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從婚姻罪在法律上怎麼定罪
重婚在法律上怎樣定罪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5、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否要坐牢
1、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責任,一般2年以下。
2、若犯如果感情破裂,協商不成,可起訴,請求判決離婚。
3、父或母都可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協議不成的由法院根據有利於孩子的原則判決,結果如何要看雙方的證據、主張和操作方式。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平分,可對婦女和無過錯方適當照顧。
② 違反婚姻法有判刑的嗎
有的,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③ 新婚姻法對出軌一方的處罰要求是多少
新婚姻法並沒有對出軌一方做出具體的處罰要求,僅規定了出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婚姻法律如何處罰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規定:
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系,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持。
④ 婚姻暴力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其次,承擔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最後,嚴重的家庭暴力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其可能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七)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⑤ 新婚姻法出軌怎麼處理
出軌的處罰規定如下:
1、與出軌對象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出軌對象不滿十四歲的幼女,構成強奸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重婚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
法律上重婚罪怎樣認定
法律上重婚罪認定如下:
1、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2、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4、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5、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⑥ 違反婚姻法有判刑的嗎
法律分析:有,可能涉及重婚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遺棄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條 之一 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⑦ 新婚姻法對重婚罪的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一夫一妻是我國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項基本原則,嚴厲禁止重婚等破壞一夫一妻制的行為。重婚不僅影響夫妻感情,對家庭子女的不利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建立夫妻關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定本罪時,主要應注意區分本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有一些由於特殊原因引起的重婚行為,如遭受自然災害外出謀生而重婚的,因配偶長期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又與他人結婚的,被拐賣後再婚的等,因為這些重婚者的主觀惡性較小,所以,可不以重婚罪論。通姦或者非法同居行為,如沒有形成 事實婚姻關系 的,不能 構成重婚罪 。相關知識重婚罪具有如下構成特徵: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具體而言分為二類人:一是重婚者。所謂「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又與他人結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是指本人無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人。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具體表現為: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如果行為人認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與第三人結婚的,不構成本罪。第二,無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結婚。如果無配偶的人受到有配偶的人的欺騙,誤認為對方沒有配偶而與其結婚的,無配偶的人可不構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單獨構成重婚罪。
⑧ 婚姻法對重婚罪怎麼處罰
對重婚罪的處罰: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屬於重婚的情形: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⑨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他們觸犯了婚姻法怎麼處罰
女方沒有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在一起,只有結婚了,才觸犯刑法的重婚罪,除此之外,並不觸犯法律,只是出現了道德問題,在離婚的時候,可以作為己方有利的證據,也可以直接訴訟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9)婚姻法律如何處罰擴展閱讀: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⑩ 婚姻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家庭暴力也叫家暴,如果有證據說明夫妻一方有家暴行為,那就有可能構成了犯罪,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家暴的一方可與其離婚,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中,被家暴一方在進行財產分割時,一般所佔分割比較較大,且有權申請賠償。如果是因為一方有家暴的行為,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一般來說,因為家暴離婚,雙方可以協商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會根據哪一方更適合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來進行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第二百六十條之一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