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婚姻法出軌怎麼賠償
新婚姻法規定,出軌如果構成重婚或同居,並由此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情況,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會判決在離婚中有精神損害賠償的,除非是因為有家庭暴力、遺棄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導致離婚,不會支持精神損害賠償,只會在財產分割的時候照顧無過錯方而已。即使支持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最高5萬,而且法院一般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和負擔能力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
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過1萬元。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是為老公出軌而導致離婚的話,只要有證據法院的判決就會傾向於無過錯的一方,自然財產的分割也會以無過錯一方為基準來分割 。
2. 老公出軌要離婚賠償多少
老公出軌要離婚賠償多少根據雙方經濟狀況、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具體如下:
1、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
2、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
3、過錯方過錯程度;
4、其他相關因素。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要是由一方存在出軌行為的話,那往往會導致夫妻最終離婚,當然這也不是必然的。
具體證據如下:
1、男女單獨裸體的照片、視頻,注意一點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證據不算;
2、一方寫下的承認出軌事實的保證書,認錯書,悔過書;
3、聊天扣扣記錄,開房記錄,親密照片。電話記錄,簡訊記錄等等。
首先確定對方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受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