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開庭可以委託律師去嗎(律師代理離婚糾紛的程序是怎樣的)
婚姻關系是一種身份關系,與當事人的人身密切相關,如果本人不參加法庭審理,法院將無法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等實質性問題查清案件事實。那麼離婚可以全權代理嗎?律師代理離婚糾紛被告的程序是怎樣的? 浙江縱伸律師事務所孫賓澤律師解析。
一、離婚可以全權代理嗎
當事人雙方辦理離婚手續,不管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自己的權利。但是,雙方當事人必須到場簽字辦理離婚手續。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 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孫賓澤律師補充:
二、律師代理離婚糾紛被告的程序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 離婚訴訟 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起草起訴狀;
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法院受理該 離婚訴訟 案件之後,在法定 時間內向 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孫賓澤律師,義烏本地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豐厚的法學理論基礎和豐富的辦案實踐經驗,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擅長代理民商事訴訟和非訴案件、經濟類糾紛案件、刑事案件,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等。『貳』 請律師的流程
聘請律師的流程:
1、根據自身情況、擬解決的問題,作出是否委託律師的初步決定;
2、如果有意委託,請與律師或律師助理聯系,安排洽談、簽約時間;
3、簽約之前,請准備好身份證、證據材料及相關的費用(以便在簽約後迅速開始工作)
4、與律師事務所簽署《委託代理合同》,並簽署《授權委託書》;
5、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用,律師事務所開具發票;
6、向律師如實陳述詳細案情,並提交證據資料;
7、律師搜集、整理證據,確定代理方案;
8、案外調解(若案情需要或委託人特別要求);
9、律師製作法律文書,進入訴訟程序;
10、律師參加舉證、質證等訴訟程序。
律師通曉法律,擁有豐富的法律事務處理經驗,能夠迅速幫助把握法律關系性質,有關糾紛的焦爭議點,所面臨法律事務的主要問題或障礙所在。律師進而能夠給支招、指點迷津,並且給出相應的對策,幫助理出頭緒,抓住問題重點。律師熟悉打官司過程中所涉及的仲裁或訴訟中的各種程序性事務,從而使仲裁、訴訟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幫助自由應對司法機關的各種要求和安排。律師作為的代理人,定會盡心盡力維護的合法權益,而在調查取證、查閱案卷以及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時也比普通公民理更為方便,也具有更多的權利,更有利於案件或法律事務的處理。糾紛或各種所面臨的法律事務或法律問題的處理,依賴於豐富的經驗,而律師豐富的執業經驗,能夠給處理這些法律難題帶來事半功倍作用,那是看看幾本法律書籍也看不到的知識和本領,而這也可能是取勝的關鍵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叄』 如何請律師,步驟
打官司請律師,首先要了解律師事務所的信譽和專長,然後根據自己所涉官司的性質(民事、刑事、行政)來選擇相關的律師事務所。選定律師事務所之後,先到該所進行登記,說明大致案情,以及擬請哪位律師等。雙方談妥後,即與該律師事務所簽訂書面委託代理合同,因為律師承業務,應當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後,再與指定的律師簽訂授權委託書。在委託代理合同中,應當明確委託律師代理的許可權,即屬於一般代理還是特別授權代理。所謂一般代理就是僅代理一般的訴訟權利,如起訴、應訴權、申請迴避權、提供證據權、辯論權等。所謂特別授權代理是指與實體權緊密聯系的訴訟權利代理,如承認、放棄、變更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代理被代理人上訴等。如果委託人只授予律師一般的訴訟權利可以在授權委託書中載明,訴訟代理人不得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如果委託人願意授予代理律師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權利,必須在授權委託書中註明,此即所謂「特別授權」。因為,人民法院在審查授權委託書時,若發現只寫有「全權代理」字樣,即判定委託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其所以這樣嚴格規范,目的是杜絕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越權,避免被代理人或者對方當事人可能的纏訟。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以後,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統一收費標准交納律師費。律師費應當交給律師事務所,不要交給委託的律師。此外,如果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法律援助。請律師的好處在打官司時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或者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好處:1、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現為權利義務方面的爭議。有相當一部分當事人對法律知之較少,聘請律師以後,就可以讓通曉法律、熟悉訴訟程序的律師幫助分析案情,指點迷津,使當事人明確自己在訴訟中所處的地位,從而為合法地行使權利打好基礎。2、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調查證據。當事人聘請律師以後,律師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獲取有關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材料。律師還有權查閱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這樣,就為當事人打好官司,切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較大的可能。3、律師接受聘請訴訟以後,應當出庭參加訴訟,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依法陳述意見和要求。如在刑事訴訟中依法擔任辯護人,可以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據理力爭,使人民法院從辯護一方聽到有利於對被告人的意見並作出正確的裁判。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律師受聘擔任訴訟代理人,以自己精通法律的長處代當事人行使訴訟行為,而且在法庭辯訟中也能抓住重點,切中要害,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的維護。什麼時間請律師?任何時候都可以請律師,但從預防糾紛、提高效率的角度出發,請律師的時間越早越好。一般人都已經知道在上法院打官司的時候需要請律師,但是在民事、經濟活動中,通過訴訟手段解決問題,即使最後得到了妥善處理,也往往會給當事具帶來許多直接和間接的損失。更何況,有些問題如果當事人不能在事前有效地維護好自己的權利,一旦發生糾紛,上法院可能也無濟於事。目前,大多數律師都在為解決糾紛而忙得焦頭爛額,而就律師的工作性質而言防止糾紛的發生,才應該是他們的首要任務。因此,在進行民事、經濟活動之前預見可能會發生的糾紛,並請律師設法預防,而不是等事情鬧到不可開交的時候才去請律師收拾爛攤子,應該是確定請律師時間的首要原則,比如前文所說到的,在簽訂合同之前就應該聽取律師的意見。一旦糾紛已經發生,請律師的時間也是越早越好。任何糾紛的解決,都取決於兩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事實和法律。就法律而言,那是律師的專業,有一些問題,你的理解和法律的規定可能並不一樣,你需要律師的幫助。而事實的認定需要有證據,律師及早、及時地介入糾紛,往往比一般人更清楚應該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法取得什麼證據,也更清楚應該用什麼方法來有效地保護證據和運用證據來證明事實。這對保護你的權利,爭取通過低成本的非訴訟活動解決糾紛是非常重要的。律師與律師之間的差別有哪些?(1)學歷上的差別。按照《律師法》第6條的規定,取得律師資格必須具備一定的學歷條件,即"高等院校法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也就是說,目前我國執業律師的學歷水平從大專到碩士、博士都有,而且專業也五花八門,這與很多國家律師必須是大學法學院畢業生相比有很大差距。再加上我國學歷管理制度上的混亂,不同學歷的律師之間,法律專業素質的差距可能非常大。學歷並不代表能力,但也能反映一些情況,律師職業對從業者的綜合素質尤其是法律專業素質的要求非常高,並不像有些人想像的那樣只要了解了一些法律規定就可以案了,這一點,應該引起我們的注意。(2)過去工作經歷上的差別。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目前的執業律師隊伍中,從大專院校畢業後直接進入律師界工作的人並不算很多,有相當數量的律師過去都曾經從事過其他行業的工作,這也就意味著,他們在處理一些與過去所從事的行業有關的法律問題時,可能比別的律師更有優勢。因此,了解一位律師過去的從業經歷及工作成績,也是很必要的。(3)專職與兼職的差別。執業律師有專職與兼職之分,所謂兼職律師,是指"取得律師資格和律師執業證書,不脫離本職工作從事律師職業的人員"。一般人可能會認為專職律師更值得信賴,然而情況未必全然如此。按照司法部1996年11月頒布的《兼職從事律師職業人員管理法》規定,只有"法學院校(系)、法學研究單位從事教學、研究工作的人員"才可以兼職從事律師職業,這也就意味著,他們普遍有著比較高的法律專業素質,而且他們的本職工作也要求他們花的時間用於法學理論的學習和研究上,如前所述,這對一位優秀的律師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律師和律師之間的差別不止這些,有一些情況,比如他們的潛在素質、敬業精神、服務意識、工作方法、工作效率、道德觀念、正義感等等,可能對你來說更重要,但這些只能靠你自己在與律師的接觸過程中慢慢地了解了。請律師前的准備請律師幫助打官司之前,當事人要做的准備工作主要有:將自己所有的有關案情材料整理出來,使律師能夠逐步了解案情。此外,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還必須向律師如實陳述案情,不得隱瞞、誇大或縮小,既要如實講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實陳述自己不利的一面,這樣就可以使律師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礎上,依法進行辯護或者代理。此外,對於自己不便查找的有關證人或其他證據材料,可以將有關情況提供給律師,由律師幫助調查和取證。律師作為法律工作者,同樣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以,作為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不應提出一些無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對於提出無理或非法要求的當事人,律師可以拒絕接受聘請。請律師需的手續聘請律師擔任刑事案件的辯護人或者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必須一定的手續方可成立。這些手續主要是:1、到律師事務所委託手續。律師事務所認為可以接受聘請的,應當與當事人簽訂聘請律師合同,委託手續,明確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的權利、義務關系,應寫明由律師事務所指派此案的律師姓名,並由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簽名、蓋章,註明合同訂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請律師,應當向律師事務所提交有關委託聘請律師的證明文件,律師事務所方可接受聘請。3、交納聘請律師費。律師的法律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因此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必須交納一定的律師費用。一般由律師事務所根據《律師收費試行法》的規定,依照承業務的繁簡程度,需時長短和訴訟標的的多少等實際情況,向當事人收取規定幅度內的案費用。當然,對於確實無力交納律師費用的當事人,律師事務所可以減、免費用或者盡量少收費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目前,律師個人不得私自接收聘請和自行收取費用。要請律師必須到律師事務所統一手續。但如果委託人指名聘請律師,可以向律師事務所提出,在一般情況下,律師事務所是可以滿足這一要求的。參考資料:/89.htm
『肆』 怎麼委託律師起訴離婚
委託律師後,可以讓 律師 代為寫 起訴書 並提交法院。搜集 證據 離婚主要就三個問題展開: 夫妻共同財產 、 夫妻共同債務 、 子女撫養 問題。所以要搜集這三方面的證據材料,調查夫妻共同財產和 債務 ,爭取 孩子撫養權 的需要證明自己有能力 撫養 孩子的證據 立案 立案要准備以下材料: 身份證 復印件兩份(一份給被告,一份法院留存); 結婚證 原件和復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復印件,有的地方法院會保留原件,比如 石家莊 市的郊縣贊皇、欒城等);起訴書(建議律師代寫)。 一、委託律師 訴訟 的,應注意以下問題: (1)要審查律師資格。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 代理 或者辯護業務。因此,當事人在請律師時,一定要審查律師的資格,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書。 (2)要了解律師機構。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請律師要到律師事務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師所在的執業機構。因為《律師法》有規定,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 (3)要簽訂協議。聘請律師要簽訂書面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約定明確,特別是對聘請律師的費用更不能馬虎,一定要寫明打贏了官司或者打輸了官司的費用各是多少;或者 一審 費用和 二審 費用分別是多少。 (4)要授權明確。有的當事人在聘請律師時,雖也填寫了委託書,但不明確授權范圍。認為只要付錢給律師,一切都由律師來處理。因此,有的當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進展,對案件的處理結果也不清楚。很多時候,由於授權不明產生的不利法律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5)要慎重付款。不能將費用私自交給律師個人,應當以律師事務所名義支付律師費用,付款後一定索要正式發票,以備發生糾紛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需要怎樣辦理。這類律師為我們能夠順利的解決這類案件起到了關鍵的作用。我們在進行相應委託辦理時,也應注意這類人員的相應合法手續和相關的 營業執照 是否齊全。再將相關的資料交給這類人進行相應的辦理。
『伍』 怎麼委託律師離婚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決定是否聘請代理律師。但是,訴訟離婚一般是對財產、子女問題不能達成協議時採取的手段。特別是涉及到財產問題時,案情復雜、標的重大的,完全依靠自己取證、出庭訴訟有難度,由專業律師來處理這些問題可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陸』 離婚糾紛怎麼找律師
法律分析:離婚糾紛找律師可以去當地的律所找,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柒』 離婚怎麼找律師
離婚,如果雙方能協議解決問題最好,如果不能,那就去律師事務所去找專職離婚律師來出理相關問題。
『捌』 怎麼委託律師辦理離婚
離婚案件中當事人直接到律師事務所委託律師代理離婚案件即可,但是,委託律師辦理離婚並不代表當事人可以完全不出面,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離婚案件中的當事人都必須要依法配合,像是協議離婚的話,正常情況下必須當事人親自到場。『玖』 委託律師辦理離婚的步驟是什麼
委託律師辦理離婚的司法程序這么走:
1、向法院遞交起訴狀以及證據;
2、法院對起訴進行審查;
3、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進行受理;
4、對符合符合起訴的案件進行立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拾』 我想離婚,想找個律師咨詢一下,應該怎樣操作
離婚案件當事人委託律師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第一,選擇專業婚姻家庭律師,專業的才能更好的維護當事人利益;第二,根據當事人的經濟狀況選擇自己能力承受范圍內的律師;第三,當事人可以直接去當地律師事務所,也可以在正規網站委託律師;第四,委託律師後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繳納費用後由律所出具發票。離婚請律師要多少錢這個問題沒有統一的標准,也沒有固定的答案,因為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不同,案件的復雜程度,事件的發展等都存在區別。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我國離婚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第一耗費的工作時間;二、務的難易程度;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