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子女是否合適婚配,父母之命的婚姻為什麼能長久
提起父母子女是否合適婚配,大家都知道,有人問父母之命的婚姻為什麼能長久,另外,還有人想問雜合體間婚配子女發病風險是多少,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家的N次方再婚父母雙方子女能否婚配?下面就一起來看看父母之命的婚姻為什麼能長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婚配這件事上,無非是自己找和父母代勞兩種形式,朋友介紹和親戚牽線也可以分別歸於上述兩種形式。「強扭的瓜不甜」,鞋子合適與否只有自己的腳知道。子女自己找的好處是,可以找到真正的愛情。
子女之所以會容許甚至希望父母為其擇偶,主要是因為父母的社交網路更廣泛,豐富的閱歷也讓他們看人更准。通過父母找對象,也擴大了子女擇偶的搜索范圍和選擇空間,降低了子女自己找的成本。
男婚女嫁絕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匹配,而是牽涉兩個家庭甚至兩個家族的榮辱未來。在子女贍養父母的文化傳統盛行的,父母干預子女的擇偶,主要是為了晚年能夠得到他們的照料。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父母也希望傳宗接代和多子多福,所以會希望子女可以多多生養。與此同時,未來的婆婆不喜歡婆媳關系不和,所以更希望兒子娶一個聽話的媳婦。比如,教育水平高的媳婦可以工作和賺錢,但是可能更有主見而很難順從婆婆。
出於這些考慮,父母會積極參與子女的婚姻大事。但是父母鍾情的媳婦,未必是兒子喜歡的,因為兩者的出發點完全不同。
不過,父母也不希望子女的婚姻關系不和睦或不長久。他們在這一點上是有共識的,只不過需要在其他方面有所妥協和折衷,以減少兩代人的利益沖突。所以,雖然父母不會完全自私地
隱性遺傳病隱性遺傳病(autosomalrecessivedisorder)致病基基性狀隱性即純合才顯示病狀種遺傳病父母雙均致病基攜帶者故見於近親婚配者簡介代1/4概率患病患病概率均等許遺傳代謝異疾病屬隱性遺傳病按照基、酶(onegeneoneenzyme)或順反、肽(onecistrononepolypeptide)概念些遺傳代謝病酶或蛋白異,自各自編碼基異見隱性遺傳病溶酶體貯積症糖原貯積症、脂質貯積症、粘糖貯積症;合酶缺陷血γ球蛋白缺乏症、白化病;苯尿症、肝豆狀核(Wilson病)及半乳糖血症等致病原隱性遺傳病()由位於隱性致病基引起其特點:①患者致病基純合體其父母定發病都致病基攜帶者(雜合體)②患者兄弟姐妹約1/4患病男發病機均等③家族現連續幾代遺傳患者雙親、遠祖及旁系親屬般同病④近親結婚代發病率明顯升高通俗講體每細胞核22每DNA數基片段每基片段由兩基組基顯性基隱性基基都顯性基或者基顯性基隱性基表現顯性性狀;基都隱性基表現隱性性狀般遺傳病都隱性性狀所遺傳病形狀表現遺傳病致病原理簡述繪制系譜圖採用統號表示家系各員情況相互間關系系譜號單基涉及單即等位基發突變所致疾病按遺傳式列4種主要類型1.由種致病基導致疾病稱顯性遺傳病據統計類遺傳病或異性狀已達種()致病基顯性隱性其區別於雜合狀態(Aa)否表現相應性或遺傳病若雜合(Aa)能表現與顯性基A關性狀或遺傳病其遺傳式稱顯性遺傳(1)完全顯性遺傳:凡致病基雜合狀態(Aa)表現像純合顯性性狀或遺傳病者稱完全顯性(completedominance)短指症(brachydactyly)作完全顯性遺傳實例本症較見手(足)部畸畸形由於指骨或掌骨變短或指骨缺致使手指(趾)變短例短指(趾)症系譜系譜析(圖2)男都發病與性別關所本病由某基決定假定A顯性基(dominantgene),雜合狀態(Aa)基A控制性狀顯示呈現某種臨床症狀基a作用沒表達稱隱性基(recssivegene)臨床症狀表現性狀稱表現型或表型(phenotype)例患者短指沒短指同表現型控制各種表現型遺傳組稱基型或遺傳型(genotype)設短指症病基型Aa基型aa.等位基Aa兩基同稱雜合(heterozygote)基相同(aa或AA)者稱純合(homozygote)Aa顯性基A作用雜合表現所短指症遺傳式顯性遺傳短指症基型兩種純合(AA)雜合(Aa)臨床表現區別故完全顯性臨床見情況都雜合患者(Aa)(aa)間婚配代短指症患者與比例應1:1說代約1/2發病兩短指症雜合患者婚配其代約3/4發病約1/4圖4-2每患者基型都雜合(Aa)()致病基A定自雙親所雙親Aa患者現三代連續傳遞現象基型都aa患者親屬應都aa其都能完全該家系共21短指症患者11(男56)發病比例接近1/2應該指種比例本觀察能反映數較少家庭往往能反映種特點現較偏差述系譜基本反映完全顯性遺傳特點表現:①連續四代發病;②患者約1/2發病;③男發病機致均等(2)完全顯性:雜合(Aa)表現型較純合輕種遺傳式稱完全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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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怎樣對待父母之命
生活中常常出現這樣的矛盾:當一位姑娘自己選中了滿意的戀愛對象時,卻遭到了父母的激烈反對;父母為她相中的戀愛對象,她卻並不滿意。碰到這種不愉快的事情時,姑娘們究竟應該採取什麼態度呢?也就是說,怎樣對待父母之命?「可憐天下父母心」,一般說來,做父母的總是十分疼愛自己的子女。他們關心自己子女的婚姻問題,多半還是為子女著想,希望自己的孩子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和愛情。所以對來自父母的不同意見,做子女的理應冷靜地加以考慮和分析,體諒和理解他們的良苦用心,尊重他們的意願。凡是正確的、合理的就加以採納。父母們都是「過來人」,大多有著比青年人豐富得多的社會生活經驗,對於戀愛、婚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問題,往往考慮得比較仔細和周全。不像有的年輕人,容易憑一時感情沖動,被表面現象所迷惑,在終身大事上不夠謹慎,貿然行事,結果一失足成千古恨。「兼聽則明」,多聽聽父母的意見,包括不同意見,還是有好處的。
但是,尊重父母的意見,絕不等於把自己的終身大事交給父母來主宰。父母的意見也不見得全正確。尤其像我們這樣一個經歷了2000多年封建社會的國家,封建的思想意識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在婚姻問題上,封建的家長作風、門第等級觀念等等,還不時地在一部分人的頭腦中起作用。他們過多地從家庭利益出發,較少考慮子女的切身利益。死抱住「父母之命」不可違的舊條文,不尊重子女的婚姻自主權。有的要求「門當戶對」,不願把女兒「下嫁」給比自己門第低的男青年;有的則把女兒當作「私有財產」,想以此攀高門,或是索取更多的財物。對於來自父母的這類錯誤干涉,做女兒的就不能盲目遷就和屈從。如果過於軟弱,惟父母之命是從,不敢稍有抗爭,其結果就會失去真正的愛情,悔恨終身。婚姻是男女雙方自己的事,理應自己做主。
Ⅲ 對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怎麼看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似乎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種道德綁架。畢竟這也是一個道德觀念,或許是以往的封建思想太強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說法,不過現在的婚姻對於這樣的情況是比較少的。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不再實際
現在提倡的是婚姻自由,所以面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已經不再實際。現在的年輕人思想都是比較開放,無論是農村人,還是城市人,都主張的是自由戀愛。畢竟在這個社會,道德方面的東西已經變得不再那麼重要,主要是現在的人活著想要的就是自主。
不建議現在的父母還干涉兒女的婚姻,畢竟各有各的人生。雖然很多父母都是為兒女好,擔心兒女在婚姻上過得不幸福,所以才會導致做父母的干涉兒女的婚姻。但是最終你會發現,父母干涉的婚姻反而會讓自己的兒女不幸福。
Ⅳ 古代婚姻受父母之命,若子女不從會是什麼結局
我們經常能夠從歷史故事和影視劇當中看到,古代的婚姻一般都是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有些女子也會為了自己的幸福而反抗,但是他們最終的結局是否和影視劇作品一樣幸福也讓很多人好奇。雖然古代的婚姻大多都是父母之命,更多的時候子女們為了自己的幸福也會做出一定的掙扎,但是如若強烈不從會讓整個家庭蒙羞,所以在古代也很少會有子女不從。
古代的婚姻雖然沒有自由,但是很多時候也給了生活一定的保障,當然雖然古代的婚姻如今並不提倡,但是在古代也是為了能夠讓家族與家族之間,子女之間能夠更加幸福,所以在古代的婚姻少有十分幸福的一面。
Ⅳ 在古代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雙方在結婚之前會見面嗎
在古代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雙方在結婚之前會見面嗎?不會見面的,如果沒有哥哥,則由近親舅舅、舅舅或家中的長輩主持婚禮。一般來說,已婚女兒無權繼承父母的遺產。(即使父母沒有兒子,已婚女兒也無權繼承父母的遺產,只能由指定的收養人繼承。)當然,在古代,只有極少數的年輕男女將自己的生活設定為私人生活。這種情況會遇到開明的父母,這取決於他們的孩子。如果你遇到固執的父母,甚至男人和女人都會私奔。
古代的媒人制度是一項創舉,相當於現在的結婚證,與合法婚姻一樣。在古代,人們認識的是媒人的結合!古代沒有所謂的開放,所以大多數婚姻都依賴父母的命令和媒人的話。有很多成分,如指腹婚姻,嬰兒接吻等。賭博更多,但沒有辦法。古代婦女不允許在家外出。未婚婦女只能呆在綉花樓里。許多傳說中的愛情故事都是綉樓和高牆外一見鍾情的故事。媒人的介紹也是受各方委託的。父母的命令和媒人的話語是古代婚姻契約的主要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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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父母之命的婚姻能不能發展成兩情相悅
父母之命的婚姻能發展成兩情相悅的,因為雖然婚姻開始受父母之命,但隨著在婚姻生活過程中逐漸發現對方的優點,並相互理解與支持,最後發展成為兩情相悅
Ⅶ 如何看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
我們的父母的婚姻,都是通過相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
他們沒有轟轟烈烈的愛,卻可以平平淡淡的生活幾十年,他們的婚姻告訴我,平淡,相伴,真誠才是婚姻長久的密訣。
Ⅷ 古代婚姻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從未見過的兩人如何一起生活
婚姻是兩個人一起相知相識,最後相守,步入一個幸福的婚姻殿堂,兩個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見證兩個人美好的一個結晶,我相信,其實現在很多人對於婚姻來說都是比較嚮往的,尤其是對於女性來講,都會幻想著自己以後的婚姻會是什麼樣?以及自己的另一半會是什麼樣?還會想自己以後結婚之後生的孩子以及自己的婚後生活是否幸福。
其實對於這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方式很多,結婚之後的古代人,其實他們雙方都是不幸福的,因為可能家之後發現兩個人之間還是有一定的差異,不能很好的結合在一起,對於女子來說非常不幸福,可能一輩子也得不到自己丈夫的喜愛,丈夫很快就會找了三妻四妾,自己就這樣平淡而荒涼的度過一生了。
我認為婚姻在我心目中是我非常嚮往,並且我認為美好的事情一定要兩個人相互了解,長相廝守,幸福的過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