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調解家庭糾紛部門都有哪些需要怎麼做想要詳細的介紹
家庭糾紛有婆媳矛盾、夫妻矛盾、分家析產、繼承等,一般是先自己家人、找親戚朋友協商解決,不行再找居委會、村委會調解,最後是去法院起訴。
一、近年來婚姻家庭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
道德觀念的變化造成的矛盾糾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家庭在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同時,因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日益增多。非法同居、包二奶、找情人等現象已屢見不鮮。從我街婦女組織接到的來信來訪中,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在逐年上升。
家庭暴力問題造成的矛盾糾紛。由於受封建思想的影響,大男子主義、重男輕女等思想仍存在,他們認為毆打、虐待妻子是自己的事,別人無權干涉。有的受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的影響,對家庭不負責任,至使賭博、酗酒、吸毒、第三者插足和「情人現象」日益增多,這些原因使家庭暴力越過以住文化層次較低的人群,擴展到社會各階層中,而且帶有強烈的敵對性和攻擊性。
婚姻家庭關系個性化造成的矛盾糾紛。目前「個性不合」是離婚居首位的理由。這是現代社會尊重人的個體價值,人的個性得到張揚的反映。然而在家庭生活中過分強調個性,必須影響家庭關系的協調。夫妻關系的維系主要靠雙方彼此認同的價值觀念和行為准則,這就要求夫妻雙方在心理、情感和文化素養上應同步發展,否則婚姻就存在潛在的危機。但許多家庭對此缺乏認識,結婚後,仍過分強調個性,經常抱怨對方不能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很少考慮如何去適應對方和彼此適應,忽略了夫妻感情的培養和交流,致使雙方出現觀念和情感的落差,最終導致感情的破裂。
二、造成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原因
市場經濟對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性帶來一定程度的沖擊。不少家庭成員面臨著分流、下崗以及快節奏、高效能、高風險職業帶來的經濟壓力和精神壓力,加之現代社會人們的主體意識日益復甦,致使兩性關系的矛盾越來越難調適。不少夫妻本來懷著美好的嚮往進入婚姻,但由於不善於化解社會壓力和家庭矛盾,致使本該有希望挽救的婚姻一步一步走向死胡同。市場經濟對當代婚姻家庭關系的沖擊還表現在利益驅動迫使現代人的婚戀觀、價值觀受到影響。以能否賺到大錢作為擇偶標准、以賺錢多少決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為了金錢不惜作為第三者破壞他人家庭、有了錢就尋找刺激等現象屢見不鮮。
女性綜合素質偏低使她們很難走出弱勢群體的陰影。傳統的「女子天生不如男」、「讀書好不如嫁得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命中註定」、「逆來順受」等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不少女性在外與男性一樣在職場上拼殺,但回到家裡卻生活在傳統封建思想的陰影下而不自知。有的女性在家庭矛盾沖突中往往走極端,要麼逆來順受,委屈求全;要麼窮追猛打,大吵大鬧;要麼偏激狹隘,走上絕路;有的女性法制觀念淡薄,明知法律已取消事實婚姻,但仍願意與男方以夫妻名義同居;有的明知做第三者不合法,仍與有婦之夫同居;有的女性在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社會對家庭矛盾的綜合整治缺乏系統健全的監控。家庭矛盾的深化,往往有其產生——積累——爆發的過程,如果能在矛盾出現之初給予必要的疏導,可能杜絕不必要的後果發生。但在現實社會中,有些調解部門對家庭糾紛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麻痹大意,致使矛盾進一步激化。我國的《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在現實中,由於條款操作有一定難度或執行有一定的彈性,有些鑽法律空子。如重婚罪的界定、家庭暴力程度的鑒定等,往往很難一一落到實處,形成了「法律上的條款不等於實際執行」這樣一種尷尬局面。
三、如何調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提高對婚姻家庭調解的認識。家庭矛盾的隱私性使「清官難斷家務事」成為千百年來人們的信條,在調解家庭矛盾糾紛時,往往採取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的中立態度,而婚姻家庭糾紛,都有種種感情糾葛,「剪不斷,理還亂」,有的甚至經年累月,如果得不到及時的調解,一朝發泄,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選擇,影響社會的穩定。
注重調解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如對一些因家庭債務引起的糾紛,採取褒獎激勵法,通過對當事人誇獎、表揚、鼓勵,激發當事人情緒,有利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對因過分強調個性引起的糾紛,採取分析過錯法,指明各自的過錯,讓當事人對糾紛的處理進行自我估量;對曾經夫妻感情基礎深厚的家庭,採取喚起舊情法,尋找矛盾調和點,選准感化點,用他們之間尚存的真情,喚醒雙方的良知和理智,化解矛盾;
對因一方不僅具有明顯的違法性,同時在道德上也具有強烈的可譴責性引起的糾紛,採取批評教育法,這樣不僅可促進當事人反省,也發揮了調解人員在樹立良好道德風尚中的作用;對因家庭小事日積月累引起的糾紛,採取耐心傾聽法,讓當事人先把心中的怨氣發泄出來,當事人在充分發表意見後,氣就消了大半,這時候,再引導他們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剖析,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會反省自身,另一方見對方認識到不對,也會順著台階往下走,這樣,調解工作就好做了。
健全調解機制。一是要健全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具有廣泛性、復雜性、群體性等特點,有是單靠一個部門,往往孤掌難鳴,心有餘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現象。要建立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對疑難和重點糾紛進行聯合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效果。二是完善處罰制度。由於目前的法律在現實執行中有一定的難度,使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不僅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來愈嚴重,要認真貫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則,嚴厲譴責第三者插足、姘居和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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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百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企度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轉移、變賣、毀問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答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版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權由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不支付撫養費,另一方可以向起訴,由判決督促其履行義務。婚姻律師免費在線。
因此,如果你們雙方協商不成,可以考慮起訴,經過判決仍拒不執行的,會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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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婚姻關系的破裂是夫妻雙方共同造成的,雙方都是有原因的。如果婚姻關系、家庭關系不,很多人就直接選擇了離婚。離婚需要離婚律師的干預,關於在哪裡可以找婚姻律師?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在互聯網上就可以找到婚姻律師,可以在各大網站上進行,而且會有專人給你打,詢問你的需求。其次,一般上都有很多律師事務所,直接去線下的律師事務所進行是最快的方法,這些律師事務所裡面基本都會有婚姻律師。,婚姻律師可以靠熟人的介紹,比較靠譜。自己不論是在線上還是線下,尋找婚姻律師的話,找到的律師可能沒有熟人介紹來得那麼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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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去律師事務所主營婚姻業務的律師,值得注意的是,去有名的律師事務所進行,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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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長輩、親朋好友可以做思想工作、調解婚姻;(2)居委會、婦聯可調解婚姻。(3)訴前調解。由立案庭法官來調解或法官與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共同來進行調解。(4)庭審調解。審理法官會本著家庭和睦、有利於子女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的原則是自願。孩子是家庭破裂的最大受害者!離婚需慎重、三思而後行!純手寫!可繼續提問婚姻問題!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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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民政局都有
(4)福建婚姻家事糾紛哪裡有擴展閱讀:
日前,鬱南縣婦聯、司法局和都城鎮聯合舉行都城鎮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站揭牌儀式,標志著都城鎮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站正式建成運營,這是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提升為民服務質量的創新舉措,也是在全市率先建成的首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站。
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站的建立啟用將進一步加強對婚姻家庭糾紛當事人的人文和社會關懷,引導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促進創造和諧的社會環境。工作站依託鎮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資源,以調解和法律服務為渠道,為當事人提供針對性、個性化的調解服務。調解工作站內同時整合法律、心理、家庭指導方面的專家參與調解工作,對婚姻家庭生活中涉及贍養、撫養、繼承等各類矛盾糾紛進行定製化調解,參與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開展婚姻家庭、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政策法律的宣傳,提供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咨詢和心理疏導,並提出改善婚姻家庭關系的合理化建議,通過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在維護家庭和諧關系中的作用,實現零距離傾聽婦女訴求、面對面解決家庭矛盾、心貼心服務千家萬戶。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婚姻家庭糾紛時有發生,特別是疫情期間,婚姻家庭糾紛更呈現出復雜性、多樣性特點,一定程度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為此,都城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重視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建立由鎮婦聯、司法所、團委、民政辦等部門組成的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站,將人民調解工作優勢更好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進一步妥善解決婚姻家庭糾紛。
都城鎮有關負責人介紹,接下來將不斷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加強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婚姻家庭糾紛化解工作機制,推進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站建設,加快構建對接有序、協作聯動的婚姻家庭糾紛化解工作格局;同時把家風傳承、家教服務與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有機結合,築牢婚姻家庭糾紛化解的第一道防線,推進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和提高社會治理能力,切實維護家庭和諧、社會穩定。
❺ 婚姻法律咨詢事務所有哪些
經常有民眾不遠千里從全國各地到北京,來尋求律師的幫助。北京的律師事務所數千個,律師人數更有好幾萬人,如何選擇律師,怎麼找到一個好的律師事務所就成了困擾大家心目中的一個難題。為了方便大家找律師,方便的聯繫到一家靠譜的律師事務所,法制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份名單,以及他們的聯系地址和電話,以供大家參考。
名單中提到的律師事務所都是在綜合了各大機構發布的律師事務所排名,法律網的小編分別從專業程度、勝訴率、客戶服務滿意度進行了綜合得出來的最值得找的十家律師事務所,現在就帶大家看看他們的具體聯系方式吧!
第一、恆略律師事務所
恆略律師事務的作為一家專業的訴訟服務律師事務所,其訴訟團隊的內部分工非常明確,分為婚姻家事、房產繼承、合同糾紛、醫療糾紛等團隊,刑事訴訟領域有刑事辯護律師團,行政訴訟領域分為征地拆遷律師團、和普通行政訴訟律師團。恆略律師事務所由於勝訴率和客戶滿意度的排名比較靠前,被廣大客戶譽為:「法律界的必勝客」。
恆略律所總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號數碼大廈A座6層。
第二、大成律師事務所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大陸擁有45家辦公室,服務范圍幾乎覆蓋了中國境內全部省級行政區。作為中國成立最早、規模最大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大成成立於1992年,秉承「志存高遠,海納百川,跬步千里,共鑄大成」的核心文化理念,致力於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專業、全面、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大成連續六年被評為「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
大成律所總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大橋路9號僑福芳草地D座7層。
第三、盈科律師事務所
盈科的目標是為客戶提供滿意的法律服務,其堅持"以客戶為導向",專門成立"客戶服務中心"和"投融資中心",始終以客戶的需求為關注焦點,以顧客滿意為工作目標。其充分發揮盈科全球化法律服務體系的優勢,整合全球各地辦公室、各專業部門和全體律師的資源,不僅為客戶解決法律問題,還為客戶提供商業機會、促進客戶合作,為客戶提供專業化、綜合性的法律服務。
盈科律所總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和東路20號院正大中心2號樓19層。
第四、金杜律師事務所
金杜律師事務所致力於全球法律服務領域,其也是國內律師事務所中領先的全球化律師事務所。金杜律師事務所秉承「為客戶發掘和開啟機遇,協助客戶在亞洲市場釋放全部潛能」的方向。憑借卓越的專業知識,致力於讓亞洲走向世界,讓世界聯通亞洲。
金杜律所總部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1號渣打大廈19層。
第五、君合律師事務所
君合律師事務所致力於在商業與訴訟領域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務,在中國律師業重建和發展過程中的先鋒作用業內共知。術業有專攻。君合以律師執業領域為橫、客戶項目所需為縱,構建精細分工的律師團隊和按需配置的項目小組,努力滿足客戶對專業化和綜合性高端法律服務的需求。君合對精品服務的鍥而不舍,為其贏得了優質高效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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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一定要請律師嗎?
雖然「打官司,請律師」已路人皆知,但打婚姻官司,特別是打離婚官司,律師能在其間起到多大作用呢?對於而言,判決離婚官司有一套適用的規則,再的律師,有時也不能改變這個規則。比如,對於次起訴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沒有《婚姻法》三十二條規定的幾種情形,一般次基本不會判離。當當事人手捧不予判離的判決書,回想交給律師幾千、幾萬元的律師費,心裡可能真的不是滋味!那麼,打婚姻官司,請律師有用嗎?
一、哪些情況不用請律師
1、情感爭議型,當事人不用請律師。
有些離婚案件,當事人基本上沒有什麼爭議財產,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覺得自己很受傷很委屈,對方太不是人,太沒有良心。律師不是心理師,這類案件一般請律師的意義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師指導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傾訴調解自己的心情。律師免費24小時在線婚姻。
2、過高期望型,當事人不用請律師。
有些案件,雙方爭議的不是離婚財產的分割,而是精神賠償或青春補償數額的多少。因為除了婚姻法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情況可以提出精神賠償外,其它諸如有婚外情、曖昧男女關系、見異思遷之類的情況,通過程序基本不能得到賠償,更不用說是巨額賠償,因此,這類案件,律師最終起的作用不大。當然,一方請了律師可以給對方帶來一定的心理壓力,但若不見效,功夫白費。
3、結局明確型,當事人不用請律師。免費婚姻問題的機構。
有些案件,案件爭議標的額也許很大很大,但關系卻很簡單,判決的結果一眼就可以看出,這類案件,請律師的意義不是很大(當然,如果經濟條件允許,聘請婚姻法專業律師,可以免去訴前及訴訟過程中的諸多應訴工作帶來的煩惱,節省很多時間和精力)。比如,一方婚前買的房子,全額,完畢了產權證,後與另一方結婚。婚後感情不和,幾年後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提出房產分割要求。這類案件,一方只需要花幾百元一下律師關於簡單的訴訟知識以及心理對抗知識即可,沒有必要花幾千幾萬元請律師,因為此類案件,若沒有另外約定,房產肯定是一方的。再如,夫妻共同向女方父母借款四十萬元,且雙方在欠條上均簽字畫押,現父母索要欠款,沒有過訴訟時效,也不用請律師,因為「欠債還錢」也會認這個理兒。
4、「走程序」型,當事人不用請律師。
有些離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過場,無非是程序稍有復雜,對於此類情況,當事人只需到律師所花幾百元一下律師即可,不需要請律師。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雙方均不在國內,而又同意離婚,但必須走程序。對於有些認證程序,只需了解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請律師。
5、「心理恐慌型」,當事人不用請律師。婚姻家庭律師免費。
有些離婚案件,案件爭議很簡單,關系也不復雜,但當事人心態過於復雜。絕大多數當事人沒有打過官司,次打官司害怕慌張,就花了幾千塊錢請律師。其實對於這類情況,請律師就不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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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情況下,建議當事人請律師。
1、「經濟實力型」,建議請律師。
不論案件大小,不論爭議財產多少,不論案件是否復雜,請了律師,花了錢,不論怎麼樣總比不請的好,在自己實力及心理承受范圍之類,請一個自己滿意的律師,畢竟能幫自己分析案件,在開庭時說幾句話,在調解時打個圓場,替自己同自己不願意打交道的人聯系,律師,還是有用的。
2、案件復雜型,建議請律師。
一般當事人在起訴離婚前,往往經歷了一個較為漫長的自我斗爭的過程,也一般經歷了一個沒有效果的談判過程。也有的當事人雖然沒有和對方直白談離婚,但內心也經歷了一個壓抑許久的心理反復過程。但是,打離婚官司,想獲取一個對自己好的結果,不是吃了秤砣堅定了離婚的決心就完成了離婚的准備。夫妻感情破裂以及過錯的取證,是否存在具體項目,是不是先行需要律師和對方調解爭取和平解決,都可能需要大量的訴前准備工作。雖然即將開始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但准備給養、繪制戰役計劃書,獲取財產證據工作都是較為重要的,這時,請律師的作用,就大大顯示出來了。另一方面講,當您突然拿到配偶向呈遞的起訴狀,望著上面無中生有、甚至一派胡言的控訴時,望著訴狀中過分的訴訟請求時,氣得臉色發青,嘴唇哆嗦是不夠的,需要有針對性的而不是長篇大論地擬寫答辯狀,從而澄清自己的清白,與此同時需要圍繞對方的訴訟請求,或對方有意遺漏的共同財產進行收集證據,或從規定中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再如,對於有些公司股權、銀行存款查詢、股票分割的涉案案件,請律師處理可以保護自己合法權益,這時,律師的作用就在於此。
3、法理爭議型,建議請律師。律師事務所婚姻。
有些離婚案件,雖然案情簡單,但適用復雜,對於爭議的處理沒有規定,的相關司法答復也不甚明確,甚至理論界也有爭議。對於此類案件的處理,需要請理論性強的專業婚姻律相助。比如這個案件:
女方在婚前購房,購房合同價50萬。女方出資40萬,另男方有證據證明同時也出資10萬元直接匯入女方購房的房產公司。之後,男女雙方結婚。再之後,男女雙方離婚訴訟。此時,房子已升值至萬元。婚姻律師免費在線。
女方稱:該房系其婚前個人名義出資購買,且房產證也是其一人名義,該房應為其個人財產;
男方稱:該房雖系婚前女方所購,但男方亦有出資,且該房現已增值,故該房包括增值部分應作為共同。免費律師在線解答我。
對於這個案件的具體適用,我們就不再展開敘述。這個案件就是一個較為有爭議的案件,目前分割的規則沒有明確規定,這種案件,雖然案情簡單,但適用復雜,建議請律師。
4、有意調解型,建議請律師。離婚後一年多還可以要錢嗎。
99%的當事人不願意上打官司,離婚案件更是如此。若能經過律師從中斡旋,從中調解,憑律師三寸不爛之舌,將雙方爭議化解,雙方能有一個都可以接收的協議,這種可能性雖然不大,但畢竟有這個可能。據我們統計,律師訴前居間調解成功率為10%,但盡管可能性較少,但對於實在不願意訴諸的當事人,聘請律師出面調解也是爭取一種機會和可能,也是律師作用所在。
離婚請律師多少錢
離婚手續是夫妻解除婚姻關系的必要程序。隨著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獨立,開始與男性平分天下,自然對家庭的精力有所減少,這也就造成夫妻之間有了摩擦、爭吵甚至離婚。離婚手續如何、怎麼辦離婚手續、離婚手續流程、離婚手續等話題近年來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這其中就包括離婚手續費、離婚手續時間、離婚手續在哪裡,尤其是協議離婚手續等一系列關於離婚手續的知識。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離婚對於夫妻雙方不論是精神還是財產上都會造成巨大的損害。一般情況離婚究竟要多少費用呢?律師婚姻家事。
目前,各地律師接手離婚案件收費不一。阜陽的離婚律師收費起價一般三千元;但在、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如在,有的律師五六千元就可以接手一個離婚案件;有的律師起價卻能達到一萬元;另外,根據案件爭議標的額的不同,律師收費也有差異。目前律師收費一般有兩種:
其一,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五千元起價。也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五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了一定額度(一般是十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總之,家裡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婚姻律師處。
其二,風險: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這種案件一般適用於爭議焦點在於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於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況或銀行存款情況,或公司股權持有情況,或另一方的財產分散,在各個省市甚至各個。需要律師做大量調查取證工作。為了鼓勵律師工作積極性,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後律師再調取相關證據,查找對方財產,做財產保全工作,一直負責到案件判決後的執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律師提取一定比例的報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婚姻財產免費。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事務的難易程度;
3、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婚姻師。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婚姻律師所。
6、律師的信譽和工作水平;
7、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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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龍泉驛區婚姻調解中心在哪裡
成都市龍泉驛區龍都南路390號。
調解婚姻糾紛就是對因婚姻產生的糾紛進行調解。我們首先要明確婚姻糾紛的概念,婚姻糾紛是指締結或解除婚姻關系而發生的各種糾紛的總稱。
婚姻糾紛調解的原則有婚姻自由原則、一夫一妻制原則和男女平等原則等。在處理具體的婚姻糾紛時,還要針對具體的情形進行適當地調解。
❽ 婚姻糾紛找哪個部門
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戶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離開住所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訴。存在特殊情況,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離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訴離婚。
❾ 在哪裡可以找婚姻律師
一段婚姻關系的破裂是夫妻雙方共同造成的,雙方都是有原因的。如果婚姻關系、家庭關系不和諧,很多人就直接選擇了離婚。離婚需要離婚律師的干預,關於在哪裡可以找婚姻律師?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在互聯網上就可以找到婚姻律師,可以在各大網站上進行咨詢,而且會有專人給你打電話,詢問你的需求。其次,一般社會上都有很多律師事務所,直接去線下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咨詢是最快的方法,這些律師事務所裡面基本都會有婚姻律師。最後,婚姻律師可以靠熟人的介紹,比較靠譜。自己不論是在線上還是線下,尋找婚姻律師的話,找到的律師可能沒有熟人介紹來得那麼滿意。
一:找婚姻律師可以自己從互聯網的官方網站上進行查詢,上面都是有律師的聯系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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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經典婚姻家事案例4則
婚姻糾紛是指因戀愛、結婚、離婚而產生的各種糾紛的總和。很多家庭的幸福是一樣的, 不幸卻各不相同,婚姻糾紛在我國頗為常見,下面由我為你介紹婚姻糾紛的相關 法律知識 。
經典婚姻家事案例4則:1、僅舉行了婚禮,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嗎?
案情
2012年6月,邢某(男)與陶某(女)相識戀愛,2013年5月8日按照民間風俗舉辦婚禮。2013年8月生一子。邢某稱,雙方從認識到舉行婚禮共給付陶某聘金、彩禮、禮物等共計200000餘元,雙方共同生活僅27天,後陶某回娘家居住至今。現邢某向法院起訴,要求陶某返還聘金、彩禮錢等。
本案主要爭議焦點是:邢某與陶某在訂立婚約之時的聘金等是否應當返還。
判決
駁回原告邢某的訴訟請求。
點評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明確了彩禮應返還的情形,即是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否共同生活、不返還彩禮是否造成經濟困難。從保護婦女權益的角度看,未婚同居對女性的身心、名譽等各方面均有影響。本案中,男女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締結法定婚姻關系,但雙方按照民間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得到親朋好友、周圍群眾的認可,並以夫妻名義同居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具備婚姻生活的實質內容,不屬於規定的應當返還彩禮的情形。
根據司法解釋,另外兩種應當返還彩禮的情形分別是雖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以及不返還彩禮會造成給付彩禮方生活困難。關於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用時間長短來衡量,要結合雙方的具體情況,有些雖然共同生活時間僅幾天,但雙方確實以締結婚姻關系為目的結婚,僅因感情不合而離婚,不能認定雙方未共同生活。關於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於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指由於給付彩禮造成了結婚前後的生活水平相差較懸殊,即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2、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多分共同財產嗎?
案情
楊某(女)與陳某(男)於2005年1月辦理結婚登記,2006年1月生下一女。2008年陳某被派駐外地辦事處工作,之後,在當地與一女子同居。2009年起陳某兩次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均被判決不準離婚,但陳某仍未對家庭盡自己的責任和義務。2011年4月,楊某訴至法院要求與離婚,陳某同意離婚。
本案主要爭議焦點:1.陳某對於婚姻破裂是否存在過錯;2.對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判決
法院判決:一、准予楊某與陳某離婚;二、婚生女兒由楊某撫養,陳某自2011年10月起每月給付陳某某撫養費4500元至陳某某十八周歲時止;三、婚後共同財產中:房屋一套(含傢具、家用電器等)歸楊某所有,該房屋的銀行貸款由楊某償還。陳某持有公司的內部股份歸陳某所有;陳某名下的因購買公司內部股份的貸款由自己承擔;四、楊某與陳某各自的個人物品歸各自所有。
點評
1、關於是否存在婚姻過錯的認定。本案中楊某主張陳某在婚姻中存在過錯,與他人同居,為此提交了相關錄音證據,在該錄音中陳某明確承認自己在外與 其它 異性發生男女關系並同居,經質證陳某認可該證據的真實性。由於陳某違反了夫妻忠誠義務,且自2009年6月後未對雙方之女陳某某履行撫養義務,陳某某一直由楊某獨立撫養,故應認定陳某在婚姻中存在過錯,是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2、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貫徹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雖然婚姻法中僅規定了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並未明確規定無過錯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適當多分,但《婚姻法》基本原則是保護弱者、保護婦女。本案中,如果僅從損害賠償的角度判決陳某給付楊某賠償金,不足以體現對陳某對家庭不負責任以及婚外情不道德行為的譴責和懲罰,不能充分維護楊某的合法權益。故本案綜合考慮楊某作為女性,一直由其撫養孩子,其承擔了主要家庭義務,且楊某在婚姻中系無過錯方等情況,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對其進行傾斜照顧,予以適當多分,將共有房屋判歸楊某所有。
在撫養費數額的確定上,由於陳某目前每月工資收入11100元,另有年終一次性兌現的獎金及公司內部股票分紅,總收入接近90萬元,收入水平較高,有能力給子女提供更好的 教育 和生活條件,故最終判決陳某每月給付4500元撫養費。雖然撫養費數額較一般標准高,但該數額並未超出陳某的負擔能力和法定撫養費標准。
3、家暴受害方在離婚時是否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案情
李某(男)與華某(女)於2002年4月結婚,2004年9月26日生一子。2012年8月,李某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婚姻關系。法院審理中,華某認為李某經常毆打自己,多次嚴重受傷,存在家庭暴力,請求損害賠償。李某對此不予認可,認為華某受傷是自己摔倒的,而非其毆打。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李某是否具有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如存在家庭暴力,無過錯方是否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判決
法院認為,華某提供的證據及法院調取的證據可以證明李某對華某實施家庭暴力的事實,華某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據此判決:1.准予李某與華某離婚;2.婚生子由華某撫養,李某每月給付撫養費2000元,至李某某十八歲時止;3.李某給予華某賠償款。
點評
本案是夫妻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是否准予離婚和請求損害賠償的典型案例。
發生在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的方式,主要體現為一方通過暴力或脅迫、侮辱、經濟控制等手段實施侵害另一方的身體、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權利,以達到控制另一方的目的的行為。家庭暴力不僅使受害人身體受傷,還會導致受害人產生抑鬱、焦慮、絕望和厭世等不良情緒,當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超過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時,受害人就可能轉為加害人,以暴制暴殺死或致傷加害人,社會秩序為此付出的代價不可低估。
對家庭暴力的認定應區別於夫妻間偶爾的爭執。一般夫妻糾紛中也可能存在輕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較為嚴重的身體傷害,但其與家庭暴力有著本質的區別。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權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著通過暴力傷害達到目的的主觀故意,大多數家庭暴力行為呈現周期性,並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體或心理傷害後果,導致受害一方因為恐懼而屈從於加害方的意願。而夫妻糾紛不具有上述特徵。
本案中,華某提交的病歷、門診記錄、手術同意書、多次報警記錄,可以證明李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多次、連續、不間斷毆打華某的行為,致華某受傷,且傷害程度較重,該行為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家庭暴力行為。對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法院經調解無效,應判決准予離婚,且無過錯方華某主張損害賠償時,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4、家暴受害方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嗎?
案情
蘇某(女)與邱某(男)2007年5月登記結婚,2008年1月生有一女。婚後邱某常在酒後借故毆打蘇某。2009年至2013年期間,蘇某曾數次報警及向婦聯求助。2009年2月邱某書面保證今後不再動手,但2010年4月邱某因懷疑蘇某出軌,毆打蘇某造成其左眼挫裂傷、左眼上眼瞼裂傷、左眼球結膜瘀傷。2013年9月,邱某在蘇某工作場所,因言語不合毆打蘇某,造成其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上下唇挫裂傷。庭審中,邱某仍態度粗暴,出言威脅蘇某,並堅決不同意離婚。審理過程中,蘇某申請法院對其進行人身保全。
判決
案件審理期間,法院依蘇某的申請發出了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禁止邱某毆打、傷害、跟蹤、威脅、騷擾蘇某及家人。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邱某婚後多次對蘇某實施家庭暴力,雙方感情已經破裂,蘇某要求離婚並請求損害賠償應予准許,根據邱某實施家庭暴力的程度及產生的後果,酌情確定邱某賠償蘇某5000元。
點評
本案是一起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蘇某提供的報警記錄、婦聯求助記錄僅是其單方陳述,病歷、診斷證明、照片等也僅能證明侵害後果,並不能完整證明邱某實施家庭暴力的全部事實,但邱某對上述證據並無有力反證,結合其親筆書寫的 保證書 ,根據優勢證據原則,可認定邱某在婚姻期間多次毆打蘇某的事實。基於對家庭暴力的認定,本判決不僅解除了雙方的婚姻關系,也支持了離婚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並在審理中及時發出人身保護令,有效保護了婦女的人身權利。
所謂人身保護令,是人民法院簽發的民事裁定。2012年8月,全國人大對民事訴訟法中的訴訟保全進行了大幅度修改,增加了行為保全內容,人身保護令的法律依據——現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之規定。根據該規定,申請人身保護令的主體為受到家庭成員人身侵害的其他家庭成員。對於在訴訟期間有證據證明家庭暴力已經或者正在發生,可能危及當事人人身安全的,人民法院依照職權主動簽發人身保護裁定。
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下列內容中的一項或多項,禁止被申請人毆打、威脅申請人或申請人的親友;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或者與申請人、可能受傷害人及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受歡迎的接觸;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生效期間,一方不得擅自處理價值較大的夫妻共同財產;有必要並且具備條件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暫時搬出雙方共同的住處;禁止被申請人在距離下列場所一定范圍內活動:申請人的住所、學校、單位或其他申請人經常出入的場所;以及為保護申請人及其特定親屬人身安全的其他 措施 。
消除與防治家庭暴力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社區單位、新聞媒體和社團組織的協同合作,綜合治理。預防和矯治家庭暴力,也需要受害者提高維權意識,對於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不能以“湊合過”的心態一味隱忍,要將家庭暴力制止在萌芽狀態。目前,南京市法院、婦聯、公安、司法等部門,共同開展了制止和預防家庭暴力工作。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向上述機構求助,不僅可以及時得到援助,也可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指導。鑒於此,呼籲受害女性增強維權意識,面對家庭暴力,應及時報警,及時收集、固定證據,及時進行傷情鑒定,向婦聯組織和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進行咨詢、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