到最省錢的方式去聘請律師。
4、羅列出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很多人在結婚之前已經有很多負債例如學生貸款,這使得討論債務問題顯得尤為重要。
5、不要在婚前協議中隱藏你的任何財產,這可能會被認為是共同財產或者使得你的婚前協議無效。
6、不要把你的婚前協議當作是遺產或者是房產規劃的替代品。
I. 婚禮策劃師都要做些什麼呢
婚禮的6個月前,你要做以下8件事: (1)決定婚期。 (2)決定婚禮形式和預算。 (3)草擬客人名單,最好想的全一點,再進行篩選。 (4)擇定結婚照地點和攝影師。 (5)選擇禮服或者采購面料,不妨聽聽設計師的意見。 (6)安排蜜月行程,如果需要辦護照,現在應該申請了。 (7)婚前檢查,並且不妨為自己選擇一個健身計劃,為了婚禮時的良好感覺而堅持不懈的努力鍛煉。 (8)著手裝修,布置新房,這是你最該花心思的地方。 B。結婚3個月前,你要做5件事: (1)選購結婚戒指和首飾 (2)試穿結婚禮服,如果不合適還可以再改。 (3)選擇頭紗、鞋、包等配飾以及婚車。 (4)做一次全身美容護理,並咨詢一下在三個月內該做什麼日常保養。 (5)辦理蜜月行程機票或者車船票 C。結婚兩個月前,你要做4件事: (1)選定化裝師,發型師,試一下裝。 (2)拍攝結婚照。 (3)確定伴郎和伴娘,注意他們應該是未婚男女。 (4)精心為自己選購幾套內衣。 D。1個月前,你要做4件事: (1)向主婚人發出邀請。 (2)確定婚禮的細節,想想是否有什麼疏漏。 (3)確定現場攝影、攝像人員,和他們充分溝通,他們將要製造的是你一生的回憶。 (4)購置蜜月所需物品。 E。兩個星期前,你要做兩件事情: (1)做好一切確認工作,包括:酒席、人數、現場攝相人員,化裝師、婚車。 (2)發出喜帖並通知客人,確認他們是否出席。 F。一個星期前,你要做3件事情: (1)准備蜜月的行裝。 (2)確定好一個人處理婚禮後歸還東西或結帳等事宜,逐漸脫離項目經理的角色。 (3)盡可能的放鬆自己。 G。婚禮前一天,你需要做3件事情: (1)做個手部美容護理,一雙美手能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幸福感。 (2)把明天穿的衣服都拿出來攤在椅子背上。 (3)吃好,睡好。 H。婚禮當天,您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盡情享受每一個瞬間! 結婚請柬的措辭 正規的請柬遵循一套固定的用辭格式。婚禮辦得越體面正式,結婚請柬就更應遵循正規的請柬套用模式: 1.姓名用全稱:不能用任何小名昵稱或姓名的縮寫。 2.家庭成員的順序寫清。 3."和"字要出現。 4.日期、星期、時間寫清。 5.年份不必出現在請帖上。 6.在請帖一角附上婚宴的地點、時間順序等或在卡里另附一頁加以說明。
J. 聘請法律顧問要注意的事項
專職法律顧問又分為通過國家人事部的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在企業中專職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的企業法律顧問(具有律師資格可被聘為助理企業法律顧問)和通過司法考試的執業律師接受企業聘用成為勞務性的律師顧問。律師事務所和企業都是經濟組織,一個自然人不能對一份法律工作簽訂兩個勞動合同。所以專職企業法律顧問不得從事除受聘公司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務業務。
隨著法制經濟的不斷完善,絕大多數企業已具備建立企業自身的法律事務管理體系的意識。在許多大企業,已設立了專門的法律事務機構,或叫法律顧問處,或叫法務部等,均直接隸屬於總經理管轄。許多中小企業(年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也積極僱傭專職的只能服務於本企業的法務人員(後簡稱法務專員)或外聘兼職的社會執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後簡稱執業律師)。但孰優孰劣,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選擇,下面就二者作一比較,以供企業抉擇。
一、服務時間的比較
企業僱傭法務專員的優點在於企業可以隨叫隨到,可以隨時面對面交談咨詢;而企業外聘執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因法律顧問的辦公室一般不在企業,無法隨時面對面交談,但通過電話、傳真隨時交流應當不成問題。
二、服務范圍的比較
法務專員不僅可以為企業代理訴訟和追債,而且可以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同樣法律顧問不但應為企業代理訴訟,還應當為企業處理很多非訴訟法律事務(見各法律顧問合同服務內容)。但重慶市現有執業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因歷史的原因有以下不足:法律顧問為企業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局限於訴訟和追債,涉及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的相對不足。導致這樣的原因有歷史的原因也有法律顧問的服務意識,還有企業自身對法律顧問的服務范圍的理解和把握。根據南昌市現有中小企業的現狀,最需要的莫過於建立企業的法律事務(主要是合同事務)管理體系,究其實質,法律事務管理體系是企業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預防、規避法律風險的最主要的首要的部分,一個企業的法律事務管理體系是否完善可以窺見其整體管理體系是否完善。建立法律事務管理體系也是法律顧問的首要職責,當一個中小企業的法律事務運作體系完善(公司律師完全勝任該工作)以後,一個律師完全有時間和精力同時服務於多個企業。
三、業務素質比較,業務素質的高低決定著服務的效果
1、要成為社會執業律師,首先必須取得法學本科以上學歷,並通過司法部組織司法資格(前身是律師資格)考試(每年通過率大約只有10%),再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才能成為執業律師。其進入的門欄高於法律工作者和企業法務專員。
2、中小企業的法律事務不論涉及的種類或者數量一般不會太多,給予法務專員實踐的機會(尤其是訴訟)不會太多,這樣不利於法務專員自身經驗的積累,而執業律師代理訴訟相對頻繁,其身處律師事務所也更便於交流,其業務素質一般遠遠強於法務專員。
四、支付的費用的比較
南昌市一個法務專員的年薪應當在兩萬至三萬之間,如果嚴格執行勞動法加上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等,一個企業為一個法務專員支付的費用應當在兩萬至五萬元之間;另外法務專員因自身業務素質的原因在代理訴訟中無疑會增加敗訴的風險,有的訴訟不得不找社會執業律師代理,這樣不得不增加額外的代理費用。
南昌市現階段法律服務仍是需大於供,一個普通的擁有執業經驗的律師的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而一般中小企業開給法務專員的月薪不會超過2000元,這樣的薪金是難以僱傭到有能力的社會執業律師擔任專職法務專員。如果中小企業聘用兼職法律顧問,顧問費普遍在一萬二至三萬之間。
五、訴訟中作為代理人權利的比較
在訴訟中,法律賦予執業律師許多比非執業律師的法務專員更便於訴訟的權利。
因此中小企業或是僱傭法務專員或是聘用執業律師管理公司法律事務,應主要考慮因素有:⑴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⑵處理法律事務的范疇;⑶公司法律事務的多少;⑷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多少;⑸訴訟事務的多少及爭議中是否需要以律師名義調取證據等。
律師兼任企業法律顧問地位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律師是獨立於企業的法律意見或建議的提供者。對於企業的不法行為或不合理的要求,律師有提出法律建議甚至拒絕服務的權利。二、律師是獨立於企業的法律事務代言人。無論是訴訟業務還是非訴訟業務,在很多情況下需要律師代為參與,律師的身份就是企業委託的代理人。三、律師是獨立於企業的法人行為的指導者。企業的對內對外活動在具體運作方面,企業需要依賴律師的專業知識,進行具體的業務指導。企業行為有了律師的參與,特別是在重大項目上的律師參與,為本企業穩健發展提供法律依據,可有效降低經營決策的危機和風險。
律師兼任企業法律顧問作用主要表現為:一、提供常規法律咨詢。為企業提供常規法律咨詢是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最基本的業務,事無巨細,小至勞動爭議,大致項目決策、企業改制,企業經理人均可向律師徵求法律意見,能夠即時解答的,律師可即時答復,對於復雜的法律問題,律師應在認真研究、深入分析後及時為企業排憂解難。二、代理訴訟仲裁業務。訴訟或者仲裁,往往是企業從事經營活動中難以避免的環節。律師的職責,就是站在企業的立場,運用法律手段,依法為企業爭取最為有利的裁判結果。三、參與企業重大決策。企業改制,公司合並與分立,對外投資,項目融資、公司上市等重大活動,往往利益攸關,是涉及企業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必須有律師協助處理,關鍵時刻,更需要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提供法律支持,律師作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律師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是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頗為重要的一個環節,想要律師提供更為優質的法律服務,企業應當積極邀請律師介入企業事務,作為企業的法律顧問,律師也應當積極加強這方面的引導,企業的內部管理、業務管理、合同管理、經營管理等,一旦律師參與進來,無疑有助於規范企業行為,即使發生意外,也能做到有的放矢。五、預防減少企業風險。企業對於各類風險的存在不是不重視,而是不知道怎麼重視,如何去預防,怎樣來防範,在實踐當中,很少有企業採取事前防範措施,往往是在潛在的風險釀成現實的災難之後,才匆匆忙忙尋求律師處理,這種情況下,既給律師的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難度,也給企業帶來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可謂得不償失。
在聘請法律顧問的認識方面,很多企業存在以下六個方面的誤區:
誤區一:請訴訟經驗豐富的律師
為企業提供訴訟法律服務,是企業法律顧問的基本職能,但這不是主要的,企業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是為企業管理和經營活動把關,協助企業預防各類風險的發生,防止已發生的損失不當擴大,盡最大努力為企業減免損失。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的最高境界,不是為該企業打了多少官司,而是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業務能力讓該企業盡量別惹上官司。
誤區二:請名氣大的律師
很多當事人在聘請法律顧問時,往往是沖著律師的名氣去的,認為名氣大的律師所起的作用也大,其實,當事人的這種觀念是不科學的,中國的律師業也在不斷成長,而且正在進行專業劃分,名氣大的律師不一定就是對企業法律業務擅長的律師,在各個法律領域,如婚姻法、繼承法、刑事辯護等,有不少很有建樹的大律師,這些大律師未必就對企業法律業務比其他律師更在行,這些大律師們籍自己多年的'名望在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後,很多實際業務仍然需要其他律師輔助。在我看來,與其聘請大律師,倒不如聘請專業性更強的企業律師擔任本企業的法律顧問。為什麼我要這么說,因為這樣可以讓專業律師更容易走進該企業的經營管理業務核心,進行更加貼近本企業實際需求的業務指導。
誤區三:請法律顧問單位多的律師
很多企業經營者有這樣的認識,傾向於聘請已經擔任了多家企業法律顧問的律師擔任本企業的法律顧問,這是典型的中國人的跟風的心態,這樣的心態同樣也是不科學的,律師的實力和能力並不在於他給多少家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而是在於該律師的服務能否讓企業滿意。我並不是說顧問單位多的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上有什麼問題,但是在選擇企業法律顧問的問題上,我還是建議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認真考慮,綜合權衡,切忌盲目跟風。
誤區四:請收費便宜的律師
企業法律顧問業務是一種有償業務,應當體現出律師的真正價值所在,在我看來,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中的地位並不比一位企業副總遜色多少,有的企業將律師視為外人,不願意律師融入自己的企業管理和經營中,對律師在企業中所起的作用認識有限,自然也就不希望付出更多的代價聘請法律顧問,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樣的法律顧問所起的作用也相當有限。指望以較小的代價讓律師做出更多的付出是不符合價值規律的,在法律服務領域,沒有打折的律師,只有打折的服務。
誤區五:請自己在律師界的親朋好友
找熟人好辦事,請法律顧問自然也在熟人圈裡尋,這種現象在當前的法律服務市場很流行,中國人的人情世故關系網,在這方面很突出的。熟人有熟人的優勢,但是熟人也有熟人的不足。熟人可能專業,但未必就一定專業。有時候正是因為太熟悉了,即使發生熟人出現問題的情況下,也難以拉下臉來,追究責任或者予以解聘。
誤區六:請關系硬的律師
我見過很多當事人,他們在委託你之前,總是習慣詢問你有沒有關系,指望通過關系辦案,使法律的天平更傾向於自己。客觀上說,當事人的詢問是有一定道理的,關於社會的陰暗面我不想多說什麼,我想說的是,單純的利用關系,可能遲早要出問題,反而殃及自己。一個正常運營的企業,應當重視法律,尊重法律,並能夠熟練地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過分地去倚重於關系。側重關系學的律師習慣利用關系辦案,是一種思維,側重於法律的律師習慣利用法律辦案,是另一種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