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婚姻法關於男方出軌的有效證據有哪些
你好!婚外情對於一個家庭有著致命的打擊,根據不完全統計發現,雖然離婚原因呈現多元化發展,但婚外情和家庭暴力仍然是主要原因,尤其是婚外情占據的比例最大。很多人想要離婚,但是卻不知道怎麼收集婚外情的證據,那麼婚外情證據有哪些?婚外情證據如何收集?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
要有證據鏈互相印證
律師說,此類婚外情證據一般很難被法院採信,因為當事人提供的此類證據很難保證是沒有經過改動的。
如果要想讓此類證據被法院採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證據鏈,讓它們互相印證。比如說,郵箱是誰的、郵件是誰發來的、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等。
另外,在提取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的過程時要經過公證,自己單獨提取的電子郵件或者聊天記錄很難被法院採信。
2、保證書
「白紙黑字」難否認
在婚外情被配偶發現之初,一些人會寫下保證書表明自己今後「決不再犯」的決心。那麼這份對方親口承認的「白紙黑字」能否作為配偶有外遇的證據呢?盧明生律師認為是可以的。
在訴訟時,一方出示了保證書後,對方有可能指出該保證書不是自己真實意願的表示。但是如果對方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實自己的說法,該理由通常不會被法院採信。
因為夫妻雙方多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在寫這份保證書的時候應該能預知將帶來的後果。
3、照片
效力有限難「作證」
現在,很多人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證據,往往會聘請「私家偵探公司」的人員對其進行跟蹤,然後拍攝下照片。
因為證據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過程中要好好的考察偵探公司對婚外情證據的理解,確保證據的合法性。
4、錄像
偷拍時地點只能在自家
如果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攝到的錄像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此類證據採集難度比較大,也容易引發沖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隱私權,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要能證明未被修改過
夫妻雙方就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並不需要告知對方。如果當事人採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外遇行為予以認可,那麼該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需要提醒的是,因為現在的一些數碼錄音資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當事人向法院提供錄音資料時,要能證明其是未經修改的。
律師提醒
證據即使能被採用 法院也多不判離婚
婚外情的證據即使收集到,在幫助當事人實現訴訟目的方面雖有一定作用,但也不大,因為即使這些證據能證明對方有外遇,但也只能證明過錯只發生過一次。此外,有外遇並不代表夫妻感情就一定破裂,所以法院不會因此就判離婚。
另外,如果雙方均同意離婚,即使一方能證實另一方有外遇,也無法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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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新婚姻法如果男方出軌有什麼法律依據
出軌是一段婚姻中最敏感的事,一旦夫妻雙方有任意一方在婚姻中出軌,都是難以讓人原諒的事情,《民法典》對出軌這種行為也有著明確的規定,用來遏制社會中的出軌現象,維護家庭結構的完整。《民法典》如果男方出軌有些一系列的解釋和規定,包括協商行政拘留甚至是刑事責任的硬性規定。那麼,我們就一起看看《民法典》關於男性出軌所作的規定吧。
⑶ 婚姻法中如果一方出軌,另一方享有哪些權利
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在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男方自認出軌的錄音、證人證言、同居的照片或者錄像等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⑷ 新婚姻法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婚姻法男方出軌的,需要給予另一方損害賠償,而離婚財產分割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方個人財產的,屬於個人所有,有婚前協議的,依照婚前協議執行,夫妻共同財產的,進行雙方協商,一般按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⑸ 婚姻法關於出軌的規定有哪些
婚姻法中沒有對出軌方的處罰,現已在民法典中重新規定。民法典規定,若是出軌行為是與他人同居、重婚情形的,一方起訴離婚的,可以向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⑹ 老公出軌婚姻法怎麼規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持。
精神損失費:
離婚的精神損害賠償,指由於配偶一方的過錯,如實施了通姦、姘居、重婚、遺棄、虐待或謀殺配偶的行為,造成無過錯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內心的創傷,導致婚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就其所受的精神損害要求過錯方賠償。離婚時實行精神損害賠償,使有過錯一方受到經濟上的制裁,使無過錯方得到經濟補償和精神撫慰,有利於有效地維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
無以上情況的話,法院不會支持此費用。
⑺ 新婚姻法對男人出軌離婚是怎樣規定的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男方出軌導致離婚的,男方是有過錯方,在進行婚後共有財產分割時,可以不分或少分給男方,另外如果男方與出軌的這個女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可以告男方重婚
⑻ 新婚姻法哪些地方規定出軌的男人財產分割
男人出軌財產分割會按照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處理。夫妻離婚時,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⑼ 新婚姻法離婚男方出軌
此類情況,有證據前提,雙方無法協議離婚前提,女方可以起訴離婚,以及在離婚時主張得到賠償。
以上是《婚姻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