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有家暴的婚姻怎麼處理應當是根據當事人所選擇的離婚的方式來進行不同的判斷。家庭生活中存在家庭暴力的,如果夫妻雙方感情未破裂的,受害方可以向相關部門或者機構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訴離婚。一般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都是男性,而對於男方有家庭暴力的婚姻,夫妻之間是可以協議離婚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證據,之後提起離婚訴訟。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為由起訴,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遭到家庭暴力應該報警,派出所出警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醫院的門診及住院治療病例等也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程度。家暴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②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一、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1、有家暴的婚姻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婚姻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現象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起訴離婚。因家暴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主張侵權責任賠償,離婚財產劃分中,無過錯方會依情形得到照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家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家暴離婚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③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婚姻家庭糾紛中受害方可以採取以下方式應對家庭暴力:④ 如何對待婚姻中的家暴
有家暴的婚姻的處理方式:若雙方能就離婚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離婚登記,只要符合離婚條件,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若無法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收集好相關證據,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⑤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有家暴的婚姻可以進行離婚,對過錯方要求賠償。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後再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後,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⑥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婚姻中碰到家庭暴力的處理方式是:⑦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家暴發生時,要及時向親戚、朋友、同事、公安機關、居委會、所在單位等尋求幫助;發生後,應注意搜集、保存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
1、書面證據。將與家暴有關的,能夠證明家暴事實情況的書面材料收集起來。如病歷療費票據、病歷、施暴方悔過書、出警記錄等。
2、物證。如受傷部位照片和致傷工具等。
3、證人證言。將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材料收集起來。
另外,實施家庭暴力導致感情破裂的,在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索要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三條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⑧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丈夫實施家暴行為,受害人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如果受害人主張離婚,但對方不同意離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審理查明存在家暴等行為,且經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解除婚姻關系;因家暴導致離婚的,被家暴一方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⑨ 家暴的婚姻如何處理
一方存在家暴行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家暴屬於我國法律規定的法定過錯情形,當夫妻的其中一方,在婚姻關系中存在過錯的,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會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的照顧,適當多分給無過錯方一些財產。