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查個人婚姻怎麼查詢
個人的婚姻情況是隱私,在網上是查不到的。如果真的想查的話,只有到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去查(婚姻狀況也只能是當事人可以查自己的,別人是沒有權利查的,只有人民法院與公安部門開涉案介紹信才能查)。
可以到民政局進行查詢。或是查看對方的戶口本。戶口本上會有標明對方拾未婚還是已婚。但是婚姻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可能不易進行查詢。即便是查詢有侵犯他人隱私的風險。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作出了嚴格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經委託,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那麼,誰可以查看婚姻狀況?
(一)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四)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領取結婚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結婚證需要的材料與結婚人員的國籍不同而不同,如果都是我國公民的,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
都是我國公民需要帶什麼材料:
(一)男女雙方的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如果是集體戶口需要首頁復印件並在戶籍所在單位蓋章;
(二)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三)三張2寸紅底的兩人合照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第一款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貳』 去民政局調取結婚檔案帶什麼東西
中國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的證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由婚姻登記機關提供)。
3、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紅底合影照片。
一、什麼是婚姻登記檔案?
婚姻登記檔案:是指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結婚登記、撤銷婚姻、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憑證作用的各種記錄。
按照婚姻登記性質具體分為四類:
1、結婚登記類
2、撤銷婚姻類
3、離婚登記類
4、補發婚姻登記證類
二、婚姻登記檔案與結婚證、離婚證具有同等效力嗎?
在必要時婚姻登記檔案可以作為當事人雙方婚姻關系的依據。
三、哪些人憑證件和合法手續可以查看婚姻登記檔案?
1、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即陳女士可以憑自己的身份證件查閱她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因辦案需要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3、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調查令和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四、公民自己如何查詢婚姻登記檔案?如委託他人代查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做出了非常嚴格的規定,明確了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的手續和部門:
1、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2、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3、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由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五、如果結婚證或者離婚證毀損或者遺失,可以補辦嗎?到哪裡補辦?
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55條的規定: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既可以補辦。
六、當事人補領結婚證、離婚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57條的規定: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4、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七、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毀損可以委託他人補辦嗎?
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
1、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委託書。2、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3、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八、如果婚姻登記檔案遺失了,有其他材料能證明婚姻狀況嗎?
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
1、戶口本上夫妻關系的記載;
2、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使用。
九、公民如何查詢婚姻登記檔案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由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四、哪些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記檔案
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叄』 怎麼查對方婚姻狀況
可以到民政局進行查詢。或是查看對方的戶口本。戶口本上會有標明對方拾未婚還是已婚。但是婚姻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可能不易進行查詢。即便是查詢有侵犯他人隱私的風險。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作出了嚴格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經委託,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那麼,誰可以查看婚姻狀況?
(一)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四)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第一款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